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评价。2014年,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以县域耕地质量调查等成果为基础,先后开展省级耕地质量和主要粮食产区耕地质量汇总评价,首次发布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2017年,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制度和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好耕地质量管理职责,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收集汇总耕地质量相关数据资料,为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打好基础。二是抓紧完成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并按照每5年发布一次全国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的要求,在2019年以农业农村部公报的形式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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