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小春:『篆书的学习上,我主张取法清人』 祁小春 中国书协理事 学术委员会委员 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副院长 书法系主任、教授 硕士生、博士生导师 文字若是过分强调形体的美观,久而久之难免出现美术化倾向,从而导致书法艺术文人气和书写性的缺失。在篆书的学习上,我主张取法清人的篆书,古代虽然有着数量不少的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或可直接取法,然而清人在技法以及审美上已经对这些文字、书法在技法上做过了不少“雅化”处理,这是我们今天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另一个特点是富有学者文人之气,清代由于考据学、文字学的兴盛而催生了金石学的发达,那时的篆书家首先是金石学家,而后才是篆书家,这是清人篆书之所以自然带有一种学者文人格调与趣味的根源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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