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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三大定位

 精神之石 2019-12-11

  核心阅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来,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在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协同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为更好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有必要进一步明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使命定位。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需立足于成为推动国有资本优化布局、提升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把手,成为国有资本的持有主体、进退流转主体和增殖增值主体,围绕流动性展开,实现资产、资金、股权等不同资本类型在更高层次上的转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相继成立,并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改革。目前,运营公司试点实践已经开展近5年,有必要进一步明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使命定位,为更好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奠定坚实基础。

  推动国有资本优化布局、提升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把手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能够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并在国有资本流动当中实现经济、政治、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微观上提升效益。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利于完善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治理主体的权责界面。通过充分行使国有资本的股东权利,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流程,从而提升企业效率,增强发展质量,推动企业健康良好发展,进而实现国有资本的增值保值。中观上整合资源。以国家战略为导向,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运营公司的资源禀赋,促进各类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向行业龙头集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引导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向价值链高端环节攀升,培育一批优质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宏观上重塑结构。通过国有资本的流动与重组,盘活存量、提高增量,有效放大国有资本控制力和影响力,发力区域、产业和城乡结构调整,形成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

  国有资本的持有主体、进退流转主体和增殖增值主体

  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到以“管资本”为主,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国有资本管控,促进“权责利”的组织协调,优化“人财物”的配置,推动企业各项活动更有效率,发展更加良好。运营公司正是通过改善和创造更好的组织环境和制度,履行资源重配和价值再造两大功能。

  国有资本持有主体。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持有主体,是整合国家经济资源、延伸国资监管职能和市场化运作的抓手,是经营性资源统一集中管理的平台。作为持有主体,关键在于来源。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包括人力资本、物质资本、资金、证券和无形资产等。这些资本,主要来源于几个方面:一是公司自有。运营公司大多是由原国有企业改组或新设而成,拥有部分自有资本。二是国家支持。国家通过划拨现有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或者集中划拨经营性国有资产,或者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或者主持从其他国企划拨相应资产,从政策上支持运营公司的资本池搭建。三是对外合作。通过与不同主体的合作,利用杠杆撬动社会资本和其他金融资本,扩大运营公司的资本池。

  国资进退流转主体。运营作为国资进退的流转主体,是国有资本融资平台、投资发展平台和流动转让平台。生产要素只有流动起来,产生交换价值,才能真正成为资本,才有进退增减,才能在综合考虑区域、行业、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下,不断优化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实现布局结构调整,提高资本收益,分散资本风险,向高流动形态转化。要充分利用好资产证券化、ETF基金、股权置换、收益互换、增资扩股等新市场新工具,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向流动性高的形态进行转化。

  国资增殖增值主体。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增殖增值主体,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直接目标。国有资本要增殖,在规模上要持续保持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在发展质量、发展水平上不断提升。通过“质”和“量”上的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在经济效益与政治使命、社会责任的统一。

  做好国有资本的持有主体、进退流转主体和增殖增值主体,关键在于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综合能力。战略研判能力。一要借鉴先进企业经验,尽快强化战略规划职能,组建战略研究团队,加强与与外部研究机构、行业专家和商业领袖的咨询联系,为运营公司发展战略提供智力支持。二要强化宏观经济政策研究,综合考虑国家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资源禀赋等因素,明确战略方向。资本运作能力。一要加深对金融资本市场法规政策的理解,了解行业生态,确保合法合规。二要熟练掌握资本运营手段工具,能够根据实际需要综合采用不同方式,实现操作目标。三要能够整合利用金融资本市场资源,加快资本积累,实现运营职能。风险管控能力。一要构建与资本运营相适应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各类风险责任在组织架构中的分配,形成各负其责、协同运作的风险管理体系。二要明确风险偏好与风险承受度,探索建立风险限额管理机制,评估运营公司风险承受能力,指导业务经营决策、资产配置和资本管理,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均衡。三要构建风险监控预警指标体系,明确各业务板块风险管理重点策略。

  围绕流动性展开,实现资产、资金、股权等不同资本类型在更高层次上的转化

  资本的增殖增值必须在流动中实现,各类资本形态在流通过程中相互转化、裂变、组合、优化配置,从而在保存原预付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增殖。这种运动从现象上称之为“资本循环”,而从经济主体的角度来看则是“资本运营”。可以说,运营公司的业务是围绕流动性展开的,实现不同资本类型在更高层次上的转化。

  资产管理。主动承接中央和国资委划转的各类国有存量资产,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形成“资产池”。针对资产状况开展分类管理与运作,通过整合重组、处置变现、资产证券化、管理提升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国有存量资产价值。推动存量资产合理流动和布局优化,充分发挥高额资产的规模效应,形成国有资产整体信用,支撑国有经济融资平台功能,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进而通过投资发展平台功能,把资金投入到战略性、先导性产业,造就新一轮再生产创造。

  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资本经营预算及国有资本金注入,形成“资金池”。发挥主体评级高、市场形象好、议价能力强等综合优势,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体系,放大国有资本作用,做好国务院及各地方政府、国资委、运营公司等三个层次的融资,为推进国有增量资本投入服务。通过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中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信托产品、股权质押与退出套现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发挥杠杆效应。设立或联合创建发展投资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和其他金融资本,支持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助力具备创新发展、具有高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通过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的乘数效应,实现产业资本超常规增长,发挥国有经济在加快转型升级核心任务中的骨干作用,增强对战略性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股权管理。主动承接各中央企业少量股权的逐步划入,形成“股权池”。积极参与资本市场的非公开定向增发、公开增发等资本运作,分享其他优质企业发展成果,迅速增强资本实力。发挥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通过IPO、借壳等方式推动国有企业及部分重要民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实现部分资产上市,乃至整体上市。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地开展市场化运作,抓好资产定价、股权交易、合规风控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市场工具,确保股权运转顺畅。协助各中央企业提炼优势产业,作为战略投资者阶段性持有股权,通过产权转让、股权置换、吸收合并、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着力推进产业板块重组整合。以增强法人治理能力为抓手,认真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引导和支持投资企业通过科学化决策、专业化管理,全面提升内在活力和外在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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