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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乱性交”时代“活化石”发微

 木桩指路 2019-09-26

  不仅如此,由于纳西摩梭人的走婚,是完全自主、自由和男女双方平等的,是建立在性爱和纯洁情感基础之上的。它不受家庭、社会强加的一切不合理的束缚。解除走婚关系,只要向对方打声招呼或男性把自己的行李从女方的房子里拿走即可。即使是经过长期走婚建立起来的固定专偶间的离异,由于男女双方没有共同的家庭经济和家庭财产,由于子女一律由女方的母系家庭养育,所以,没有什么家庭财产分割和赡养费等难缠的问题。婚姻关系的自主、自由,使个人主体性充分发挥,它不仅保障了完整的人格,还从而形成了摩梭人在性、爱、情感方面的社会化的健康心理,这样,摩梭人“少有种种缘于性和爱的心理病态”,使“摩梭社会基本没有情杀,没有强奸,少有种种因性和爱而犯的罪恶。”而这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很难说没有积极意义。

  进一步看,走婚这种婚姻形式,也并非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云南永宁泸沽湖摩梭社区存在的特异现象。如今,在向现代化迈进的中国城市中,不论北京还是上海、广州,实行“走婚”者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老年群体里这一现象日渐渐突出。一些丧偶的老年人,为了避免“黄昏恋”和老年再婚通常会遇到的麻烦,如与财产继承相联系的子女阻挠等问题的发生,男女双方不进行结婚登记,不举行结婚仪式,而是实行相互“走婚”,你在我家同居几天,我在你家同居几天,有事相互商量,有病彼此照顾,经济上各自独立,感情上相濡以沫,有夫妇之实,而无婚姻之名,由于双方均属单身,实行“走婚”,也并不犯重婚之法。一旦感情破裂,也可随时中止这种“走婚”关系,而不须经过法院办理法律手续。

  总之,走婚,是一个从古至今长期存在的一种两性关系的社会生活现象,需要从多层面、多角度地探讨这一问题,是否不宜过于简单地给它带个“原始群婚”或“杂乱性交”的“活化石”的帽子呢?

  再进一步看,走婚是与母系制紧密相联的。据传说和考证,母系制在远古的摩梭人(当时为古羌族)中存在很长时期,但自秦以后逐渐演变为父系制。直到元代,摩梭人的上层等级仍实行父系制。但由于当时结婚要缴纳高额的婚礼税,平民百姓交不起这笔税钱,于是,除了土司及上层等级者外,逐渐改变男娶女嫁的婚姻形式,采取了男不娶女不嫁但又夜合晨分的秘密夫妻的走婚。走婚,开始是由父母作主实行包办,后来逐渐个人自主。由于这种婚姻形式官府很难干预,久而久之也就听之任之了。由于走婚是男方到女方家,而夜合晨分又使男方仍回到自己家庭,这样,走婚可以使“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在母亲身边”,从而促进了母系制的形成。在母系制形成过程,人们越来越体会到它的优越性,基于维护和延续母系家庭的需要,也就更加巩固和强化了走婚这一婚姻形式。

  如果说,“群婚”以及所谓“杂乱性交”,在逻辑上必然不存在家庭和根本不与家庭观念相联系的话,那么,为了维系、延续和发展母系家庭而实行的“走婚”,又怎么会成为“群婚”和“杂乱性交”的“活化石”呢?总之,永宁摩梭人的走婚和母系制的研究价值,并 非由于它给我们提供了原始人“群婚”和“杂乱性交”的“活化石”,恰恰相反,它给我们提供的是一幅关于婚姻、家庭的曲折和错综复杂的斑斓缤纷的历史与现实的画卷。

  摩梭人在长达两千年中,由母系演变为父系,又由上千年的嫁娶婚和父系制,演变为走婚和母系制。时至今日,摩梭社区中,既有实行走婚的母系制家庭,也有实行嫁娶婚的父系家庭,还有既实行走婚也实行嫁娶婚的双系家庭。迄今,走婚与母系制仍为主流。这一切,大概仅仅依据百年前古典进化论的代表人物摩尔根的那一套婚姻越往前,禁忌越少,通婚范围越大;越往后,禁忌越多,通婚范围越小,以及理伦模式家庭,由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父权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顺序相承的直线、单线的先验的理论模式,是难以解释的了。来源:《中国性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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