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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心源性猝死,保险公司拒赔100万意外险,法院:限十日内支付赔偿!

 河南豫东中医馆 2019-12-04

昨天台湾艺人高以翔在录制节目追我吧途中晕倒的消息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尽管医院对其进行了两个小时的抢救,仍然无法挽回他的生命,事后节目组发表声明称,高以翔心源性猝死。

图自:网络

猝死这个十年前对我们相当陌生的词语,随着近几年弥漫着各行各业的严重加班现象,正在越来受到我们的关注,根据我国心血管中心统计,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达到了55万之巨,居全球之首!

而在保险行业,根据多家保险公司公布的年度理赔报告显示,早在2016年,猝死就已经超越了交通事故和恶性肿瘤,跃升为赔付原因之首。

猝死正在成为年轻一代的高发症,已经成为了我们考虑风险时不容忽视的一个因素,但是由于保险中对于心源性猝死这一死因的界定原因,许多不太了解的朋友经常混淆的各个保险种类所保障的风险范围,从而买错了保险。

今天,管家就以一起心源性猝死被拒赔的案例来和大家讲一讲,猝死在保险中的一些小知识。

01 案例详情

2017年5月份,王某(化名)在夜间大排档与人发生争执,后被多人追打,王某在奔跑的过程中不幸摔倒,头部撞击地面后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图自:网络

由于王某单位生前为其投保过团体意外险,在处理完王某的事情后,家人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按流程开展尽职调查,在王某的医院诊断材料中发现,医院对于王某的死因认定为:心源性猝死。

保险公司最终认为王某的死因为疾病身故,不属于意外险的范围,予以拒赔处理。

王某家人以王某身前不曾患有冠心病为由,对拒赔结果不认同,协商无果后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某此前无冠心病史,如果不是因为被多人追逐,导致情绪紧张与摔倒伤及头部等清形,不会引发冠心病死亡,此病因为特定条件下的产生的,属于意外险范畴。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家人的诉求,要求保险公司在十日内向王某家属支付意外保险金100万元。

02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为什么会将猝死认定为疾病范畴并拒赔意外险呢?

在许多朋友的观念里,猝死应当属于意外事件,为什么在保险中却会被界定为疾病呢?要理解这一点,我们还要从猝死的定义说起。

世界卫生组织对于猝死的定义如下:“猝死” 是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因疾病在短时间内 (6 小时) 的突然死亡。在法医病理学中是指外观健康而无明显症状的,由于潜在的疾病或者机能障碍,在开始感觉不适后 24 小时内发生意外死亡。

大家注意定义中我加粗的片段,由于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导致的意外死亡,而在我国的意外险赔付标准中,对于意外的界定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四个标准。

基于这个标准,保险业内一般认定猝死是疾病死亡,不符合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也就是说,意外险对于猝死,是基本不赔的,这一点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

图自:网络

那在本次案例中么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主要原因在于王某的猝死是由冲突/追逐/情绪紧张等因素引发的,而非本身有疾病,因此判定满足赔付条件。

03 猝死该如何保障?

既然意外险不保障猝死,那什么种类的保险能够覆盖猝死责任呢?

寿险:基本都能赔付

寿险的保障范围与意外险不同,寿险主要保障的是我们的生命,其对于身故的赔偿范围比较宽泛,无论是因疾病死亡,还是意外身故,突发猝死等,都在寿险的赔付范围内。

但有一点要注意,寿险并不是坊间流传的死能就能赔,它也是有免责条款的,一般因故意犯罪/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导致的身故或伤残,寿险都是免赔的。

重疾险:酌情赔偿

为什么说重疾险对于猝死是酌情赔偿呢?因为只有附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会对猝死进行保障,而不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通常是不保障猝死风险的。

,目前附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售价都比较贵,保费约8000~10000每年,现在市场上比较受到大家欢迎的消费型重疾险,一般是不附带有身故责任的,这种保通常般都是不保障猝死风险的。

另外,市场上还有一款叫做猝死险的小众险种,这中保险对与猝死也可以保障,但管家我不大建议大家购买,一是因为其保障范围单一,二是相较于同样保障猝死的寿险,无论是在保额或是保费上都没太高的优势。

最后,近年来猝死的新闻那么多,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达5万5之巨,大家觉得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是加班太多了?还是加班太多了?还是加班太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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