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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塘大讲堂丨蒋伟涛: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内涵变革

 方塘智库 2020-10-23

文丨蒋伟涛(青年学者、《重识乡土中国》作者)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加强了三农工作的顶层设计,尤其是对三农工作给出了清晰的目标和路线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这继承和发展了“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同时又提出了新的变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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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产发展到产业兴旺

   

多年经验表明,一个地区的乡村振兴,必须要有产业支撑。产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也是逐步实现农民就地城镇化、就近就业化的核心因素。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本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兴旺带动事业兴旺,以事业兴旺支撑乡村兴旺。产业兴旺理念下的乡村经济发展必须注意两方面问题。

一方面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农村的产业发展需要改变以往引进城市落后产能的怪圈,从绿色、环保、无污染产业入手,尤其是以农产品为主的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

早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单独列为一点进行论述,把产业链、价值链、生态观等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产业链中获得更多利益,而不再仅仅获得较小份额的第一产业增加值,还可获得二三产业的加工和流通利润等附加价值。

另一方面是产业实现的途经和载体。在我看来这需要引入第六产业概念。农村产业体系转型升级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也是在新理念带动下的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生产向二、三产业延伸可谓是基本立足点,通过一、二、三产业的相互融合——种植农作物(第一产业)、农产品加工(第二产业)、销售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第三产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由于“1+2+3”等于6,“1×2×3”也等于6,于是就把这种逐步使原本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变身为综合产业的模式称为“第六产业”。

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

“第六产业”贯穿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产业链或价值链,通过整合资源而拉长拉粗的产业链条将细分出无限的环节和就业岗位、增收机会,创造出很多新型业态,成为新的增长点。

广大乡村要立足资源优势和区位环境等综合因素,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乡村旅游业等,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壮大以村域经济和乡域经济为基础的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这其中重点是提高农产品加工流通效率,推进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大力发展“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产地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业态,引领种养业品牌培育与产业升级。

同时依托农村景观,搭建乡村旅游平台,以带来更多的人气,寻求新的商机。总之,从“经济繁荣、生产发展”升级到“产业兴旺”,体现了农业不仅是一个提供物质产品的生产部门,还是提供精神文化产品、生态产品、第三服务业以及乡村旅游、互联网+农业等为依托新业态,这必须推动农村产业体系转型升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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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

   

近代以来,随着工业文明的大行其道,伴随着的城市化进程更是突飞猛进,在建设城市过程中出现了环境、交通、污染等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在满足了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压抑了人们精神文化的需求,生态城市、宜居城市成为广大城市发展的追寻目标。

但是目前来看国内的城市很少可以称得上宜居。宜居成为广大市民的不二选择和无奈选择,透过这些现象背后可以发现所谓的城市硬实力发展理念逐步被软实力发展理念所代替。生态宜居无论对于城市和乡村来说,居住在其中的人们幸福感应该是最高标准和最直接体现,保护与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自然、环境融为一体,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利用,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充分保护,民众的幸福感得到最大化体现。

目前对于乡村衰败来说,主要是以人口流出不流入、乡村环境破败不美丽为主要特征的。随着“绿色经济”、“低碳生活”和“城市病”的深入人心,引发了城市人群对“生态乡村”的渴望。

乡村振兴战略,给人直观的感觉需要从村庄环境做起,新农村建设提出的环境优美、村容整洁、设施完善都是具体的表现,生态宜居指明了乡村宜居的至高目标,是包括环境、村容、设施建设等在内的综合表现,生态宜居首先要保护当地现有的原始村、林、地、田、湖、水、草等最基本的生态基础,其次要建设以交通便利、生活方便、就医及时、文化繁荣、健身设施等为基本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再次是对乡村中不利于当地环境保护和健康生存的污染企业、小作坊、小加工厂的退却。

环境优美、村容整洁是新农建设的具体表现

在此基础上有利于居民的长久幸福,以及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乡村生态宜居不仅能够吸引当地村民居住下来,还能吸引广大的城市人群、外来人群的长期居住,其指标应该是包括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等在内的理想城模式。

去年云南省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重点村庄污水治理工作,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尽快改变许多农村污水横流、乱扔垃圾、秸秆乱烧的脏乱差环境。这就是很好的尝试。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建设美丽中国部分,提出“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就是对建设生态宜居式的农村的一个具体部署。

从“环境优美、村容整洁、设施完善”升级到“生态宜居”,体现了乡村发展不仅要求环境秀美,还要求空气新鲜、水源洁净、空间安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生的宜居宜业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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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明和谐到乡风文明

   

《管子·版法》:“万民乡风,旦暮利之。”乡风是维系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重要纽带,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标榜中华民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面对不良的社会现象提出两个文明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践证明,精神文明的重视和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繁荣发展。

新农村建设以前提出“文明和谐”,其实这是一个宏观的概念,现在国际上对于文明、文化等都没有一个基本统一的定义,这样对于各级政府在指导乡村做精神文明建设很不利。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乡风文明”对于文明和谐的概念进行了具体化,这个文明是“乡风”的文明。乡风淳朴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注重乡风文明体现了历史和现代的统一。中国人历来有修志的传统,翻看各地的志书,大都有“乡风淳朴”的写法,仔细找寻可以看到很多地方的乡规民约,可以说乡规民约对于乡风的传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乡风淳朴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相同提法的“乡风文明”,也赋予了丰富的新内涵和更高水平的新要求。早在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任务,“乡风文明”主要指的是乡村文化的一种状态,是一种有别于城市文化,也有别于以往农村传统文化的一种新型的乡村文化。它表现为农民在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知识水平、素质修养、行为操守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摈弃传统文化中消极落后的因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有所创新,并积极吸收城市文化乃至其他民族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以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和精神风貌。

建设文明乡风,就是要在农村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的良好乡风民俗,用文明言行来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抓好农村移风易俗,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婚宴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消除各种丑恶现象,树立文明新风,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打造农民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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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管理到治理,虽一字之变,但是内涵外延截然不同。治理与管理的核心区别有四方面:

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当然治理是一个舶来品,治理理论认为各国政府并不完全垄断一切合法权力,政府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机构和单位负责维持秩序,参与经济和社会调节。

中国的政治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以政府治理或政府管理体制为重点内容的改革。纵观从1978年到2008年30年中国治理变革的轨迹,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清晰的路线图:从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从集权到分权;从人治到法治;从管制政府到服务政府;从党内民主到社会民主。改革开放以来以村民自治试水推动城市居民自治的规范化制度化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最大变革,同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成为我党创新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

十九大报告对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目标就是“治理有效”,尤其是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报告中所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破解乡村治理困境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实践中,可以通过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建设体系,努力实现“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去做,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去做,居民能做的交给居民去做”。道德是一切良治善治的基石。要坚持以规促德,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修改完善有关乡规民约,树立用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的习惯,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

对于法治,逐步通过送法下乡,引导广大村民习惯用法律方式解决纠纷,努力把基层矛盾解决在基层。乡村自治要发挥乡贤作用。乡贤是乡村人群中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交往等方面较为突出的一部分人,要发挥他们在乡村发展中起到领头羊、带头人、中介与桥梁的作用。

同时要让自治、法治、德治真正落地,还要补齐干部素质不高、治理模式落后、制度建设不健全等现实短板。这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从“管理民主”升级到“治理有效”,体现了由“管”到“治”的乡村治理新思维,体现了从注重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过程到追求农村社会稳定结果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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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

   

从“生活宽裕”升级到“生活富裕”,体现了要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和共同富裕路上不落一户一人的决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必然选择。

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再加上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突出,成为我们面临的许多问题的总病根。这些问题不仅制约农业农村的发展,也制约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无法回避的挑战。

乡村振兴战略必将破解“三农”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通过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改变农村农业落后面貌,拉长“四化同步”发展中农业这条短腿,补齐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以前由于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积累不少欠账,以前新农村建设也只是提出生活宽裕的目标。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显著强盛,具备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物质技术条件,尤其是现在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农民的小康更是关键所在,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布局实现。适应我国发展的的阶段性特征,宜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所以现在适时提出“乡村富裕”的目标是可行的。

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将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集中力量制定政策并落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干部配备,乡村振兴战略必将破解“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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