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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两家争于战国,为何却能合流于秦汉?对立不代表拒绝互补

 花间挹香 2019-12-16

序言:

春秋战国之际,诸侯割据,战乱频生,社会结构急剧变化。同时,由于旧贵族势力对百姓思想的束缚被打破,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诸多思想学术流派也随之登上了历史的舞台,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形成了一种“百家争鸣”的盛况。今天笔者就从春秋战国的“儒法之争”入手,来跟大家聊聊两者为何又能在秦汉时期“儒法合流”,实现“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史记·郦生陆贾列传》)的良性互补。

儒法两家争于战国,为何却能合流于秦汉?对立不代表拒绝互补

周公旦画像插图

“儒法之争”的起源和发展

所谓“儒法之争”,并不是说“儒家”和“法家”就完全处在截然相反的对立面上,毕竟这两大思想学派的最终目的都还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治理国家。只不过是在治国思想的“意识形态”上,形成了一定的分歧而已。

就好比西周初期,周公旦提出了一条“明德慎罚”的治国方针,并将其视作为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提倡尚德,敬德,以“礼”治国;反对严刑峻法,即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从而使得西周前期一派繁荣。——《尚书·康诰》

但西周毕竟是西周,与春秋战国时期这样动荡的政治格局终究还是有着本质上差别的。

因为,随着春秋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出现,以及其与“旧贵族豪强奴隶主势力”矛盾的日益尖锐。整个社会的结构都在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周礼”所主张的“以礼治国”思想自然也就无法再保证统治者的利益需求。

儒法两家争于战国,为何却能合流于秦汉?对立不代表拒绝互补

西夷犬戎部队攻打周幽王插画

诸如,“以礼治国”固然促进了西周前期的繁荣,不过却并没有“周公旦”所想象的那般美好,它并没有帮西周实现长治久安,否则也就不会出现公元前771年,周幽王因兵败身亡导致西周覆灭的事件了。

更何况之后坚持奉行“以礼治国”的东周同样如此,伴随着诸侯的相继雄起,更是让周王朝的王权势力愈加式微。

面对这接二连三的打击,众多思想家们也就不得不开始反思,去考虑该怎样去挽救这动荡的“社会秩序”。

所以,自公元前536年,当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子产”发现“礼治”已经不足以挽救当时那动荡的社会秩序之时,便找人“铸刑书”,将郑国的法律文书刻在了一口“大鼎”上,并公之于众,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公布成文法的先河,否定了以往“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左传》

主张“严刑峻法”的“法家思想”也就此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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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画像插图

而于公元前五世纪由著名思想家“孔子”所创的“儒家学说”,却在以仁、恕、诚、孝等思想为核心价值观,着重“君子”品德修养的提升之余;在治国方略上与“周公旦”出奇的一致,同样主张的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以礼治国”思想方针,——《论语·为政》

这也就间接的证明,在一定程度上,“儒家学说”其实就是脱胎于“周礼”才出现的一个思想学派,而且要更加的完善。

如此一来,法家想要顺利变法,就得去抨击“以礼治国”思想,而儒家又是春秋战国时期“以礼治国”思想的代表,自然要去反驳法家思想,“儒法之争”也就此拉开了序幕。

继而,也就逐渐形成了新兴地主阶级为打击旧贵族豪强奴隶主势力,支持法家思想,提倡“变法”,主张“以法治国”思想,而“旧贵族豪强奴隶主势力”则支持“儒家学说”,提倡“德治”,反驳“法家主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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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画像插图

秦汉时期“儒法合流”

但是,相信大家从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典籍记载中也能看出来,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其实并不占什么优势。

因为,自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李悝”在魏国提出变法,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治原则”并顺利取得成就,使魏国迅速崛起以后,无异于就给战国时期其它各个诸侯国树立了一个迅速崛起的“标杆”。——《史记·太史公自序》

俗话说的好,“模范的作用是强大的!”

后来著名的楚国“吴起变法”,以及秦国的“商鞅变法”无疑就证明了这一点,而这两次变法的始作俑者,也均是著名的“法家思想”代表人物。

尤其是商鞅在秦国秦孝公执政时期所推行的“商鞅变法”,更是使得秦国迅速蜕变,成了“战国七雄”之中实力最强的一个政权,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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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思想家王充画像插图

正如东汉思想家“王充”在《论衡·书解篇》中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虽只有寥寥几字,但却足以表明法家思想对秦王朝的建立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不过,随着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建立了秦王朝以后,“法家思想”的不足之处也逐渐开始暴露。

由于秦始皇建立秦朝以后,认为法家思想才是使自己强大的根源,所以在治国方针的选择上,仍旧沿用了“法家”的那一套“严刑峻法”,大力发展军事,开疆拓土,既是北征匈奴,又是南征百越的。

但是大家想啊,秦国的军事实力固然是强大了,可是对于政权财政的经济负担也同样水涨船高,变得越来越大,那这些“养兵”的钱从哪里来?

最终只会是转嫁到普通的老百姓身上,各种苛捐杂税、横征暴敛,故而就给民间百姓留下了一个“秦始皇暴政”的印象,“百姓阶层”与“统治阶层”的矛盾也就因此而激化,造成社会动荡,最终爆发农民起义,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不过话说回来,难不成秦始皇就从来都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吗?

当然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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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剧照

按照《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面的记载,“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意思就是说,秦始皇确实是曾想过要“博采众长”,还专门设立了一个由“儒士”担任的“博士”官职,借以吸收其他思想学派的思想,从而维护自己的统治。

换句话来说,从这个时候起,秦始皇其实就已经想过将“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融合到一起,但是他太着急了,“即帝位三年”,在“博士”制度还没经历过时间的沉淀,还未彰显出效果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东巡郡县”,想要实地考察下“中央集权制度”的推广情况。——《史记·秦始皇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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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封禅泰山剧照示意图

而后更是“封禅泰山”,企图通过这种“受命于天”的形式,来表达他想要实现“真正大一统”的政治抱负,结果不言而喻,诸儒士“闻始皇遇风雨,即讥之。”显然并没有那么理想。——《汉书·卷二十五》

儒家与法家的这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融合”也就这样以失败而告终,不过这属实也怪不了谁,毕竟秦王朝的崛起靠的就是“法家学派”的思想方针,而且还并没有任何的“先例”可供参考,出现这种失败的结果无可厚非。

不过紧随其后的西汉时期就不一样了。

有了秦王朝这个曾“亲身经历”过的前车之鉴,再加上常年的战乱,让西汉初期的国力十分衰弱,所以势必就需要以“休养生息”作为恢复国力的基本国策。

所以,主张“无为而治”,提倡 “省苛事,节赋敛,毋夺民时”的“黄老思想”也就逐渐受到重视。——《道德经》、《黄帝四经·经法·君正》

但随着时间的变迁,西汉的国力日渐恢复,单纯的“无为而治”显然已经不能再满足统治者的利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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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画像

故而,于公元前134年,董仲舒向“初登大宝”的“汉武帝刘彻”提出了“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的主张,借以用来辅助汉武帝改变“无为而治”,从政治上以及经济上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加强君主专制体系的建设。——《汉书·董仲舒传》

然而,单凭“儒家思想”中的“道德教化”主张用来强调“君臣之礼”还行,但如果还想用来实现加强皇权的作用的话,显然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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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画像

商鞅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仁者有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有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是以,仁义不足以治天下故。”——《商君书》

顾名思义,在商鞅的眼中,儒家讲“礼”,但是却不能让所有人都讲究“礼”,故而一旦等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犯上作乱,却没有“法治”去约束的话,又怎么能治理的好天下呢?

但秦王朝因“法家思想”而导致的严重后果都还历历在目,如果还是贸贸然改用“法家思想”的话肯定是不行的,那岂不是就相当于重走了秦始皇的老路了吗。

董仲舒自然不傻,当然不会去重蹈秦始皇覆辙,犯这么严重的错误,因为他的本意,就是借“儒家”的名,行“儒法合流”之事。由此,继秦始皇以后,儒家与法家的第二次融合也就这样开始了。

因为,儒家虽然讲究“礼治”,与法家的“法治”针锋相对,但是却并不代表儒家就排斥“法治”,只不过儒家不主张以法治替代礼治罢了。毕竟“礼”只是一个“形式”或者说是一个概念,看不见,摸不着;而“法治”则不同,实打实的就在那放着的,大家可以参考下前文曾提到过的“铸刑书”。

大盒子装小盒子概念示意图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笔者还是给大家举个简单的例子吧,就好比一个“大盒子”和一个“小盒子”,大盒子能装的下小盒子,但是小盒子却装不下大盒子。

同理,由于不论是儒家礼治还是法家法治,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治国安邦”,也就都相当于都有着“将盒子套起来”的共同目的,那么“儒家的礼治”就是那个“大盒子”,“法家的法治”则是那个“小盒子”。

如此一来,也就变相的说明,儒家与法家固然对立,但是却不代表拒绝“互补”,也就是存在着“携手并行”的可能的。就看怎么去“补”了。

就好比前面曾说过的秦始皇设“博士”官职的案例,那也就相当于秦始皇是在拿“小盒子”在装“大盒子”,自然不可能成功,但如果反过来,用“礼治”去装“法治”,岂不就一切水到渠成,轻松成功了吗?

儒法两家争于战国,为何却能合流于秦汉?对立不代表拒绝互补

汉武帝雕像插图

毕竟,“汉武帝”执政时期并不存在如秦王朝那般根深蒂固的法家思想,受儒家以及法家思想的影响并不大,改革的难度自然也就小之又小,又怎么可能不成功,继而实现“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的良性互补小目标呢!

更何况,汉武帝时期西汉的繁盛也足以表明“儒法合流”的作用是极为正面的,有着极为积极的意义。

结束语

“儒法合流”的本质即是如此,儒家主外,借其形,明君臣之礼;法家主内,借其法,巩固皇权。宽猛相济,相得益彰。也就是所谓的“外儒内法”,或者也可称之为“阳儒阴法”。

与此同时,这种“儒法合流”的做法,以及其不断完善后所形成的一种特有的专制“大一统”思想,亦是一种统治思想与时俱进的表现。

也为后世封建时期的政权统治思想的确立奠定了基本格局,即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对后世政治和社会结构及其运作等方面的完善均有着极为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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