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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进化论

 七侠荡寇志 2019-09-18

村民进化论

父亲的“参政史”

父亲在十里八乡算个名人,年轻时混过剧团,做过卡车司机,走过南闯过北,能侃天地时政,能通上下关系(有当官的同学),又热心地方事务。十几年前在深圳打工发了一笔小财“衣锦还乡”,翻修好房子后,就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

父亲的“政治理想”,是当上村干部。

村干部五年一选举。第一次是海选,父亲呼声很高,可惜老家乡村普遍称呼人诨名,具体姓名往往无人知晓,其他自然村民们不知父亲真实姓名,拿着选票无从下手,还是选回以前的干部(干部们“出镜率”高,能将真名与人对应起来);第二次是前两年,进入复选,高票当选“票王”,却因为年龄超出55岁,被乡政府一票否决,严重挫伤“参政”积极性。

这几年年纪更大,父亲才渐渐丢掉“当官”的幻想,恍惚老了几岁,验证了“权力(哪怕是对权力的幻想)使人年轻”的真理。

我安慰父亲,你好歹还被选举过,享受过民众的呼声,我们大多数人压根都没有这个机会——不要说被选举,连选举也就读书的时候投票选个班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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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义务的“消失”

乡村选举分两种。一种是五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有些地方三年一选),在《来,再次包围城市!》中有过详细记述,候选人往往由上级政府指定,村民们很有默契,走个形式,积极性并不高;在城郊或经济效益较好的农村,则由于颇有“油水”而竞争激烈,村民们权利、法制意识淡薄,往往容易发生贿选,乡里乡亲抹不开情面,又容易投宗族/亲友/熟人人情票,从而成为乡村“强人”攫取私利的工具。事实上,乡村大集体取消后,几十年来,“村民自治”体制在众多地方,或走走过场,或授人以柄,已形同鸡肋。

另一种选举是人大代表。我国法律规定,县、乡级人大代表由公民直选产生。不宜多言,与村委选举类似,甚至往往默认由村干部打勾,“走过场”甚于村委选举。

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十几年前本乡曾发生过一件趣事:当时县里分配至本乡的最后一个差额选举,在一个副乡长和某村一村民间产生,老百姓一看,副乡长是外地调来,根本不熟悉,就纷纷投票给本地村民。结果报上去,县人大一看,怎么选上来的是“没水平的”,十分不满。

与我的咸吃萝卜淡操心不同,村民们却并没当回事。本来就没兴趣,你们爱定谁定谁,大家互不干扰,相安无事就好。

如今倒真的实现了“互不干扰,相安无事”——与权利的遗失相对应的,是义务的“消失”。

自2006年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国家相继取消了农林特产税、“三提五统”等税费,现在我老家所在的村,每年仅需缴纳水费20元/亩,卫生费20元/人,用于水利设施和基础卫生的维护。这还只是特例,多数有村级产业的村(如林、塘、水库或村企业),往往这些费用也免去,由村委支付。

同时,我们注意到,当前扶贫、新农村建设等涉农资金,往往由县政府统筹,并直接划拨到村民小组或村民个人。跳过乡、村两级机构,既提升了效率,防止了基层腐败、截留、克扣,又反应出上上下下对乡政府、村委的不信任。

如今,除了差不多一辈子一次的上户(户籍)、宅基地审批等少数事项,村民与村委、乡镇政府罕有来往。一方面杜绝了数千年来官扰民的弊病,另一方面,又使得基层政府与乡村脱离——乡政府、村委纯粹作为上级政府的派出、执行机构,唯上不唯下,服务乡村的动力和热情衰退,而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也不断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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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建设“三缺一”

70、80后们对“四个现代化”并不陌生,这一口号曾经从1960年喊到2000年,包含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的现代化。时至今日,我国工业世界第一、国防前三、科技前列,唯独三农,与现代化目标相去甚远。而我们与现代化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也不在工业、国防、科技,而在乡村。

当然,在东北农业大省,农业耕种方式已经较为现代化,在东南沿海,乡村工业化、城镇化使得现代化水平大为提高,广大中西部乡村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也不可同日而语。但不管哪里的乡村,离“现代化”总差那么一口气,为何?

中国有260万个村庄,差异化太大,“硬件”的现代化各有快慢,且不去说,“软件”的现代化却大多停滞不前。

这个软件,主要是指维持乡村社会运转的治理体制、文化体系。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村民自治”的治理体制,在许多地方已经失去效力;维持乡村运转的,重新回到沿袭千年的地缘、血缘系统,基于土地的熟人社会、宗亲好友、人情往来、家庭文化、温良恭俭让……

现代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在于其“代表性”。中国古代,皇权代表天命,官员代表皇权统治百姓,而百姓的民心又传导至“天意”,从而形成一个神秘、似是而非的闭环。另一方面,农业社会分散经营,小农善分不善合,分田地、分家、分财产很来劲,组织联合、维权斗争,却往往难有响应。因此,农民碰到不公,一字忍,二字求——乞求“清官为民做主”或“老天自有报应”,三字反——最后被逼得活不下去的时候。若成功夺权,又继续回到皇权天定的神秘闭环。

费孝通则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都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

因了这“善分不善合”、“私”字病,农民从来只有“被代表”的份,缺乏代表自己的意识和组织起来的能力。也因了乡村传统思维下的“臣民思维”和“小农意识”,两者相辅相成,根深蒂固,从根本上阻止着乡村走向民主和法制、契约与创新为核心的现代化之路。

说到底,所有现代化都归结人的现代化。工业、国防、科技的现代化,都培养并倚靠大量产业工人、科研人才,才得以不断推进。而乡村始终没有从“村民”跨越到“公民”,导致现代化难以深入。

然而任何人的自我管理和组织,都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因此乡村现代化的解决办法,第一,是通过教育、培养,提升村民的公民意识、合作精神,让村民直接参与到自治活动,通过自治实践、具体的村庄重大事件决策,让村民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能力得到成长。

第二,从技术上,针对在外打工的广大青壮年群体无法选举投票、无法参加公共事务的情况,不应听之任之。没有人不关心自己的家乡,可以针对性开发手机投票、评论、建言建策系统。这并非难事。

第三,政府、社会机构引导,结合村民自发组织,探索村民自治之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如经济上的合作社,联合起来批量采购农资以降低成本,统一生产、包装、销售以提升议价能力;教育方面,恢复、改造县乡“农村大学”,线上线下结合,定期不定期结合,培养公民意识、“参政”能力,传授文化知识、农业技能。

第四,提升乡村文化自信力。数千年来封建主义的压迫,近代资本主义的压制,近几十年来重商主义、城镇化主义的误导,导致村民身份的严重不自信,不自信则往往导致缺乏活力乃至自弃。因此上至国家下至基层政府,应对乡村文化建设真正重视起来,不是简单的“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而是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以广大村民为主体,挖掘本土文化,结合手工艺等民间遗产,组织线上线下巡演、展览,打造本土文化产品、品牌。通过提升乡土自信力,真正激发乡村的活力。

第五,中国文化界,需要一场“乡村文化复兴运动”。乡村是东方文明的根,不管是日本还是中国台湾,在经济飞速发展、西化的过程中,都曾有过回归乡土的文化运动。台湾70年代的乡土文学、民谣运动,日本70年代的“造町(乡镇)运动”、80年代的“一村一品”运动,无不对整个社会发展起到稳定、助推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稳定下来,伴随着西方价值观的反思,我们急需向内看,向乡村文明寻根。我们的文化界对乡村的印象,不应停留于主流电影的套路,和传统印象的脏乱差,应从影视、文学、音乐、艺术各方面,更真实地去发掘、塑造乡村之美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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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进化论

要“乡村公民”而非“西方公民”

在轰轰烈烈的现代化进程中,时至今日,我们的广大乡村,依然传统而温情,温情而缺乏竞争、活力,又因缺乏竞争和活力而不够现代化。这是不幸,也是大幸。

在城市文明全盘西化的今天,对乡村文明,我们不能再一味地使用“拿来主义”。

西方主导的现代化思维,源于古希腊时期工商业主、富裕市民阶层推动的个人主义,在中世纪蛰伏,经文艺复兴、工业革命、启蒙运动、科技革命等不断激发、改良,十分成熟。其强调个人、权利,划分得清清楚楚的制度,写得明明白白的契约,而中华文明强调家庭亲友、匹夫有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崇尚“情商”……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

不要说乡村百姓,就是生活在现代化大城市的我们,也时常纠结困惑:讨论问题是说清楚还是点到为止,工作上按职责秉公办事还是看关系糊弄糊弄,做生意按合同一是一二是二,还是看情况差不多就行……

我们身体里流着自己文明的血液,用“西方现代化”给自己换一遍血,既没有必要也得不偿失:今天,西方“公民社会”偏私的一面不断呈现,对于金钱与名利的过分推崇,对自我个性的过分张扬,实用主义的甚嚣尘上,个人无处宣泄时对他人的残忍暴力,“绝对”民主下无休止的吵吵闹闹难以作为……都使得西方所谓的“公民社会”充满危机。

我们的乡村,虽然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依然辽阔而美丽,依然保存着中华文明真善美的基因,依然保有着我们祖祖辈辈拥有的温暖情义,这是我们的生态家园,也是我们的精神家园。

而当前各界对乡村的主要改造思路,依然是较为西方而强硬的“现代化”:加快城镇化引导农民进城降低农业人口——却不管房价、户籍、社会保障,不管农民能否呆得下去;进不了城的,地方政府通过建工业园引进沿海制造业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对愿意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通过减负、补贴、扶持种粮大户进行规模生产,以提升生产效率;最后,对没得选的贫困人口,则精准扶贫……这些举措,颇有成效,但仍然较为初级。

要实现乡村现代化,乡村振兴,不应仅仅是由上而下的赐予,由外而内的倒逼,而应更系统、深入,由下而上、由内而外激发乡村活力!

我们要做的,不是通过城镇化、工业化、规模化逼迫乡村现代化,不是怀着同情、“恨铁不成钢”这样居高临下的视角去审视农民,也无需拿着“西方公民”的标准去改造自己的村民。

我们要做的,是去了解、理解、尊重,用平等的视角帮助村民走自己的“乡村公民”之路,用更符合我们自身文化特点的办法,去帮助乡村走自己的现代化之路。

这其实也是我们所有人要走的,公民和文明之路。

村民进化论

  • 参考资料:

    费孝通《乡土中国》

    赵秀玲《从“村民”到“公民”的路径及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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