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婚姻保证书”真的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决亮了

 天坛之家 2019-11-17
转自:新浪微博@佛山司法
夫妻之间在生活中,
因为一些琐事或一些矛盾产生口角,
其实是在所难免的,
待双方冷静下来,
这些矛盾也会迎刃而解。

“我和他结婚了7年,他这么对我,那50万都是他应该赔给我的!”

最近,住在南海阿萍(化名 )
和丈夫闹得不可开交,
她这个家庭事让她无法冷静下来.....

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的6月,阿萍发现了丈夫阿鹏与第三者女子有不正当行为,因当时他们的女儿还小,阿萍就让阿鹏签字画押了一份保证书:“如果他违反了承诺再找第三者或者出轨的话,就要一次性赔偿阿萍50万”。

但在保证书面前,

阿鹏依然不为所动,却反而愈演愈烈。

阿萍气愤之余,

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并要阿鹏赔偿自己50万元!

阿萍能拿到保证书中承诺的50万赔偿金吗?
法院怎样判决呢?
一起来看这期《法治佛山》节目告诉你答案。

法院审理认为,这份保证书由阿鹏自行签名并按指印,内容对其有约束力。阿鹏在法庭上承认自己与一名女性的身份证多次开房,在签订了保证书之后仍存在不正当关系。阿鹏对双方离婚存在过错,应给予女方适当损害赔偿。



听听律师说法


问1

律师说法: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也规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阿鹏的出轨保证书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所附的条件成就时,那阿鹏就应当履行出轨保证书当中所约定的这个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但法院经过审理考虑到约定的保证金高于了他的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调整。实际上也是法院在审查这个约定是否公平合理。

问2

律师说法:
这种所谓的保证书并不必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这种保证书是婚姻关系中有过错方写给无过错方的。它的内容往往涉及到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几种内容。其中,婚姻关系是否解除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并不单单受到合同法的调整,它还受到婚姻法的调整。人民法院对这两方面的问题更多的还是根据婚姻法的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比如说,婚姻关系是否解除,人民法院还是要以双方感情时候破裂,作为审理的依据。子女抚养权也要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作为一个原则。
至于财产分,如果他们的约定或保证书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是有法律效力的
损害赔偿这个一部分,如果有过错方自愿给无过错方做出适当的赔偿,这个对当事人是有约束力的,但是保证金额过于巨大的话,人民法院有可能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份保证书不一定能挽救一段婚姻,
作为丈夫或是妻子,
当初结婚时这么多的承诺,
无论是对你的伴侣或孩子, 
这个责任应该要承担起来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