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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深化产教融合,能否破解产教深度融合难题?

 太平盛世在等你 2019-12-15

  近几年,国家越来越重视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陆续出台了多个相关文件,要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的衔接配套,深化产教融合。但同时,当前产教融合发展还面临不少瓶颈和制约因素,教育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仍然存在着“两张皮”问题。如何排除校企合作的羁绊、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已经成为高职院校面临的重大挑战。

产教融合始终是高职教育改革的主题

  产教融合是校企合作的升级版,是国际职业教育领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共同规律,是职业教育的本质所在,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

  纵览我国职业教育的相关历史性文件可以看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始终存在于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历程中。自1996年国家提出通过“三改一补”积极发展高职教育起,国家分别在1998年、2002年、2005年和2006年相继出台有关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都占据着重要位置。而在最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的有关促进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文件中,“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尤为凸显。可以看出,自高职教育诞生之日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就一直是其改革与发展的主题。

产教融合始终是高职教育发展的难题

  近十年来,为解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难以深入”这一难题,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职业教育理论界和各职业院校都做了不懈的努力,在政策推进、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的成果大量涌现。

  政府层面自上而下不断加大支持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力度,每年全国各区域有数以千计的职业教育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被派往德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以及台湾地区考察、培训和学习;各高职院校也在积极试点、努力探索和实践;在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与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相关的研究课题。

  目前,虽然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实际成效并不明显,至今尚未形成如德国的“双元制”、澳大利亚的“TAFE”、英国的“三明治”、新加坡的“学校工厂”以及日本的“社内培训”等可以全面推广的、比较成功的产学合作模式。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产教融合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合作各方在不同利益基础上寻求共同发展的过程,合作的关键是互利共赢,但当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健全,没有很好地把握双方互动的利益平衡点和持续合作的激励点,导致产教合作仅停留在浅层次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形式单一,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形成。

2
校企间的联系纽带逐渐消失

  我国高职教育的前身(成人高校、高等专科学校、短期职业大学、改办的中等专科学校)在多年的行业办学实践中,与行业企业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明显的行业特性,这是校企间的天然纽带,也是校企合作的文化基础。但是,高职教育历经资源整合、管理归属与行业“脱离”、各院校综合性发展,各办学主体的行业特色逐渐消失,校企双方的“血缘关系”渐行渐疏,双方的“共融点”越来越少。正如用友信道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郭延生先生2015年9月在武汉“中国职业教育形势研判会”上的感慨:“现如今学校所关心的是如何争生源、争经费、争升格,这些与企业有什么关系!”双方在理念和目标上“没有关系”,缺少共同语境,就很难进行“融合”与“合作”。

3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不强

  产教要实现深度融合,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必须要有明显的提升。但是,由于目前高职院校办学及校企合作方面存在体制机制性障碍,使得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方面不能与地方的支柱产业相衔接,教学过程以及人才培养方式等方面都滞后于社会以及企业的需求,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规格方面没有契合社会的需求。另外,高职院校在科技创新、研究开发和社会服务方面能力有所欠缺,对合作单位的有效供给不足。

国办印发《意见》,破解产教融合难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对如何深化产教融合做了全局性的系统设计,提出了整体性的实施方案和推进路径。《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30项措施意见,有以下亮点:

  一是明确“四位一体”体系架构。《意见》首次明确了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内涵及制度框架,完善顶层设计,强调发挥政府统筹规划、企业重要主体、人才培养改革主线、社会组织等供需对接作用,搭建“四位一体”架构,将产教融合从职业教育延伸到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整个教育体系,上升为国家教育改革和人才开发整体制度安排,推动产教融合从发展理念向制度供给落地。

  二是将教育先行、人才优先融入各项政策。《意见》着眼促进人力资本积累,提出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规划时要明确产教融合要求,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将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在提升人力资本中推动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

  三是强调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着眼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提出企业办学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实行“引企入教”改革,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等,推动企业多种形式参与办学,支持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由人才“供给-需求”单向链条,转向“供给-需求-供给”闭环反馈,促进企业需求侧和教育供给侧要素全方位融合。

  四是合理划分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边界。《意见》不搞行政命令式“拉郎配”,侧重加强企业行为信用约束,强化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促进中介组织和服务型企业催化,打造“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化解校企合作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体现市场配置资源的改革取向,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五是完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意见》提出,重点构建三项推进机制:一是重点在学校侧,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引导各类学校建立对接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重点在企业侧,加强财税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协同,鼓励企业投资产教融合。三是重点在地方政府等层面,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等试点,支持有条件地区、行业和企业先行先试,完善评价引导,推进以评促建。

深化产教融合,高职院校如何变革

  如今,国家对职业教育更加重视、导向更加明确。制度建设开始迈入“快车道”,高职教育改革创新的“春天”已经来到,产教融合已成为激发高职教育发展活力的重要办学模式。高职院校要深刻认识到推进产教融合是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的必由之路,与行业企业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让企业直接介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势在必行。

  在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中,要把产教融合作为高职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教学各环节应始终围绕产教融合这个关键点实现“四个对接”:

  一是产业需求与专业设置对接。高职院校应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的变化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从而为地方培养更多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二是职业标准与课程内容对接。高职院校应根据所属专业的职业资格标准来设计课程的内容与结构,以保证课程改革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企业的新发展协同一致。

  三是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对接。高职院校要打破传统的学科体系,按照企业岗位的实际生产过程来安排教学过程,重构课程教学序列,并在强化学生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加强职业文化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四是职业资格证书与毕业证书对接。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选择一批产业发展急需、行业优势明显、改革基础较好的专业,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一体化课程认证改革试点。 

结语

  产教融合是国家层面的一项顶层设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产教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对下一步高职教育综合改革必然会起到指引作用。高职院校应抓住机遇,深化产教融合,谱写高职教育新篇章。

参考文献:

[1]章永刚.高职教育“再行业化”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教育与职业(下),2016(11)

[2]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发展改革委网站,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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