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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没和单位签劳动合同,究竟害了谁?

 eimo1961 2019-10-25

建立劳动关系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法律规定的初衷也许是这样,然而从众多劳动争议中可以看出,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并没有多大影响,反而对用人单位有很大的风险。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代表我们和公司建立了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如果公司没有与其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补签,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即便一开始公司不想签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想要逃避法律责任,那只要在员工掌握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公司最后还是要栽跟头的。

案例

林先生于2017年1月入职广州一家健身房,担任私人教练,平时工作之余还要需担任销售工作,入职时公司口头与林先生约定其每月工资为4000元绩效提成,工资于每月20日转入银行卡,此外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求林先生每日签到考勤记录表。

到了2019年4月,林先生提出离职后,要求健身房补偿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健身房拒绝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健身房认为林先生的用工形式并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呆在健身房不超过4小时,因此不需要和林先生签订劳动合同。

林先生则表示,健身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为了规避社保风险,且应聘时并未说明岗位为小时工制,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最终协商不成的林先生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诉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最后经仲裁委审理,认为林先生在健身房工作一年零四个月,有健身房发放的工服、工牌、考勤、工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说明不是临时性的用工,而公司因为无法提供与林先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林先生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该案判决后,健身房负责人表示,早知道违反法律规定需要加倍赔偿的话,当初还不如和林先生签订合同,或者当下便和林先生协商赔偿金额,现在就不需要支付那么多了。确实,不少公司都像这个健身房一样,一开始抱着侥幸的心理,结果最后都面临高额的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

不签合同的公司,即灭有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还要求劳动者拼死拼活的为公司创造业绩,这种做法既不合理有不合法,因为《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且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所以我们在申请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时,一定要注意时效,尽早申请。

此外,碰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们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其签署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依然拒不签署,我们可以收集好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发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最后再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我们应该得到的赔偿!

法律小贴士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认为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否认劳动关系。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招用辞退更加自主、产生工伤不用负责等。但从劳动争议仲裁来看,这些想法都是无法实现的。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无法避免不缴社保风险;不签劳动合同一般无法否认劳动关系,只要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员工既可以随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要求补缴社保基本没有时效限制,最早可以追溯到1996年。

入职一年还未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可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一般都不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款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签劳动合同产生工伤全部由单位承担;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只要不签合同,就可以不算是自己的员工,产生工伤与单位无关。实际上只要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工伤赔偿的责任。而一般没签合同的单位,也就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产生工伤自然全部由单位承担。

未签劳动合同也不能随意调岗降薪;没签劳动合同,员工的岗位、薪资、工作内容等就没有书面的依据,只能经过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发放薪资来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想要对劳动者的薪资、工作内容、岗位、工作地点等进行调整,员工可以拒绝。所以未签劳动合同是不能随意调岗降薪的。

未签劳动合同违反制度都不能解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为了否认劳动关系规章制度肯定也不会培训签字,没有经过员工培训签字的制度,不能作为员工管理的有效依据,依照制度解除属违法解除。

未签劳动合同不能以不胜任工作解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没有确定岗位和工作内容就无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此解除也是无法举证的。

可以看出,不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并不能降低用工成本和风险,反而从员工管理和劳动争议方面有很大的风险。

而对于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并没有什么坏处,只要保留好劳动关系的证据,随时可以认定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实际中甚至会有一些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来获取双倍工资的收益。

来源: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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