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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的新闻通稿

 天涯军博 2019-12-06
2005年3月15日我市开通了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和预售信息网上公示系统,为消费者购房提供了全面及时的信息,为市场监测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同时也成为交易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全面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北京市建委将于2006年1月1日推出商品房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即我市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现房销售也需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www.bjfdc.gov.cn)进行合同网上下载打印并与管理网联机备案。
一、实行现房网上签约的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且尚未销售的房屋均需进行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建委、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现房网上认购和网上签约的程序:
现房合同网上认购和网上签约程序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为防止房屋炒作,网上签约时,认购和签约的购房人名称不得随意变更;转移登记前房屋不得转让他人;同时管理网公示销售单位的退房信息;
三、2006年1月1日后签定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九十天内持网上打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四、2006年1月1日起,通过北京市建设网(www.bjjs.gov.cn)和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公示现房项目、楼盘和房屋销售状态及成交均价等信息;
五、购房人可凭打印合同时设置的密码和合同号,登陆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查询所购房屋的网上签约情况;
六、现房销售单位网上签约前须到市建委办理用户注册手续,并补录销售项目初始登记的相关信息后方可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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