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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牢记:这4种情况下,即使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要赔偿

 俯瞰星河 2019-10-27

按照我国法律的要求,不管劳动者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在什么样的单位,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使劳动者利益受到保障的最直接的武器就是劳动合同。现如今,劳动者们都比较关心辞退问题。因为当今社会科技和知识都处于不断进步的趋势,有些单位已经不再需要招聘大数量的员工,有些单位则是需要能有更多年轻的员工加入进来,在这种情况下,老员工将会面临许多威胁。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需要给予员工一些赔偿,赔偿的金额以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为参照,如果老员工被辞退的话,可以得到很高的赔偿金。所以,有些不良单位就想假借“员工自动请辞”为由来躲避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辞职与辞退中吃亏的例子比比皆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四种情况,就算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辞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赔偿金。

1、调岗降薪

员工的劳动合同上已经对自己的工作报酬和工作岗位作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动的话,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任何私自调岗降薪或者用欺骗、胁迫等手段来与员工签订“自愿”调岗合约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员工在这种情况下辞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赔偿。

2、强令高危作业

有些工作岗位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用人单位在没有对员工进行充分培训、没有将安全保障设施提供出来的情况下就强制要求员工上岗作业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对此,员工有拒绝的权利。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赔偿。

3、采用不正当的方式克扣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用自己内部不正当的规章条例来管理员工,例如我们常听说的强制要求员工捐款、迟到一次罚款两百元、病假算作旷工将当天的三倍工资扣除等,实际上,这些“霸王条例”就是在对员工进行剥削压榨。规章制度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所以用人单位用这些理由对员工工资进行扣除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员工在这种情况下离职,用人单位也需要赔偿。

4、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

根据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拖欠员工的工资,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有为员工提供合同中约定工作条件的义务。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约办事,从而导致员工主动辞职的话,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赔偿。

上述内容中的四点,广大劳动者一定要引起注意,我们有维护自己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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