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 原创作者:汤邦明 一、正义终于来了9月1日,江苏昆山警方就昆山 “ 反杀 ” 案发布通报:明确刘海龙的行为是“行凶 ”。警方认定 “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 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同时宣布: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立即撤销于海明案件。法律不能苛求每个防卫者都是黄飞鸿, 做到对穷凶极恶者 “点到为止”。法律应优先保护防卫者,是正当防卫的价值所在。此案的处理,必将对后续同类案件起到积极引领作用,也开辟了正当防卫的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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