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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哈尔滨市智慧供热试点方案》的质疑(之二)(原创首发)

 愚人一图书馆 2019-12-04

对《哈尔滨市智慧供热试点工作方案》的质疑(之二)

对《哈尔滨市智慧供热试点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要实现的目标媒体报道将其概括为“室温高低自己调 用多少热交多少钱” 、“哈市试点按‘度数’计热费!想要多热自己调 ”、“用一度热交一度钱”。既然方案的制定者和批准部门都没有提出异议,澄清事实,任其以讹传讹,就是认可。

“室温高低自己调 用多少热交多少钱”。二十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是不可能实现的,住宅楼内用户在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前提下,用户自主调节实际成为蹭热、本质上就是窃热的手段,不但不一定节能,合法性还遭质疑,采暖用热用户自主调节的可行性、科学性、合法性需要进一步论证。

“哈市试点按‘度数’计热费!想要多热自己调 ”、“用一度热交一度钱”应该是指采暖按温度计量收费。

室温测量的是气体温度,气体温度与固体、液体不同,后者温度分布均匀,测得的温度值可以代表整个物体的温度,量值准确可靠,可以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气体温度分布不均匀,每24小时的平均温度,是由一个或几个测点、在不同时间测得的量值的平均值代表一个房间、一个地区的温度,还会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及规范测量条件的限制,因此,作为气体温度的室温不适于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

前一种方法是按热计量收费,后一种方法是按温度计量收费。如果按热计量收费,就不能同时考虑温度的问题,因为作为建筑能耗,相同的热量得不到相同的温度;如果按温度计量收费,就不能同时考虑用热量,因为不同的用户温度相同耗热量不同。对于一个用户,只能采用一种方法收费。否则,抛开是否可行不谈,成本也是问题。

科学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是要考虑性价比的。有的专家认为成本效益必须是热表等计量装置的全生命周期的节能量要高于购买和安装等费用,但在实践中发现基本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通过行为节能实现热表等计量装置成本是有效的。业内专家都应该清楚,实际对热网的控制和平衡的投资以及对建筑节能的投资,将比用于所谓的行为节能的投资更有效。

作为科学试验不可能都一定成功,更何况在二十多年的实践中已经证明基本上是不可行的采暖“按热计量收费”。尤其是在《方案》才刚刚出笼,需要在“20216月底前”,才“对试点小区实施按热计量收费”进行试验,现在就迫不及待的在媒体上进行让人产生误解、误读的报道,即违背科研的规律,也违背了新闻报道的规则,有误导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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