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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五项机制 防控廉政风险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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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9/5/30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创新机制体制有机地结合,通过机制体制的创新,坚持在源头防控上着力,初步形成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

创新廉政教育机制。建立了市生态环境局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通过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督促干部职工廉洁奉公;组织全市环保系统春季培训,举办“环保讲坛”大力宣讲廉政建设,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廉政宣传,设置了廉政文化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悬挂廉政警句标牌,让全体干部职工随时感受到廉政文化熏陶教育。

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改革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升。通过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让一批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创新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实施项目审批、环境监管和环境处罚“三分离”。实行了建设项目局务会审批制,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局务会审查制,重点工作推进项目化管理制等等,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整合了资源,推动了内部工作联动,强化了工作责任,形成了整体合力。

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企业、产业和区域环境定期排查制度,实行重大环境隐患告知和环境违法案件交办、督办制度;建设了企业环境信息监管平台,动态掌握分析环境状况,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通过限期整改、公开曝光、挂牌督办等形式,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范环境行为。

    创新内部管理机制。通过规范内部管理,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机制体制。制定了《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市生态环境局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办法》《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与环境监察机构联动工作办法》;严格财务管理,新制定了《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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