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戴帽,头发不外露,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不留长发。 3.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在厨房内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把个人物品带入,不得对着食品咳嗽。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6.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应先洗手消毒。 7.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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