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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第十六卷│乱龙篇第四十七(8)

 紫微o太微o天市 2019-10-20

《论衡》第十六卷│乱龙篇第四十七(8)

【原文之八】

夫以象类有十五验,以礼示意有四义。仲舒览见深鸿,立事不妄,设土龙之象,果有状也。龙暂出水,云雨乃至。古者畜龙御龙常存无云雨,犹旧交相阔远,卒然相见,欢欣歌笑,或至悲泣涕,偃伏少久,则示行各恍忽矣。《易》曰:“云从龙”,非言龙从云也。云樽刻雷云之象,龙安肯来?夫如是传之者何可解,则桓君山之难可说也,则刘子骏不能对,劣也。劣则董仲舒之龙说不终也。《论衡》终之,故曰乱龙者终也。

《论衡》第十六卷│乱龙篇第四十七(8)

《论衡》第十六卷│乱龙篇第四十七(8)

【拙解】

以形象类似有十五事例予以验证,以礼制彰示含义有四个理由。董仲舒博览而见识深广,确定诸事不会随意,设土龙形象,确有根据。有龙跃出水面,云雨便会到来。古人养龙御龙时龙常存在所以不会有云雨随至,犹如老友相别遥远,突然相见,心情欢愉有歌有笑,或者悲极而泣,相聚稍久,就会处之淡然了。《周易》中说:“云从龙”,未言龙从云。雷樽之上刻画雷云形象,龙怎肯下来?倘若如此质疑之问何以得解,桓君山能提出质疑,而刘子骏不能回答,是因为的才学低劣。刘子骏才学低劣使董仲舒设土龙求雨的说法不能得到详尽的解释。《论衡》作出了详尽解释,可以说此“乱龙篇”便是最详尽的解释。

【小议】

此“乱龙篇”中,十五事例也好,四条理由也罢,皆属于有意识的人类社会现象。作者似乎是在不知不觉中将“天”归之于有意识且有作为的“实体”了,于是陷入了一种悖论:既承认“天道自然”且“无为”,又称天能受人之感动、可谴告人间过失。《论衡》之“乱龙篇”,是有些“乱”。雩祭仪式设土龙,与在祭坛上献布帛牺牲是一样的,其实只是表达了人们的虔诚之心,所谓的“天”、“神”是否真的存在、人们献出的布帛牺牲是否真能为天神接受,那位设计礼规者心知肚明。世人若有质疑,便可以“天机不可泄露”回应。既是不可泄露的天机,便显得极为神秘,世人只能是遵从。真龙尚且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存在,设一土龙便欲向天求雨,“变复之家”敢想敢为,董仲舒不愧为大儒,确实善于“愚人”。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东汉时期思想家,唯物主义者。

《论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仅存篇目,实存八十四篇,是东汉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义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论衡》的出现,在中华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由于作者身处的时代使其世界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并不影响其著作的历史重要性。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对待历史经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学态度。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读国学经典,从中汲取有益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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