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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父母官”这一说法的来历吗?

 博览众长123 2019-11-16
非常历史 今天

  “父母官”一词来源于《礼记·大学》:“《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孟子·梁惠王上》:“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之父母也?”在这些先秦文献中“父母”是指百姓的统治者,甚至是国君。直到汉朝“父母”一词才有了地方官的含义。

  过去,人们大多称州县一级的地方官为“父母官”,不过,在那个“十官九贪”的社会,真正配得上这个称号的并不多。只有那些公正廉明、贴近百姓的基层官员才配称为“父母官”。因为这一称谓,是从为百姓办事、受百姓拥戴的汉代的“召父(召信臣)”和东汉的“杜母(杜诗)”开始的。

  《汉书·循吏传》记载,西汉末元帝时,南阳郡(今南阳市)太守召信臣,字翁卿,寿春(今安徽寿县)人,“视民如子”,他遵循“为民兴利,务在富之”的“八字方针”治理南阳,成绩十分突出。他劝民农桑,去末归本,为政勤勉。他还亲自指导农耕,经常出入田间地头,有时住宿于农家,贴近百姓。很快使百姓“民得利,蓄积有余”。他在南阳数年,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百姓归之,户口增倍,盗贼狱讼衰止。吏民亲爱信臣,号之曰召父。”

  “召父”之后不足百年的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七年(公元31年),南阳百姓又迎来了一位叫杜诗的太守。《后汉书·杜诗传》记载,杜诗,字君公,河内汲(今河南卫辉市)人,东汉初曾任成皋(今郑州荥阳市)令和汝南(今河南汝南县)都尉,后升任南阳太守。他治南阳,一是提倡节俭,“省爱民役”;二是“造作水排,铸为农器”;三是“修治陂池,广开土田”;四是“诛暴立威”,对贪赃枉法、横行乡里的豪绅长吏及土匪流氓实行严厉打击,为农业生产和百姓生活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其结果是“郡内比室殷足”,使南阳成了“小天府”。

  由于南阳百姓深蒙“召父”、“杜母”之福,于是就把召信臣和杜诗二人称为“前有召父,后有杜母”,并立祠纪念。自此,“父母官”这一尊称便广传后世,遍及华夏大地。这就是“父母官”称谓的来历。

  宋初王禹偁《谪居感事》诗:“万家呼父母。”其自注:“民间呼令为父母官”,这便是将地方官比作父母官的最早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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