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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妙果连载682:证道是实现道和德的先决条件

 道德经学用 2019-12-23

《道德经第23章分享暨十二月平安月祝福》连载17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这句话的第一个关键词是“得”。“得”就是获得、接纳,这里可以理解为“同在”。不管是修道还是行道,人的思想意识必须要与大道相一致,你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也一定会失去应该失去的东西。

这段话中的第二个关键词是“乐”。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得到,不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抛弃。乐于得必乐于失,有失才能有得。得与失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人类一定要正视自己的力量,一定要使自己的实践活动符合自然规律,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否则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

证道,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的,一切形式的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人们要想求证大道,不但要有诚心,还要有坚持不懈的恒心。行道亦是如此!

自然现象无时无刻不在斗转星移,人的活动同样从不停滞而瞬息万变。在这个世界上,任何现象都很难长时间持续不变,只有事物的本质才是永恒不变的。然而,人要想透过现象去抓住事物的本质,也绝非易事。

如果一个人透过现象看到了事物的本质,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道;如果一个人观察现象时不能抓住本质,但他的认识水平已接近于事物本质的道了,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德;如果一个人既无法看到道,又无法看到德,那么这种情况就称作“失”,而这个人就不得不与“失”处在同一个层次了。

要想达到道或是德的境界,人们就得坚持不懈地去追求道!也就是说,证道,是实现道和德的先决条件。

如果人们不去追求道,不去追求事物的本质,那么就只能一直处在事物本质以外的范畴——“失”之中了。如果长期处于“失道悖德”的状态里形成惯性,所做出的的行为不能合乎自然规律时,人们就会遭受自然的惩罚,自尝恶果……

道德经学用编辑部于2019年12月17日第68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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