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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生:韩非子的三个字,蕴含着管理的终极秘密

 尤氏慧薮 2019-09-11

洪生:韩非子的三个字,蕴含着管理的终极秘密_做到商学院

本文是做到商学院洪生老师与中国名著的思想碰撞——结合企业管理。

     据“史记”记载,秦王正政曾读过“韩非子”一书并感叹“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可以看出,当时的统治阶级非常推崇法家的管理方式。即使是现在,韩非子的“法律,权力和手术”思想仍被管理者使用。冯友兰在他的著作《中国哲学简史》中说:“法家们谈论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如果有人想组织员工,当领导,他会发现法家的理论和实践还是很有启发性的!”

     韩非子是战国时韩国的贵族,在他以前的法家学说主要有三个门户:一是“法”,代表人物是商鞅,主意公布法令,经由过程酷刑厚赏管理国度;二是“势”,代表人物是慎到,管理者需求创建本人的威权,用威望震慑上司,讲法兼势令行禁止;三是重“术”,代表人物是申不害,主张术为法用,以各种手段驾驭下属,达到管理目的。“497”通过对三人思想的总结,借鉴儒道思想,提出了“法、势、技”的帝国统治方式,其核心思想仍然适用于今天的企业管理。

     一、“法”与企业制度

     什么是“方法”?韩非子·很难说:法人,这个数字的编辑,是由政府决定的,而布料是给人民的。“这里的法律”是普通意义上的法律,它是以卷形式写成的,是对全国人民法典的正式发布。法律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使一个国家的人民意识到法律的内容。

   “法人,书的书”,法律是一本编写的书,具有长期效果,不能根据个人意愿随意改变。对企业的启示是,经理的个人喜好不能随意改变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则和法规正在发生变化,这是管理层的禁忌。

    《法莫如显》强调法律应该为每个人所知。延伸到企业层面,管理制度要广泛宣传,通俗易懂,让每一个员工都熟悉了解,避免因不了解规章制度内容而违反纪律。

”立法令者所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立法的目的是废除私人事务。法律实施后,私人事务自动废除。韩非子警告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衡量和规范人们行为的严格的客观尺度。法律的执行必须严格,不顺从私人感情。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说,惩罚不回避部长,奖惩不放过平民,法律需要体现“公平”。“因此,在企业管理中,必须取消凌驾于规章制度之上的特权,只有在公平的条件下,员工才能从心底接受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

     二、“势”与管理权威

     “潜力,赢家的资本。” 韩非子中的“潜力”似乎是管理者相对于经理的优势或特权,是统治阶级的管理权威。管理者通过权威实施正确的执政政策,有利于组织稳定和工作效率。

     “韩非子”认为,没有德才兼备的人,一个国家不可能有良好的治理。因此,德才兼备。选择“德行”,为“德行”的人指定“气势”和“气势”。只有德才兼备的人掌握了权力,企业才能经营得好。相反,整个企业的经营是混乱的。

     “潜力”首先来自于管理者的官方权力、职务等;其次来自于非正式的权力、资历、学习、个性魅力和修养。管理者需要真正的权力和真正的权力来有效管理。其次,管理者也要注意提高个人修养。提升个人能力可以提升自己的“潜能”。一流人才不仅善于借力,而且善于创造动力。

    三、“术”与领导艺术

    有了潜质的权威,就有必要有效地运用技能,发挥影响力,引导下属。在领导技巧方面,韩非子提出了“七项技巧”和他的专著韩非子,其中一项是访问公众,另一项是惩罚明威,第三项是尽其所能,第四项是听取责任,第五项是怀疑法令,第六项是问,第七项是说错了什么。

      韩非子的“七”警告管理者:第一,从多个方面观察和验证下级的言行,准确评估下属,避免误判;第二,必须坚决惩罚犯罪者,以体现制度的尊严,防止人们因蔑视制度而犯下大错;第三,对功勋部长的奖励必须得到尊重和适当的激励,以便下级愿意为经理做出最大努力;第四,让较低级别单独讲话,没有人会蒙上阴影;第五,发出可疑命令,用欺骗手段观察下属是否忠于自己;第六,取出已知的内容,并要求下属检验下属的陈述是否诚实可靠;如果你说的是与初衷相反的情况,那就做与原意相反的事情,并测试下级是否有隐瞒或其他不真实的条件。

     韩非子一生追求探索帝王管理之道。在他看来,“法律、权力和技能”是三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只有把这三个因素结合起来,才能创建一个顺畅、灵活、高效的组织。在做到商学院法家智慧课程中,学习法家经典,领悟古人智慧,与大家一起学习企业管理之道。做到商学院提醒:阅读中国古典名著,可以提升境界的内涵,帮助人们在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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