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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居:安大简《邦风·周南·桃夭》解析 | 中国先秦史

 先秦子居 2019-10-26

安大简《邦风·周南·桃夭》解析

子居


  《桃夭》一诗,毛传称:“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则男女以正,婚姻以时,国无鳏民也。”所谓“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盖承《樛木》和《螽斯》而言,“不妒忌”于诗中无所体现,当并无所据,但《桃夭》与《樛木》、《螽斯》为一组诗则仍由毛传内容可以看出,这正与《关雎》、《葛覃》、《卷耳》为一组诗类似。三诗为一组的情况,《诗经》中时有所见,依笔者《安大简〈邦风·周南·樛木〉解析》[1]和《安大简〈邦风·周南·螽斯〉解析》[2]的推测,若以《樛木》为蛮君祝福蓼君与蛮氏女新婚的诗篇,以《螽斯》为蛮君祝福蓼君的诗篇,则《桃夭》当可以理解为蛮君祝福蛮氏女的诗篇。

【宽式释文】

桃之夭夭,卲卲其华。寺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焚其实。寺子于,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萋萋。寺子于,宜其家人。

【释文解析[3]

桃之夭〓(夭夭),卲〓(灼灼)亓(其)芋(華)〔一〕。

  整理者注〔一〕:“卲〓亓芋:《毛诗》作「灼灼其华」。典籍「勺」「招」二字相通(参《古字通假会典》第八〇六页)。楚文字「芋」多用为「华」,如《毛诗·召南·何彼秾矣》「唐棣之华」「华如桃李」,简本二「华」字皆作「芋」;又如上博简《孔子诗论》简九、《逸诗》简二、《李颂》简二、清华简《系年》简五六等的「华」皆作「芋」简本「卲卲亓芋」当从《毛诗》读为「灼灼其华」。毛传:「灼灼,华之盛也。」[4]清代陈乔枞《齐诗遗说考》卷一:“《易林·师之坤》:‘春桃生花,季女宜家,受福且多,男为邦君。’《谦之夬》、《否之随》、《噬嗑之大济》、《大过之蹇》、《解之归妹》同。又《师之坤》:‘春桃萌生,万物华荣,邦君所居,国乐无忧。’又《困之观》:‘桃夭少华,婚悦宜家,君子乐胥,长利止居。’乔枞谨案:据《易林》说,则桃夭之诗盖当时实指其事也。张冕云:‘桃夭如为民间嫁娶之诗,《大学》何由即指为实能宜家而可以教国?详《易林》之语,似是武王娶邑姜事,然则《大学》引之,非虚词矣。’乔枞考《说文》云:‘枖,木少貌。《诗》曰:桃之枖枖。’、‘𡝩,巧也,女子笑貌。《诗》曰:桃之𡝩𡝩。’许氏兼载三家之《诗》,训枖为木少貌,与《易林》桃夭少华义合,是用齐《诗》之说,其作𡝩者殆鲁、韩之异字与?”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一补充陈氏言:“《师之坤》‘多年’作‘且多’,下多‘在师中吉’一句。《大过之蹇》‘生花’作‘始华’。《师之坤》、《谦之夬》、《噬噫之既济》‘邦君’作‘封君’,古‘封’、‘邦’字通用。又《复之解》:‘春桃萌生,万物华荣。邦君所居,国乐无忧。’……愚案:张说无征,然《易林》云‘男为邦君’,是《齐诗》说不以为民间嫁娶之诗甚明。参之《大学》‘宜家’、‘教国’之义,非国君不足以当之,不知为《周南》何国之诗也。鲁、韩未闻。”可见《易林》以“男为邦君”来对应《桃夭》中未出现的男方,与《礼记·大学》相合,当是犹有遗说,笔者推测《樛木》、《螽斯》、《桃夭》一组诗的男方为蓼君,也正合于“男为邦君”。《周南》为蛮氏之诗,笔者《安大简〈邦风·周南·关雎〉解析》[5]已言,可参看。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一复言:“注:‘鲁、韩‘夭夭’作‘枖枖’,又作‘𡝩𡝩’。鲁、韩说曰:‘𡝩𡝩,茂也。灼灼,明也。’疏:《传》:‘兴也。桃有华之盛者,夭夭其少壮也。灼灼,华之盛也。’《笺》:‘兴者,喻时妇人皆得以年盛时行也。’《说文》:‘枖,木少盛貌。从木,夭声。《诗》曰:‘桃之枖枖。’‘𡝩,巧也。一曰女子笑貌。《诗》曰:桃之𡝩𡝩。从女,夭声。’并三家文。《九经字样·木部》出‘枖’、‘夭’二字。注云:‘音妖,木盛貌。《诗》云:桃之枖枖。上《说文》,下经典,相承隶省。’据此,‘枖’正字,‘夭’省字。《玉篇·木部》‘枖’下云:‘木盛貌。’《广韵·四宵》‘枖’下云:‘《说文》云木盛貌,《诗》云桃之枖枖,本亦作夭。’案,三引并删去《说文》少字,非是。《毛传》:‘桃有华之盛者,夭夭其少壮也。’少壮与《说文》‘少盛’意同。徐锴《系传》云:‘桃之夭夭,喻女子在家形体日盈长也。’若无‘少’宇,喻意不明。《易林》云‘少华’,明齐义同。《大学》引《诗》‘桃之夭夭’,《易林》云‘桃夭少华’,是齐、毛同作‘夭’,则作‘枖’、‘𡝩’者,鲁、韩本也。《玉篇》:‘𡝩,媚也。与《说文》训‘𡝩’为‘女子笑貌’合。‘𡝩𡝩,茂也’者,《广雅·释训》文。许以‘女子笑貌’释字义,张以‘茂’释《诗》义,两训相成,正喻乃明。‘灼灼,明也’者,亦《广雅·释训》文,与《毛传》‘灼灼,华之盛也’义异。《说文》:‘灼,炙也。’炙是灸之误,上文‘灸,灼也’,互相为训。‘灼’无‘明’义,乃‘焯’借宇。《说文》:‘焯,明也。’《周书》‘焯见三有俊心’,今《书》作‘灼’,此‘灼’、‘焯’字通之证。连言‘灼灼’者,《文心雕龙·物色篇》‘灼灼状桃花之鲜’是也。《文选》阮籍诗刘良注:‘夭夭,美貌。灼灼,明貌。’并用三家义。‘华’者,《说文》‘𠂹’下云:‘草木华叶聚,象形。’‘𠌶’下云:‘草木华也。从聚,亏声。’‘𦾓’下云:‘荣也。从辨、从雩。’《释草》:‘木谓之华,草谓之荣。’对言则异,散言则通。荣从木,木著华亦为荣,故《说文》训‘华’为‘荣’。后世代以‘花’字而‘华’义别行。据《易林》‘春桃生花’,则‘华’之为‘花’,自汉已然。《月令》:‘仲春之月,桃始华。’《通典》五十九、《五经通论》引束皙曰:‘《桃夭》篇序美婚姻以时,盖谓盛壮之时,而非日月之时。故灼灼其华以喻盛壮,非谓嫁娶当用桃夭之月。其次章曰:其叶蓁蓁、有贲有实、之子于归,此岂仲春之月乎?诗人之兴,取义繁广,或举譬类,或称所见,不必皆可定候也案,束辨正《毛序》,足解《笺》《疏》之惑。”其辨正“夭夭”有“少盛”义,与《易林》“季女宜家”相应,结合笔者前文分析,则此“季女”可能即指蛮氏女。《诗三家义集疏》引束皙言更说明桃夭取喻于仲春,也即《礼记·月令》:“仲春之月……始雨水,桃始华。……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郑玄注:“玄鸟,燕也。燕以施生时来,巢人堂宇而孚乳,嫁娶之象也。媒氏之官以为候。高辛氏之出,玄鸟遗卵,娀简吞之而生契,后王以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焉。变媒言禖,神之也。”由此可见“桃之夭夭,卲卲其华”句含多重譬喻,“”、“”取喻于仲春“嫁娶之象”,“夭夭”表少女正当婚嫁年龄,以此推测,则“卲卲”也当另有寓意。整理者认为“简本「卲卲亓芋」当从《毛诗》读为「灼灼其华」”,所说当有可商,《小尔雅·广诂》:“卲,美也。”《法言·重黎》:“种、蠡不强谏而山栖,俾其君诎社稷之灵而童仆,又终毙吴,贤皆不足卲也。”李轨注:“卲,美也。”谥号中的“昭”,出土材料多作“”,《诗经·大雅·抑》:“昊天孔昭,我生靡乐。”毛传:“昭,明也。”《楚辞·九歌·云中君》:“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王逸注:“昭昭,明貌也。”可证“”也可以训为“明”,则“卲卲”为“明貌”与三家诗训同,而“卲卲”又有美貌之义,故以“卲卲”来形容桃花完全成立,是安大简作“卲卲”并不需要按《毛诗》读为“灼灼”。夭与腰、召与窕皆为谐音,“夭夭”、“卲卲”又皆有美义,因此或可推测,《桃夭》中的“夭夭”、“卲卲”还相当于安大简《关雎》中的“腰翟”、毛诗《关雎》中“窈窕”的重言,则首句还具有形容蛮氏季女窈窕淑美之义,类似《召南·何彼襛矣》:“何彼襛矣?华如桃李。”的形容,而《神农本草经》:“桃花,杀疰恶鬼,令人好颜色。”所说功效也可证《桃夭》以桃花联想美颜为古代通识。

寺(之)子于䢜(歸)〔二〕,宜亓(其)室(家)〔三〕

  整理者注〔二〕:“寺子于䢜:《毛诗》作「之子于归」。「寺」从「之」声,故二字可通。毛传:「之子,嫁子也于,往也。」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妇人谓嫁曰归。诗既言『归』,不必更以『于』为『往』。《尔雅》:『于,曰也。』『曰』古读若『聿』,『聿』『于』一声之转。……『于』『曰』『聿』皆词也。」「之子于归」的「之子」,简本皆作「寺子」。[6]网友紫竹道人在《安大简〈诗经〉初读》帖楼指出:“安大简《诗经》中屡见‘寺子’,与今本毛诗‘之子’相当。整理者一概读为‘之子’。其实‘寺子’当读为‘时子’,犹言‘是子’,义与‘之子’同(简本与今本另有一些‘是’、‘之’异文,可资参照)。[7]所说当是。毛诗《秦风·驷驖》:“奉时辰牡,辰牡孔硕”句,安大简作“奉寺〓㫳〓牡孔硕”,整理者注中认为“此句当读为‘奉之时辰,辰牡孔硕’”[8],但该句显然是安大简抄手将重文符号标错了位置,先秦并无“时辰”一词,故当以毛诗为是。对比两句内容,则毛诗的“”正对应安大简的“”,而《驷驖》诗毛传言“时,是也。”可证此处“寺子”当读为“时子”。清代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二:“《传》:‘之子,嫁子也。’瑞辰按:尔雅释诂如、适、之、嫁并训为往,《传》以之与嫁同义,故以‘之子’为‘嫁子’。然《诗》言‘之子’甚多,如‘之子于征’之类,不得训为嫁,当从《释训》训为‘是子’。笺于《汉广》始言‘之子,是子也’,则此章义亦同耳。”陈乔枞《齐诗遗说考》卷一:“《礼记·大学》:‘《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郑注云:‘夭夭,蓁蓁,美盛貌;之子者,是子也。’”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一:“‘之子者,是子也’者,《释训》文,此《鲁诗》‘之子’通训,与毛‘嫁子’义异。《大学》引‘之子于归’,郑注:‘之子者,是子也。’明齐义同鲁。”皆可证“之子”训为“是子”,齐诗、鲁诗犹存其训。

  整理者注〔三〕:“宜亓室:《毛诗》作「宜其室家」」,即「家」字异体。[9]“室家”连称最早可见于西周晚期的逆钟(《集成》00062),先秦传世文献则最早可见于《尚书·梓材》,之后《大雅》的《绵》、《既醉》,《小雅》的《雨无正》、《常棣》、《斯干》、《无羊》,《邦风》的《豳风·鸱鸮》、《召南·行露》及《周南·桃夭》皆有,可见这些篇章皆不会早于西周晚期,最可能都是春秋作品。“室家”、“家室”换称,则为《周南·桃夭》与《大雅·绵》的共同特征,笔者在《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实词篇(一)》[10]中分析《大雅·绵》约成文于春秋前期后段,在《安大简〈邦风·周南·樛木〉解析》[11]中推测“《樛木》的成文时间约即在春秋初期后段至春秋后期之初的时间范围内”,在《安大简〈邦风·周南·螽斯〉解析》[12]中推测“《螽斯》篇的成文时间上限盖即春秋前期之初”,结合前文所述《樛木》、《螽斯》、《桃夭》为同组诗,则《桃夭》的成文时间很可能也是在春秋前期范围内,且接近《大雅·绵》的成文时间春秋前期后段。

桃之夭〓(夭夭),又(有)焚(蕡)亓(其)實(實)〔四〕寺(之)【十一】子于䢜(歸),宜亓(其)(家)室。

  整理者注〔四〕:“又焚亓实:《毛诗》作「有蕡其实」。「焚」「蕡」音近可通(参《古字通假会典》第一四四页)。「焚」,当从《毛诗》读为「蕡」,毛传:「实貌。」《诗集传》:「实之盛也[13]对于“”义,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则言:“《传》:‘蕡,实貌。非但有华色,又有妇德。’蕡者,颁之假借。《说文》:‘颁,大首皃。’引伸为凡大之称。《尔雅·释诂》:‘坟,大也。’坟亦颁之借。有蕡者,状其实之大也。至《说文》‘蕡,杂香艸也’,乃蕡之本义耳。古以华喻色,以实喻德,此魏人‘春华秋实’之喻所本。”是认为“”训为大,虽然也是立意疏通毛传,但与《诗集传》明显不同。笔者认为,对比于《桃夭》的“桃之夭夭,有蕡其实。”《小雅·杕杜》有“有杕之杜,有睆其实。”毛传:“睆,实貌。”二者不仅句式相似,而且“”、“”毛传训义相同,因此《桃夭》中的“”应与《小雅·杕杜》中的“”为近义词或同义词,《广雅·释诂一》:“贲,美也。”《集韵·缓韵》:“睆,睕,小妩媚,或从宛。”《正字通》:“睆……又美好貌。”可证“”、“”的共同义项当为美好貌,是“有蕡其实”的“”当训为美,这也与上句形容桃花的“卲卲”为美义相应。桃子美观美味,其核又便于继续种植,因此古代桃也被赋予了宜子嗣的特征,如《神农本草经》:“桃毛,主下血瘕,寒热积聚,无子。”《齐民要术·种桃柰》:“术曰:东方种桃九根,宜子孙,除凶祸。”故《桃夭》的“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也是取喻于此。

◎桃之夭〓(夭夭),亓(其)葉萋〓(萋萋)〔五〕

  整理者注〔五〕:“亓叶萋〓:《毛诗》作「其叶蓁蓁」。毛传:「蓁蓁,至盛貌。」《诗集传》:「蓁蓁,叶之盛也。」「萋萋」「蓁蓁」,都是形容叶子茂盛。[14]虽然整理者言“「萋萋」「蓁蓁」,都是形容叶子茂盛”,但这里的问题在于,“蓁”、“人”同为真部韵,安大简改为“萋萋”则会失韵。“萋”、“蓁”字形差别显著,因此也不能认为是讹误,所以大概只适合推测抄手更习惯于读真部字为脂部字,才习惯性地书“蓁”为“萋”。这种语音方面的特征虽然不算很多见,但平行分布于微文、脂真、歌元之间,盖是周人方言较之殷人方言鼻音为重,所以在以周语为主的雅言中文、真、元部字,每每在受殷商旧音影响的齐、宋、陈、楚等地读入微、脂、歌部。

寺(之)子于䢜(歸),宜亓(其)(家)人。

  “家人”一词,甲骨文与西周金文未见,先秦文献最早可见于《尚书·康诰》及《周易》的“家人”卦,笔者在《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实词篇(一)》[15]中定《康诰》约成文于春秋初期后段,在《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虚词篇》[16]也已分析《周易》的卦辞成文于春秋前期。对应二者的时段范围,可见“家人”一词的使用也说明《桃夭》篇的成文时间接近春秋初期,最可能是春秋前期。



[1]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10/13/810/,2019年10月13日。

[2]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10/19/820/,2019年10月19日。

[3]以下释文及整理者注释皆照录《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原书内容,笔者意见在解析部分给出。

[4]《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5]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9/26/798/,2019年9月26日。

[6]《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8]《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0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9]《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0]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6/07/03/345/,2016年7月3日。

[11]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10/13/810/,2019年10月13日。

[12]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10/19/820/,2019年10月19日。

[13]《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4]《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7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5]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6/07/03/345/,2016年7月3日。

[16]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1/01/01/247/,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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