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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演的电视剧《天道》所讲的文化属性到底是什么

 伟天英 2019-10-09

王志文演的电视剧《天道》所讲的文化属性到底是什么

《天道》中有一句透彻的话很震人,不知读者如何看待,且看——“任何人的命运都是一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包括国家和民族。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听到这是不是想知道什么是强势文化。

那什么是强势文化呢?电视剧中丁元英说,强势文化是实事求是的文化,是遵循客观规律的文化。一写到这不知为什么我就想骂娘,不过说得没错,但是有什么用?

王志文演的电视剧《天道》所讲的文化属性到底是什么

再看看什么是弱势文化。弱势文化就是不实事求是的文化,是不遵循客观规律的文化,那它遵循的是什么呢?

遵循的是人的脑子里的固有观念。那脑子里固有观念是如何形成的呢?

它有两个渠道,第一个是来自自己的实践,第二个来自别人的实践。

自己的实践可以称之自己的经验。别人的实践可以是古人的,可以是外国人的,可以是周围人的,这些统称为别人的经验。古人的经验经过时间的检验长期积累下来形成了文化。现在有一个问题要问,这些所有的经验好用吗?

好不好用是要经过现实检验的,有的是不好用的,有的可以借鉴,有的是完全不能用的,强势文化是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强者做事情第一步就是调查研究,而弱者就把经验当成真理了,直接拿过来用,原著中说“弱势文化由于易学,易懂,易用成了流行品种”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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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电视剧的叶晓明等三个典型人物做个具体说明。

叶晓明,这个人很聪明,很机警,很能干,当丁元英在音响参展前将他们全部召回去时,他在第一时间就明白丁元英的下一步要做什么——大幅降价。

紧接着,跟着的两个小伙伴就给惊呆了!

这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以他们的认知得出的结论是,丁哥在帮他们作死!紧接着两个小伙伴就没了主,晕晕乎乎的,因为他们没有商场经验,没有了自己的判断,他们唯一的判断就是——在市场上就把乐圣给挤死了,到时候格律诗吃不了兜着走,乐圣肯给不会放过他们。于是两个小伙伴跟着叶晓明跑,唯叶晓明马首是瞻。他们的对策是让丁哥悬崖勒马,不让丁哥再帮忙了,但是他们能主导事件的的走向吗?

王志文演的电视剧《天道》所讲的文化属性到底是什么

丁元英事先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步棋,所以找了女主角的好盆友做了空头董事长,直接遥控董事长。所以小伙伴们最后从切身利益出发,厚着脸皮退股了,给一般人都会做这样的选择,刘冰不是一般人,脸够厚的,股退了人居然留下了。这里有个问题,丁元英为什么就能知道叶晓明他们到时会失控呢?

王志文演的电视剧《天道》所讲的文化属性到底是什么

因为丁元英知道,在音响大幅降价之后,乐圣会起诉格律诗,而且他判断出以叶晓明们的智力肯定会判断格律诗肯定会输得当裤衩了。注意这里有两个肯定,绝不含糊!那叶晓明们的判断依据是什么呢?

是他们头脑中的观念,头脑中的什么观念呢?

看看电视剧蒋律师是怎么说的——观念,传统观念。

一是传统的事实胜于雄辩的观念。

二是传统的疑罪从有的观念。

三是传统的青天大老爷的观念,中国人一直接受简单的文化思维教育,他们相信法律是神圣的,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有了这三个观念自然就可以得出格律诗的败诉了。

王志文演的电视剧《天道》所讲的文化属性到底是什么

咱们以这三个观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下叶晓明们为什么得出格律诗败诉的结论。

第一、农户和公司是隶属关系吗?答案是法律上是各自独立的,实事是隶属的,那以事实胜于雄辩的观点就可以判断出公司和农户是一体的,既然是一体,乐圣的起诉对象就成立。

第二、格律诗公司的这种生产方式是违反劳动法,环境保护法,使用童工的有关法律。既便退一步在法律上可以得出格律诗和农户是独立的,但是洗脱不了格律诗实事上触犯法律的嫌疑,根据传统疑罪从有的观念,格律诗触犯法律了。

第三、既然得出了格律诗触犯了一些劳动法,于是得出格律诗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既然是不正当竞争行为那根据传统的青天大老爷观念,法律是神圣的,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于是得出结论,格律诗违反了不正竞争法,于是就得给乐圣公司赔偿损失。

其实就算是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不是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因为格律诗的公司是有盈利的,要违反也是违反了反倾销法,但是这个法律在电视的背景中还没有立法,所以根本就没法可依。

丁元英是怎么知道叶晓明们的这些观念的呢?因为丁元英是强者,知道强势文化的内容,自然也就知道弱势文化的内容,也就知道了产生穷的文化根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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