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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灸的误治后果

 刘全江 2019-10-31

现今中医热捧艾灸养生,满大街的艾灸养生馆,“有病补虚扶正,无病养生保健”,然而过犹不及,缺少辩证施用,艾灸误治可导致上火伤阴、失眠不寐症状,更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本文论“灸误”,严谨考究古人艾灸禁忌,给妄用艾灸养生者以劝诫。

灸法,作为临床常用的治疗方法,具有相对安全、简便的特点,故而针灸界素有“针捷灸稳”之说。更有医家认为灸法无有禁忌,所谓“针者需师方行,艾灸凡人可施”,甚至于“不问寒热虚实悉令灸之”(《针灸问对》),导致灸法应用靡滥。然而,临床灸法使用不当,不但可出现意外情况,甚者可以致残或危及生命。

1、艾灸导致变证

艾灸作为一种治病刺激方法,应和其他各种疗法一样,有其一定的使用范围和局限性,不经辨证,盲目使用,就有可能因误用灸法而致变证,古今医家对此多有论述。

◎外感热病

如医圣张仲景认为灸法以热治病,外感热病以火灸之则犯实实之忌,可致诸多变证。《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就有7项条文涉及到太阳病灸误导致火逆等变证。诸多记载明示后人伤寒太阳证不宜灸法。

“脉浮热甚,而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特殊的痈疽疖肿

再如,外科痈疽疖肿,古人多用灸法,然而并非所有痈肿皆宜灸治,如《神灸经纶》云:

“痈疖自外而入者不宜灸,……若少阳分野尤不可灸,灸之多致不救,亦有因灸而死者,盖虚甚,孤阳将绝,其脉必浮数而大且鼓,精神必短而昏,无以抵挡火气,宜其危也。”

《外科精要》亦云:

“脑疽及颈项有疽,不可用隔蒜灸,恐引毒上行。”

◎特殊的禁灸穴

古代医家还认为某些部位或腧穴是不可妄用灸法,否则也会出现变证。除了在历代针灸医籍中均列有禁灸穴外,杨继洲在《针灸大成》中专写:

“头不多灸策”,所谓“若不察其机而多灸之,其能免夫头目旋眩、还视不明之咎乎?:不审其他而并灸之,其能免夫气血滞绝、肌肉单薄之忌乎?”

更有《神灸经纶》:

“脑为诸阳之会,颈项近咽喉,肾俞为致命之所,俱不可灼艾也”,“臂脚穴,多灸脱人真气,令人血脉枯竭,四肢削瘦无力。”等等。

◎肺痨误灸咯血

另外,金元四大家朱丹溪曾指出:

“因火(灸)而生热胀、发黄、腰痹、咽燥唾血者往往有之,当不知为火逆所致”。

2、艾灸导致晕厥

针灸临床,以针刺导致晕厥为多,其实晕灸在临床亦有所见,清朝吴亦鼎所著《神灸经纶》一书中载:

“(病人)或着火眩晕者,神气虚也,仍以冷物压灸处,其晕自苏,再停良久,以稀粥或姜汤与饮之,以壮其神。”

详细记载了晕灸产生的原因及其处理方法。由上可见,医生在施灸时也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以便预防晕灸的发生或对晕灸患者予以及时处理。

3、艾灸致残致死

 众所周知,艾灸,尤其使用直接灸,导致皮肤灼伤、感染,形成灸疮灸疤,在古今针灸临床均十分常见,为此不少医籍对灸后护摄设专节论述,以防意外情况发生,即使如此,艾灸致残致死的情况仍有发生。

例:钱若水因疾灸两足,创溃出血数升,自是体貌羸瘵,手诏慰劳之。(《宋史·钱若水传第25》)。

例:足有灸疮痈,其医谓火毒未去,故痈不止,遇即解衣取刀割疮至骨……时旬余乃差。(《宋史·刘遇传第19》)。

例:宋治熙癸丑年四月,于氏患背痈暴起,当中肿起如胡桃,急呼疡医,犹话谈自若,医至,己如扇,大惊曰“疾势之来,不啻风雨,此非砭石所及,唯着艾乃可耳”。即命捣蒜艾,铺四傍,几于满背,迨火尽,肿定。而医者军中武士,习技粗猛,所灸处太阔,火疮遂大作,不可收敛,不三日竟亡。(《夷志坚·卷三十七》)。

还有,汪机《医学原理》卷十一指出:

“若极虚之人,孤阴将绝,脉浮数而大,精神昏短不能抵敌火气者,不可灸之,灸之即死。”

 考虑到古代能载入史书、医书的病案毕竟是少数,可以认为灸后导致上述致残致死情况实际要高得多。

诚然,当今对灸法的应用研究较之古代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如当代不少学者提出灸法可施用于热证,外科痈疽等。鉴于灸法导致变证及意外情况绝非少见,作为中医治疗方法的一部分,应该说其应用也离不开辨证施治这一根本大法,对灸法适应证也需更进一步地研究与观察,否则就如汪机所言“若将有病者,一概而灸之,岂不误哉!”

另外,在具体使用艾灸时,亦当如针刺时“手如握虎,如临深渊”,务必专心致志,观察病人,谨慎从事,以防其他意外情况的发生。

总之,艾灸应用绝非百无禁忌,“不知宜忌,一概混施,非徒无益而反害之”,医者当有所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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