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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始真經》注:符篇第四

 nusa_li 2019-12-15

關尹子曰:

水可析可合,精無人也;

火因膏因薪,神無我也。

水,無論是匯聚或分散,都是同一個水;

以其至純,不雜他物。

物,至純而得其

如,江海之精為水,礦石之精為金,稻穀之精為米。

火,無論是燒柴或燒油,都是同一個火;

以其至凝,能量高度集中而顯形。

識,至凝而得其

故耳蔽前後皆可聞,無人,智崇無人,一奇無人,冬凋秋物無人,黑不可變,無人,北寿無人,皆精。

舌即齒牙成言,無我,礼卑無我,二偶無我,夏因春物無我,赤可變,無我,南夭無我,皆神。

水,在體為耳,在德為智,在數為一為奇數,在時為冬,在色在黑,在方為北,在命為壽,皆精純之相。

火,在體為舌,在德為禮,在數為二,在時為夏,在色為赤,在方為南,在命為夭,皆神凝之相。

為何耳朵遮蔽前後左右,都能聽到聲音?

因為聲音純粹無雜,不隨角度變化而有區別。

為何「冬淍秋物,無人;夏因春物,無我。」?

秋物,凋零之勢,也是去除雜質的過程;雜質去盡,僅存冬時之純精。

春物,生發之勢,也是燃燒純精的過程;純精燃盡,僅現夏日之凝神。

以精無人,故米去殼則精存;

以神無我,故鬼凭物則神見。

米似水,水澄泥沙而得其精,米篩麩糠而得其精。

鬼似火,火依膏薪而現其神,鬼附人獸而現其神。

全精者,忘是非,忘得失,在此者非彼;

抱神者,時晦明,時強弱,在彼者非此。

全精者,如坎卦,內實而外虛;

內守其精,外離其雜。

是非,得失;并不是道的無是非,無得失

因何能忘?

——中只顧其內,非其精者一概無視如雜質。

因其內守,得常存如壽。

抱神者,如離卦,外實而內虛;

內耗其精,外顯其明。

晦明,強弱;此非依道勢而動,只依火勢。

火旺,不得不明,不得不強;不論萬物是否需要休息;

火熄,不得不晦,不得不弱;不論萬物是否需要光明。

心中只觀其外,不挑剔內在燃料的差別。

因其外散,故易逝如夭。

曰:

精神,水火也。

五行互生滅之,其來無首,其往無尾;

則吾之精一滴無存,亡爾;

吾之神一欻無起,滅爾。

惟無我無人,無首無尾,所以與天地冥。

精,象水,至陰而能生神;

神,象火,至陽而能煉精。

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

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又克火……

五行之間相生相克,不知哪里是頭,哪里是尾,循環往復。

人體就是個五行的循環鏈,水主腎,木主肝,火主心,土主脾,金主肺。

脾土居中央為軸,肝木升發腎水,肺金肅降心火。

肝將腎中精元,生發出易燃燒的燃料,供養心中之元神;

肺從脾中五穀,提取出有雜質的礦石;

心火燒融礦石,熔出精元之水歸腎。

水火相交,五行流轉,神清而精足。

五行系統運轉如此精密無縫;

但也是如此的脆弱。

任何一個五行強了弱了,循環體系變得窒礙,人體隨即表現出疾病。

任何一個五行絕了盡了,循環體系頓時崩潰,人體隨即表現出死亡。

只有超脫五行的循環體系,才能解脫疾病和死亡,與天地齊壽。

如何超脫五行呢?

——那就令自己的心,比五行還要微細。

也就是五行還未分化的「先天一炁」境界。

曰:

精者水,魄者金,神者火,魂者木。

精主水,魄主金,金生水,故精者魄藏之。

神主火,魂主木,木生火,故神者魂藏之。

就肉體而言。

水以腎為體,以膀胱為表,以骨為形,以耳為竅;

木以肝為體,以膽為表,以筋為形,以目為竅;

火以心為體,以小腸為表,以血為形,以舌為竅;

土以脾為體,以胃為表,以肉為形,以唇為竅;

金以肺為體,以大腸為表,以皮毛為形,以鼻為竅。

就心神而言。

水為精,金為魄,火為神,木為魂,土為意。

金生水,故魄為精之源而藏之;

木生火,故魂為神之本而藏之。

惟水之為物,能藏金而息之,能滋木而榮之,所以析魂魄。

惟火之為物,能镕金而銷之,能燔木而燒之,所以冥魂魄。

水克火,護金不被熔;水生木,助木得生機;

魂魄皆賴水而存。

火耗木,燃木為土,土為魄之源;

火克金,熔金為水,水為魂之源。

魂魄皆待火而化。

惟精,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為精。

神,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人為神。

魄,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為魄。

魂,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人為魂。

惟以我之精,合天地萬物之精,譬如萬水可合為一水。

以我之神,合天地萬物之神,譬如萬火可合為一火。

以我之魄,合天地萬物之魄,譬如金之為物,可合異金而镕之為一金。

以我之魂,合天地萬物之魂,譬如木之為物,可接異木而生之為一木。

則天地萬物,皆吾精吾神吾魄吾魂,何者死,何者生?

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為精,實為一精所化;

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人為神,實為一神所化;

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為魄,實為一魄所化;

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人為魂,實為一魂所化。

溯流返源,離末歸根;

得本源之精、神、魂、魄;

則我與天地萬物融為一體,何者生,何者死?

繼續溯源,繼續歸根;

本源之精、神、魂、魄,融為一

,無形可名,無理可知,強名曰

則天地萬物皆從所生,未曾生,未曾死。

曰:

五行之運,因精有魂,因魂有神,因神有意,因意有魄,因魄有精。

五行回環不已,所以我之伪心流轉造化,幾億萬歲,未有窮極;

然核芽相生,不知其幾萬株,天地雖大,不能芽空中之核。

雌卵相生,不知其幾萬禽,陰陽雖妙,不能卵無雄之雌。

惟其來於我者,皆攝之以一息;

則變物為我,無物非我;

所謂五行者,孰能變之?

偽心從何而來?

從五行中來。

五行循環不已,沒有盡頭;

以五行為心,墮入輪迴。

如何得見本心?

破掉五行,破掉流轉,照見五行皆為一炁所生。

一炁聚而為水,一炁散而為火,一炁升而為木,一炁降而為金,一炁居中可聚可散可上可下而為土。

五行生克循環,而一炁不變。

如何得一炁?

「一」其對境,「息」其妄動,合稱曰「一息」。

得一息者,物我一體,五行不移;

可了生死,可離輪迴。

曰:

眾人以魄攝魂者,金有餘則木不足也;

聖人以魂運魄者,木有餘則金不足也。

蓋魄之藏,魂俱之;

魂之遊,魄因之。

魄偏有,魂偏空;

有者,所識之境;

空者,能識之心。

以魄攝魂者,心隨境轉,眾人之所務;

以魂運魄者,境隨心轉,唯聖人能之。

魄何能攝魂?魂何能運魄?

因魂魄輾轉相生,共處同一循環鏈,一動而具動。

就修行而言,也可稱之為性命一體心境一如

命可帶性,性可帶命,一修而具修。

魂昼寓目,魄夜捨肝。

寓目能見,捨肝能夢。

見者,魂無分別析之者,分別析之曰天地者,魂狃習也。

夢者,魄無分別析之者,分別析之曰彼我者,魄狃習也。

魂主陽,魄主陰;目為肝之竅,肝為目之源。

陽行表,故魂住於目;陰行里,故魄舍於肝;

陽應日,故魂動於晝;陰應月,故魄動於夜。

魂使所見具成形於目,形為一體之形,魂本不知目中有天地有萬物;

後天養成分別之習氣,於是目中一體之形分別為天地與萬物。

魄使所感具幻化於夢,幻為一體之幻,魄本不知夢中有彼我有情慾;

後天養成分別之習氣,於是夢中一體之幻別為彼我與情慾。

火生土,故神生意;

土生金,故意生魄。

神之所動,不名神,名意;

意之所動,不名意,名魄。

神如何生意?

神,為能觀之

神動而可觀外境;

觀出性質各異、形狀各異、功用各異的外境。

如同太陽照亮世界,萬物彰其形。

這種對外境的分別執取,即為意。

意如何生魄?

意的主要功能,就是分別判斷。

於是從一整塊土中,分別出金礦、石頭、泥土、沙子。

這種被分別提煉出的,即為魄。

惟聖人知我無我,知物無物,皆因思慮計之而有。

是以萬物之來,我皆應之以性,而不應之以心。

聖人知道,魂魄本無分別。

受後天習氣驅使,錯認分別之意,為我思故我在之妄我;

於是有了我,也有了物。

但無論妄心如何紛飛,其所遮蔽的性,一直都在,從未動過。

性者,心未萌也。

無心則無意矣;

蓋無火則無土。

無意則無魄矣;

蓋無土則無金。

一者不存,五者皆廢。

既能渾天地萬物以為魂,斯能渾天地萬物以為魄。

凡造化所妙皆吾魂,凡造化所有皆吾魄,則無有一物可役我者。

性,是心未出生時的狀態。

沒有心,便不會動而生意;

沒有意,便不會辨而生魄;

沒有魄,便不會依次生出精與魂。

於是,整個五行循環皆崩塌不存。

性,一動而生心;

心動而生天地萬物。

住性不動則無意;

無意而無別——無人我之別,無天地之別,無萬物之別。

於是天地萬物渾而歸一,可魂可魄可精可神。

曰:

鬼雲為魂,鬼白為魄,於文則然。

鬼者,人死所變。

雲者風,風者木;白者氣,氣者金。

風散故輕清,輕清者上天。

金堅故重浊,重浊者入地。

輕清者,魄從魂升;重浊者,魂從魄降。

以字形解之,為魂,為魄。

鬼者,歸也,人死之後脫離肉體的神識。

云為木之相,白為金之色。

木輕清,主升;金重濁,主降。

人死後,神識離體;

魂升與天合,魄降與地融。

人生時,神識在體;

魂主生發之力,魄也可乘勢而升;

魄主肅降之力,魂也可坐勢而降。

升降之力交替主事,新組織不斷出生煥發生機,舊組織不斷消亡減輕累贅;

如此生命在與大環境的交融中,有序地循環進化。

有以仁升者,為木星佐;

有以義升者,為金星佐;

有以礼升者,為火星佐;

有以智升者,為水星佐;

有以信升者,為土星佐。

有以不仁沉者,木贼之;

不義沉者,金贼之;

不礼沉者,火贼之;

不智沉者,水贼之;

不信沉者,土贼之。

魂主升,魄主沉。

魂勝魄則升,升而好德;

則木生仁,金生義,火生禮,水生智,土生信。

魄勝魂則沉,沉而好欲;

則木生不仁,金生不義,火生不禮,水生不智,土生不信。

魂魄半之,則在人間。

升魂為貴,降魄為贱;

靈魂為贤,厲魄為愚;

輕魂為明,重魄為暗;

揚魂為羽,钝魄為毛;

明魂為神,幽魄為鬼。

純魂化神,純魄化鬼;

唯魂魄相雜,生而為人。

相雜必有多少之分。

魂多魄少,則人生而為貴、為賢、為明;

魄多魂少,則人生而為賤、為愚、為暗。

若生為動物,則魂多為飛禽,魄多為走獸。

其形、其居、其識、其好,皆以五行契之;

惟五行之數,參差不一。

任何一物,其形狀、方位、功用、材質,都可以對應五行。

因此一物之中,五行俱全。

比如一台置於房間正北的黑色電視——以形狀論方形屬土,以方位論北方屬水,以功能論呈像屬火,以材質論金屬屬金。

但各五行比例參差不齊,不同的場合和目的凸顯的具體五行能量亦不相同。

所以萬物之多,盈天地間,猶未已也;

以五事歸五行,以五行作五蟲,可勝言哉。

天地萬物雖多,皆可應五行。

比如五事,貌應火、言應金、视應木、听應水、思應土;

比如五蟲,羽應火、介應金、毛應木、鱗應水、蠃應土;

比如五味,苦應火、辛應金、酸應木、咸應水、甜應土;

比如五色,赤應火、白應金、青應木、黑應水、黃應土;

比如五方,南應火、西應金、東應木、北應水、中應土;

比如五德,禮應火、義應金、仁應木、智應水、信應土;

比如五穀,黍應火、稻應金、麥應木、菽應水、稷應土……

譬猶兆龟數蓍,至誠自契,五行應之。

誠苟不至,兆之數之,無一應者。

聖人假物以遊世,五行不得不應。

把繁複雜亂的萬物,轉化為五行後;

就可以通過推算五行的生克制化,預測萬物的得失吉凶。

心越誠,五行之數越精準,以龜甲裂痕、蓍草數量等形式呈現事物發展的趨勢;

進而根據求測者的位置,推斷得失吉凶。

聖人無心,則無不誠之時,故五行無不應之時,吉凶無不准之時;

不依龜蓍八卦,於一切相中即可知古今興衰。

假借龜蓍者,只為教化世人;

引導世人敬鬼神而重因果,行善事而滅惡行。

曰:

五者具有魂,魂者識。

目者精,色者神,見之者為魂。

耳目口鼻心之類。

魂者,能識之功能。

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五精皆能識,皆有魂。

眼識則能見,耳識則能聽,鼻識則能嗅,舌識則能嘗,身識則能觸。

在此生者,愛為精,為彼生父本;

觀為神,為彼生母本。

愛觀雖異,皆同識生。

彼生生本在彼生者。

一為父,故受氣於父,氣為水;

二為母,故受血於母,血為火。

有父有母,彼生生矣。

惟其愛之無識,如鎖之交;

觀之無識,如燈之照。

吾識不萌,吾生何有。

精,能生神;神為陽為父;故精為生父之本。

神,能化精;精為陰為母;故神為生母之本。

父母相交而誕生命;

精神相交而生神識;

故,神識與生命同時降世。

若有精而無識,如同緊扣之鎖,死寂而無生機;

若有神而無識,如同照明之燈,癡照而不辨境。

故,無精即無生命,無神即無生命,無識即無生命;

三者缺一不可。

曰:

如桴扣鼓。

鼓之形者,我之有也;

鼓之聲者,我之感也。

桴已往矣,餘聲尚在,終亦不存而已矣。

鼓之形,如我之精;

鼓之聲,如我之神;

其餘聲者,猶之魂魄。

知夫倏往倏來,則五行之氣,我何有焉。

擊鼓而有聲,鼓止而聲歇,但餘響尚存。

有形之鼓,好比人之精;

無形之聲,好比人之神;

聲之餘響,好比人之魂魄。

鼓動生聲,聲動生餘響;

精動生神,神動生魂魄。

聲震無礙,遠近皆可聞;遇物而滯,反彈為餘響。

神通無礙,天地皆可照;遇物而纏,分別為魂魄。

五行之氣皆由一神之動所生。

神若不觸萬物,不生魂魄,神豈不存?

形態不同罷了。

不動時,是元神;動時,是識神。

五行隨識神具生。

縱然識神已生,元神不亡;

五行速生速死,元神未曾生死。

曰:

夫果之有核,必待水火土三者具矣,然後相生不窮。

三者不具,如大旱大潦大塊,皆不足以生物。

夫精水神火意土,三者本不交,惟人以根合之,故能於其中橫見有事。

猶如術祝者,能於至無中見多有事。

種子能長成植物,必須具備三個條件:水、火、土,如此生生不息,生命不止。

水為精,為種子的物質基礎,是生命發育繁茂的能量來源。

火為神,為種子的生命藍圖,因此豆子能長成豆子,小米能長成小米,柳樹能長成柳樹,楊樹能長成楊樹,而無絲毫錯亂。

土為因緣,為種子生發所必需的氣候、土壤、水分、養料等自然條件。

三者缺一不可。

但三者本不存在,更不會相交而生生命。

人因無明而化生三者,因我執而執取三者;

於是,有了天地萬物,有了肉身,有了思想,有了記憶,有了情緒心念,有了痛苦煩惱……

曰:

魂者木也,木根於冬水而華於夏火。

故人之魂藏於夜精,而見於昼神。

合乎精,故所見我獨,蓋精未嘗有人。

合乎神,故所見人同,蓋神未嘗有我。

在天地,魂為木,為春。

木生於水,死於火;春萌於冬,止於夏。

故,天之魂根於冬水而華於夏火。

在人體,精為水,為陰,應夜晚;神為火,為陽,應白晝。

魂為木,生於水,而死於火。

故,人之魂藏於精而伏於夜;發於神而現於晝。

白天,魂與神合而見萬物,展現神之特性。

神如火,內虛而外實,不執於內而常照於外;

故,白晝所見,人人皆同,皆為神所共照。

夜晚,魂與精合而夢天地,展現精之特性。

精如水,內實而外虛,不求於外而常守於內;

故,夜晚所夢,人人皆異,各因精之所守。

曰:

知夫此身,如夢中身,隨情所見者,可以飛神作我而遊太清。

知夫此物,如夢中物,隨情所見者,可以凝精作物而駕八荒。

是道也,能見精神而久生,能忘精神而超生。

夢境之中,人可以上天入地暢通無阻,可以變化萬物無拘無束。

修道者,知道此身如同夢中身,并實地從現實之夢中覺醒。

如此,這個所謂的現實世界,對他而言與一場夢無異;

世人在夢中能做到的事情,他可以輕易在現實世界實現,逍遙無礙,無拘無束。

這就是道的境界。

吸氣以養精,如金生水;

吸風以養神,如木生火;

所以假外以延精神。

漱水以養精,精之所以不窮;

摩火以養神,神之所以不窮;

所以假內以延精神。

若夫忘精神而超生者,吾嘗言之矣。

道有兩種境界,一種是生,一種是不生。

如入夢而不迷,自由運轉萬物,與天地合其精神而永久存在。

不生如夢醒而不眠,知道精神萬物皆幻化而生,本不存在,不生不滅。

而入夢,如何不迷?如何運轉萬物?

夢中有我,有人,有天地,有萬物;

皆為做夢之我所造。

若知夢中之我非我,而做夢之我為我,則夢中之人我天地萬物皆為我;

運天地萬物,只在一念之間,如舉我一身之手足。

於身內固我之精,凝我之神;

令精至純,令神至明。

如何固精,如何養神?

我與天地融為一體,可取天地之精以補我之精,取天地之神以明我之神。

於是,我之精愈用愈足,我之神愈照愈明;參天地而常存。

只因,我與天地萬物皆在中;

找到做夢之人,則夢中之物皆為我;

如此萬物之體與我同,天地之命與我同。

曰:

人勤於禮者,神不外驰,可以集神;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

目所視,耳所聽,口所言,皆神出之孔竅;

神出一分,則散一分,散於天地萬物概念情緒。

勤於禮者,知閉其竅,使神得聚。

不得不視、不得不聽、不得不言之時,才開竅而用神。

人勤於智者,精不外移,可以攝精。

智以知物——知榮辱,知貴賤,知利弊,知得失。

勤於智者,知何物當求,何物當舍;何名可慕,何名可離;何利應謀,何利應斷。

如不加分別,而唯利是圖;

天下之物皆貪之,天下之名皆欲之,天下之利皆逐之;

以我有限之精,去換取天下無窮之慾望,不精盡人亡而何?

仁則陽而明,可以輕魂;

仁以同物——明萬物人我無分別,以平等之心待人處事。

不著於外境,而生分別心高下心。

魂,性本輕,陽而升。

親仁,則魂隨其本性而升作德行;不親仁,則魂繫於物慾而沉作惡業。

義則陰而冥,可以御魄。

義以宜物——明天下之秩序,於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守其職。

魄,性本重,陰而降。

重義,則魄隨其性降而收斂,不隨慾望激揚而侵犯他人。

曰:

蜣螂轉丸,丸成而精思之,而有蠕白者存丸中,俄去殼而蝉。

彼蜣不思,彼蠕奚白?

精神思,三者成就生命,缺一不可。

精、神好理解,相當於受精卵與DNA,一個司職養料,一個司職藍圖。

思,在其中到底是何種角色?

屎殼郎,將糞便變成球形,然後產卵於球中。糞球為卵的生長發育提供了充足的養料。十天後,幼蟲破卵而出,以糞球為食,第二年化為蛹,七天後蛹蛻為成蟲。

沒有糞球,幼蟲無從得生;而這個糞球就是其父母的凝結而成。

為了找到糞便,屎殼郎常常要飛行很遠的距離;

然後用口器將糞便加工成巨大的便於推動的球形;

然後要挖出一個儲藏室存放糞球,以防幼蟲被天敵發現,過程中常常要搬運超出身體體積一千倍的土壤;

然後在儲藏室中不停的修正卵糞球,用前足不斷的拍打轉動球,直至越來越光滑,以確保卵糞球的堅固和防水。

沒有父母點燃神識,付出的巨大精思,轉化成幼蟲成長所需的眾多條件,生命無法延續。

曰:

庖人羹蟹,遺一足幾上,蟹已羹,而遺足尚動。

是生死者,一氣聚散爾。

不生不死,而人橫計曰生死。

廚師烹製螃蟹,遺留了一條腿在几案上,螃蟹已經煮熟了,那條腿還在動。

能說螃蟹的身體已死,但腿還活著麼?

蟹體不動,因體內之氣已散盡;

遺足尚動,因足內還殘留未散之氣;

放一會,待氣散盡,蟹足也不再動,名曰死透了

生死,只是相對而言。

氣聚形,則生;氣離形,則死。

以形而言,有生有死。

以氣而言,只有聚散。

從彼形出,而入此形;

從此形出,而入彼形。

曰:

有死立者,有死坐者,有死卧者,有死病者,有死藥者。

等死,無甲乙之殊。

若知道之士,不見生,故不見死。

世人以形體論生死。

無論當時形體是坐、是臥、是有病在身、是在服藥的,只要僵直不動,無心跳呼吸,就以死亡論之。

得道之人,看到形體只是個房子,氣聚在其中就,氣離開房子

氣離開此房子,還會去下一座房子

以形體而言,有生有死;以氣而言何來生死。

氣聚不以為生,氣散不以為死。

無論聚散,氣恒在;

因此不見生,亦不見死。

曰:

人之厭生死超生死者,皆是大患也。

譬如化人,若有厭生死心,超生死心,止名為妖,不名為道。

厭生死者,以生死為實而排斥;

超生死者,以生死為虛而無視。

皆為求道之患。

道中,無生可生,無死可死。

曰:

計生死者,或曰死已有,或曰死已無,或曰死已亦有亦無,或曰死已不有不無。

用概念去思量生死,或認為死後有靈魂,或認為死後什麼都沒有,或認為死後有時有靈魂有時什麼都不剩,或認為死後沒有靈魂也不空無。

或曰當喜者,或曰當惧者,或曰當任者,或曰當超者。

愈變識情,驰骛不已。

有些人以死為可喜,因為不必再去承受的活著時的煩惱痛苦;

有些人以死為可懼,因為不想失去活著時所擁有的財富名譽感情;

有些人以死為大事,因為生死輪迴要為下一世的起點做好充足準備;

有些人以死為小事,因為死後一堆腐肉罷了,什麼都不剩,不如多關心活著的人。

無論怎麼想,不過是個概念罷了,用作自我安慰的理由,用作放縱慾望的理由。

生前享樂的,安慰自己死後皆空,不如活著時及時行樂;

生前受苦的,安慰自己死後永生,不如活著時承擔勞苦贖罪進天堂……

殊不知我之生死,如馬之手,如牛之翼,本無有,複無無。

譬如水火,雖犯水火,不能燒之,不能溺之。

其實生死並非實有,如同馬的手,牛的翅膀。

人們思量生死,如同思量馬的手有幾根指頭、指甲是什麼顏色;牛的翅膀有多大、上面有沒有羽毛。

如同水火相交。

水雖可熄滅火,所滅的實為生火之柴,并不是火本身;

火只是換個地方繼續存在。

火雖可烤干水,烤乾的只是盛水之器,並不是水本身;

水只是從液態化為氣態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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