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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眠药物不良反应

 北美健一图书馆 2019-09-22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睡眠医学科,北京市中医睡眠诊疗中心

安眠药的分类及作用特点

治疗睡眠障碍的药物已经发展了四代,药物的作用强度越来越大,同时药物的依赖性越来越迅速,并很容易产生药物耐药性,甚至是相反的结果。以致有人说“与其说人们认识了安眠药,不如说安眠药战胜了人类”。

一般认为,能够引起近似生理睡眠的药物是催眠药。这一类药物的作用随着剂量的变化,剂量所产生的效应依此是:镇静期—催眠期—全麻期—延脑麻痹期。因此,使用催眠应当注意掌握药物的剂量,并注意这些药物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理想的催眠药应是具备能够快速催眠,又不影响睡眠结构,不引起药物的耐药性、依赖性、成瘾性、无活性代谢产物及同其他药物无相互作用等条件。但是,目前世界上还没有符合上述要求的药物。药物学家和睡眠学家正在努力探索睡眠的真谛,使新研制药物尽量不影响睡眠的结构,尽量减少药物的耐药性、依赖性、成瘾性的发生。现在认为较为理想的药物是能使人入睡、维持睡眠和睡眠质量高,而且在第二天不应有残留的催眠效应,价格适中。

安眠药依据作用时间的长短可分为短效(血中半衰期小于10小时)、中效(半衰期10-24小时)及长效(半衰期大于24小时)。所谓的半衰期就是药物进入人体以后,在体内经过代谢,血中的药物浓度下降为血药浓度最高值的一半时所需要的时间。一般短效的安眠药物无蓄积作用,重复给药时无宿醉作用,但停药后戒断症状明显,较不舒服,而且很容易发生反跳性失眠(药物性失眠)。而长效催眠药则与之相反,通常在治疗短暂失眠时以短效催眠药物为主,疗程约2-4周;而慢性失眠的治疗则以非药物治疗为主,不可以长期大量服用安眠药物,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安眠药物一般应在睡前服用,以增强药物的治疗效果和减少神经抑制。已经服用了安眠药物以后,就不要在进行紧张的工作,更不要读书学习。

临床治疗睡眠障碍的药物主要有:

⑴巴比妥类药物  具有强烈的促进睡眠作用,但巴比妥类药物起效后再继续用药后,疗效会逐渐减弱。有些人为了睡眠增减了药量,从而产生了明显的耐药性,形成了整日服用药物的状态。另外,长期应用巴比妥类药物对肝脏和肾脏会产生不良反应。目前此类药物临床应用较少。

⑵苯二氮卓类药物 这类药物有短、中、长效三类。短效的药物有三唑伦(海尔神)、咪唑唑伦(速眠安)、服用半小时就出现效果,药物作用时间3-4小时,适应于入睡困难者;中效类药物有艾司唑伦(舒乐安定)、阿普唑伦(佳静安定)、氯氮卓(利眠宁)等;长效类有地西泮(安定)、氯硝西泮(氯硝安定)等,服用以后也能迅速起作用,药物作用时间22-24小时,适用于睡眠早醒的患者,但次日往往有昏沉感,体内产生耐药性,难以长期使用。这些药物短期效果都比较理想,但长期使用就会产生耐药性,连续使用还可以降低疗效,即使没有效果也要逐渐增加药物,实际上它只是睡眠的导入药物。

⑶醛类药物:短效如副醛,中效如水合氯醛等。

⑷咗吡坦类药物 咗吡坦(思诺思)是一种非苯二氮卓类药物催眠药物.具有作用快,能够很好地诱导睡眠和维持睡眠,适用于短期失眠患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但其不良反应较为严重,如白天嗜睡,头晕,头昏等,更不适合于睡眠呼吸暂停的患者,因为它可以加重睡眠呼吸暂停。

⑸天然物质类药物 如L-色氨酸和褪黑素等。

⑹其他辅助类睡眠药物:如抗组织胺类药物、抗抑郁药、抗焦虑药物等,这些药物对睡眠都有良好镇静催眠作用,同时也各有不同的不良反应。

安眠药的不良反应

安眠药物可以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入睡,有的安眠可以长时间滞留在体内,或者用量不当,都会造成体内药物的积聚,产生各种不良反应。最常见的就是便秘、反应能力下降、磕睡等,还会引起REM睡眠的反弹现象。REM睡眠阶段时,人的身体处于放松状态,大脑活动增加,人容易作梦,而长期使用安眠药物就会使人产生恶梦,人在睡眠中被惊醒,导致睡眠中断。

安眠药不仅抑制了大脑的兴奋活动,同时也抑制了大脑的其他功能,,尤其是影响认知和记忆功能,产生白天精神萎靡,注意力不集中,思维迟钝,健忘,情绪低落等现象。

安眠药物大多是经过肝脏、肾脏进行代谢的,长期服用以后就会增加肝肾的功能,有的患者会出现肝脏肿大、肝区疼痛、转氨酶升高;蛋白尿、血尿;恶心、呕吐、腹部胀满、便秘等。苯巴比妥类药物还促使肝脏的药物代谢酶增加,从而使多种药物的分解加快,作用减弱。有些还对心、肝、肾同时产生不良影响。

有些药物在治疗失眠的同时还会引起引起中枢功能的障碍,出现头晕、头痛、共济失调、血压下降、手抖动、容易激动、口干、视物模糊、心律失常、皮疹、甚至精神错乱等症状。男性可以导致阳痿,女性可以导致性冷淡等。

安眠药的延续效应和蓄积作用

长效安眠药物的作用时间比较长,容易产生药物延续效应和蓄积作用,药物在人体内分解缓慢。对于一个每天持续服用药物的人来说,药物的成分就有可能沉淀在血液中,使药物保持在一定的高水平状态,使患者在服用药物的第二天白天出现磕睡现象,无精打采,同时出现乏力、头晕、注意力涣散、逆行性健忘等症状。有的药物使用一次剂量不会引起延续效应,时间一久就会在体内蓄积,长时间的药物蓄积会损害肾脏,甚至中枢神经系统,严重者可以导致精神萎靡不振、智力减退、血压下降等中毒症状,甚至引起呼吸循环功能的障碍。这对于从事高空作业者、司机等特殊人群来说,就会发生意外的危险。因此,药物对服用者来说即使感觉还可以,也要定期更换药物,最好逐渐减少药物的剂量。

安眠药的耐药性

安眠药物的耐药性是有目共睹的,通常在使用药物2-3周以后,就会出现药物的耐药性,即在通常剂量下,药物的催眠效果就会下降,甚至不起效果。因此,就需要增加药物的剂量,才能维持原有的效果,随着剂量的加大,疗效就越来越差,最后服用大量的安眠药物也不起作用。由于安眠药物对睡眠结构有一定的影响,使得服用大剂量药物人的睡眠质量反而进一步下降,而改善睡眠质量又变得比较困难,除非患者立即停用药物,并忍受3-7天的戒断反应。

安眠药的依赖性、成隐性及戒断症

镇静催眠药物既有精神依赖性又有身体依赖性。对这类药物的依赖性多数情况是从医药用药开始,即用它治疗失眠和焦虑,以后逐渐加大剂量和用药次数,发展到该药成为用药者生活的个组成部分。

安眠药物的依赖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心理上的依赖;一是生理性依赖。心理上的依赖是患者感觉没有安眠药物就有空虚感,哪怕是服用一片安慰剂也觉得舒服。生理性的依赖类似吗啡成瘾的症状,大多表现为头痛、情绪激动、兴奋、紧张、焦虑、烦躁、易怒、忧虑、心跳加快、腹部肌肉痉挛、肌肉疼痛、肌肉震颤、以及失眠加重等,甚至出现幻觉、幻听、幻视、谵妄、惊厥、被害念头等严重症状,同时由于心理上的渴望,使患者不择手段地大量索取药物,不惜药物中毒。

逐渐减量药物是临床常使用的方法,而有时患者不停医生的劝告,往往会突然停用药物。突然停用药物就会出现戒断反应,甚至出现反跳性失眠(药物性失眠)。药物戒断反应的产生与很多因素有关。

常见引起戒断反应的原因有:

⑴剂量 剂量越大越容易发生戒断反应,当药物的疗效不佳,需要加大剂量时,不但失眠没有改善,反而增加了出现反跳性失眠发生的机会。

⑵药物的半衰期 安眠药物的半衰期越短,越容易发生戒断反应。

⑶药物的使用时间 安眠药物的使用时间越长,发生戒断反应的就越多。

⑷药物撤药的急缓 突然停用药物发生戒断反应的机会就越多,逐渐减少药量,发生戒断反应的机会就越小。

⑸个体的差异 不同人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有些人停用药物后就会使失眠加重,而有些人停用药物以后不出现明显的反跳性失眠。

安眠药物停用药物后出现戒断症状有焦虑、

另外,人种的不同对药物的反应程度也不同,对西方人有明显疗效的药物不一定对东方人有效。因此,许多从国外进口的西药都要在国内的医院进行重新人体实验,以保证人体的安全。

使用安眠药的禁忌症

安眠药物会出现各种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对人的睡眠结构、神经功能、肝肾功能都可以造成损害。因此,使用安眠药物通常应当由专业医生开出。即便是专科医生,使用安眠药物时也要谨慎从事,注意中毒剂量,注意不良反应,注意安全性和禁忌症。

    安眠药物的主要禁忌症是:禁止用于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重症肌肉无力的患者,又因为安眠药有抑制呼吸的作用,所以对于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应当谨慎使用,对于有慢性阻塞性肺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患者都要谨慎使用。夜间哮喘发作的人,使用安眠药物不当会使患者产生窒息,甚至发生生命危险。对于饮酒后的失眠患者也不宜再用安眠药物。对于有特殊需要的人,如警察、司机、高空作业者也不宜使用安眠药物。对于虚弱的老年人也应谨慎使用。

使用安眠药应注意的问题

一般来说,对于失眠患者以不用药治疗达到效果是最为理想的,但事实上很难做到,几乎所有睡眠障碍的患者都要使用安眠药物。而真正了解安眠药的注意事项的人,并不是很清楚。使用安眠药应注意的问题包括:

⑴不要与酒类一同饮用,或者在饮酒后立即使用安眠药物。因为某些药物遇到酒精以后,其作用会变得更加强烈,服用后损伤肝脏,或引起健忘。

⑵身体偏瘦的患者,应当适当减少药物的用量;正在服用治疗其他疾病的药物时,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反应,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

⑶长期服用安眠药的患者,应当避免驾驶汽车,或者操作复杂的机械,以防止发生意外。长效型的安眠药物,其作用往往持续到第二天,如果第二天有重要的工作就很容易造成偏差。

⑷安眠药物要注意保管,特别是对于有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的患者,要避免过量服用药物。家中有小孩的患者,更加注意防止儿童误服药物。

⑸要警惕有自杀倾向的人,故意吞服过量安眠药物,一旦发现应立即将他们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⑹晚间失眠,白昼不困者,白天不要服用安眠药物,而使用镇静剂,夜间使用安眠药物。

⑺对于入睡困难者,可以选用起效迅速而作用时间较短的药物,以免在清晨醒来后出现药物的延续作用。如速可眠、安眠酮等。

⑻对于睡眠维持困难者,可以选用起效缓慢,但作用时间较长的药物。如巴比妥类药物、安定、水合氯醛等。

⑼对于睡眠不实、多梦易惊,但白天又必须保持头脑清醒的患者,可以使用中效药物。午睡后,晚间不能入睡者也可以采用中效药物。

⑽对于同时合并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的患者,还要同时配合使用抗抑郁药物、抗焦虑药物等药物进行配合治疗。

使用安眠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症,避免滥用药物。使用安眠药物一般要在使用2-3周以后减少药量或停用药物。对于失眠症要采用综合治疗,不能仅靠药物治疗,才能达到比较理想的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孙定人,齐平,靳颖华.药物不良反应.第二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13

[2[刘艳骄,杨威,李茵.明明白白睡眠.化工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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