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年底了,汇算清缴缺少成本、费用,千万不要这么做!

 财税小侦探 2019-11-25

马上年底,公司要进行汇算清缴,所谓汇算清缴就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

企业在汇算清缴时缺少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千万不要这么做,如买票抵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

天津市某商贸企业在两年时间内:

1.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314份,金额14666.15万元,税额2493.00万元;

2.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618份,金额15097.70万元,税额2566.0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这是一个惨重的教训,企业一定不要这样做,一定要合法合规的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1日至531日)进行汇算清缴,比如,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011日至531日。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汇算清缴或者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企业将会被税务局列入异常名单,并视情节严重给予较重的处罚。企业应该及时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不要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合法合规的进行纳税申报,是每个企业的义务。

企业要做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该注意以下7个问题:

1.申报汇算清缴要按期;

2.资产损失要申报;

3.减免优惠要备案;

4.纳税事项要调整;

5.年度亏损要弥补;

6.填报口径要统一;

7.电子申报要熟练。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

前几天有人问小编,他们企业在进行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实际发生了与经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如发票),当时按照账面已经发生的金额的进行核算。但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补充提供这些季度所得税预缴时缺少的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却拿不出有效凭证?税负压力大企业应该怎么办?

下面3是对这个企业的提供的解决办法:

1.用其他票来抵扣成本票;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注册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合法合规的利用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2.入驻有税收扶持的园区,可以享受到地方财政留存最高40%-70%的比例。

3.向税务局证明企业有过这些成本。

企业要根据自身业务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的进行税务筹划入驻园区或者注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与其发生真实的业务往来,使资金流出随意分配,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让企业正常纳税,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