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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神彩”

 江山携手 2019-10-06

这里所谓的“神彩”,相当于当时人所讲的“妍妙”或后来人所讲的“神韵”,即指书法在点画线形的自由流动中,通过超越点画线形的有限性而达到一种神韵无限的审美境界,而这种“神韵无限”的审美境界,是主体所表现出的一种微妙难言耐人品味的情怀意趣。这里所谓的“形质”,则相当于“类物象形”、用笔法度等,是一种感性有限的书法实体形式。他将“神彩”视为书法的审美至境,而把“形质”放在次要地位,也就是把写意论美学趣尚置于象形论之上,把主体的内心表达作为书法的审美本质之所在,强调了书法偏于表情写意的审美本质。这一立场,将王羲之所倡扬的写意论书法美学观推向了一个新阶段。

    但王僧虔并不像当时的一些书论家那样,一味地强调“妍妙”,忽略“形质”,走向偏颇。他同时强调“神彩”与“形质”应当“兼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要求书家在以心为本、以意为主的基础上,达到心手两忘、笔意相契的创造境界,也就是讲究写意与象形、表情与用笔、必然与自由的中和兼备,均衡统一,从而道出了古典书法美学的最高审美法则。

    正是在这一美学观点的指导下,王僧虔与时人的偏爱“妍妙”之风拉开了距离,他是既崇尚妍媚之风,又讲究骨力之美。在《论书》中,他一方面批评“谢综……书法有力,恨少媚好”;一方面又说“希超草书亚于二王,紧媚过其父,骨力不及也”,又说“萧思……风流趣好,殆当不减,而笔力恨弱”。这体现了他的理想就是追求一种既显“柔媚”又含“骨力”的书法之美。在《笔意赞》中,他还强调书法应“骨丰肉润,入妙通灵”。所谓“入妙通灵”,大抵指的就是心手两忘、笔意相契的书法境界,而这样的境界,其表现形态就是一种“骨丰肉润”的美。它表明,在王僧虔这里,写意的、优美的书法理想进一步凸显出来,但并不否弃象形的、壮美的书法形态,而是希望在主体内心自由的基础上使它们圆融和谐地统一起来。这一观点,已标志着中国书法美学已相当自觉、趋于成熟了。这是王僧虔对中国书法的重要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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