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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答 | 交易双方对合同性质发生分歧时该怎么办?

 于律师资料库 2019-09-26

 8月30日



A公司为一大型 央企,B公司为一业务遍及全球的民营企业,2018年初A公司与B公司签订第一份合同约定,A公司委托B公司海外投资一大型钻矿,并于2018年6月1日前办理海外投资公司股权变更(钻矿投资公司从B公司变更为A公司持股),但是直到该年5月底双方仍未能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故而双方又不得不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用于提供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手续,也就顺便对股权变更等相关事项作出更细致的安排。

此时,双方对合同性质发生了分歧,A公司认为,合同变更系原委托持股项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第二份新合同只是原合同的延续。B公司则认为第二份新合同应该是股权转让合同,即B公司为A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款转为股权转让金的合同。

如果你是A公司或者B公司的法务总监或者律师,如何利用利益观对第二份新合同进行定性并促成双方达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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