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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转发网上信息 当心“摊上大事儿”

 邓世运刑事律师 2019-12-27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今天,行为人因在网上发布、传播谣言被追究责任的案件层出不穷,其中部分案件的当事人还因为触犯刑律,身陷囹圄,令人叹息。


这些年因网络谣言获罪的典型案件


绵阳劫机谣言案

2012129日,网民王某在“百度贴吧”中发帖称:“谁四号来绵阳劫机”。此消息导致航空公司一度预备取消航班。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将发贴人抓获。经审问,王某为了赚取贴吧的经验值,故意编造了此类点击率较高的贴子。

王某因网络造谣被依法刑事拘留。

“秦火火”案

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谣言,其中包括铁道部天价赔偿外籍游客;红十字会强行募捐;李双江之子非亲生;对张海迪、杨澜进行造谣;诋毁雷锋等,成为当时的网络热点事件。


 

2014417日,秦志晖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立二拆四”案

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策划炒作“北京后海公园老和尚大玩船震门”、“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事件,杨秀宇及其公司在幕后借此牟利。


 

2014814日,杨秀宇被北京市朝阳区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陈某网络诽谤案

2015714日,被告人陈某酒后故意拍打他人停在路边的汽车引发冲突,且不服民警调解。86日,陈某发帖捏造干警酒后无故殴打自己的虚假事实。89日被告人陈某再次发帖,标题为“行凶者倒打一耙,公安机关不伸张正义,老百姓无处申冤”。截至813日,被告人陈某所发第一帖点击阅读量达34308次,第二帖为5105次。

湖南省华容县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最终判处陈某拘役3个月。

阜南拆迁纠纷造谣案

2015113日,阜南县公安局通报称,近期,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平台广泛传播在“阜南县苗集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起纠纷,一家七口被打死”的网帖并附视频,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其中,微信公众号“惠东直达号”对该网帖进行转发,阅读量达10万次以上。经查,阜南县苗集镇没有发生网帖上所说的事件。


阜南县公安局将该事件立为网络寻衅滋事案件迅速展开调查,对在网上传播谣言的犯罪嫌疑人惠东直达号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微信公众号编辑曾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包头黑社会杀人谣言案

20151112日晚,包头市外来务工人员宋氏兄弟醉酒后打砸过往车辆,有3辆公交车和2辆私家车不同程度受损,导致过往群众聚集围观。当晚,宿某某目睹了打砸过程,便编造了“包头黑社会一口气杀了30多人”的谣言,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传播。

案发后,警方依法对编造谣言的宿某某采取刑事拘留。

永寿大盘鸡谣言案

2016315日,咸阳市永寿县的周某见家族亲戚群里有人发了一条关于河南省大盘鸡吃死人的假消息,在明知是假消息的情况下,将这则谣言复制后,将河南省林州市、安阳市更改成永寿县、乾县,发进家庭微信群,随后又被不知情的另一个亲戚转发。


孙某在他的微信群里看到这条消息后,发布到自己的朋友圈中。来自腾讯公司的调查数据显示,孙某是第一个将此消息发到公共平台的人,这条消息发出后,短时间就造成100多万条转发。

编造谣言的周某和散布谣言的孙某,分别涉嫌编造虚假信息罪、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丽江病毒谣言案

2016323日晚上,丽江女子和某某在玩她老公新买的手机时,看到微信群内一则四川版SB250病毒的谣言,觉得好玩就想转发。为了提高该消息的可信度,她还将事发地改编为“丽江市”,发至其丈夫的6个微信朋友群,随即被他人转发。

325日,和某某涉嫌编造虚假信息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拘留。

网络谣言严重危害社会


网络谣言,不仅严重干扰民众生产、生活,也不断冲击社会信任体系。

网络谣言一旦出现,不明真相的网友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网络信息真实性的状况下,往往会转发传播和评论,容易引发群体性恐慌。


 

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不法企业以策划、传播谣言来提升网络知名度,打造网络红人,以此来非法牟利,形成网络谣言信息的产业化。

这些网络谣言借助一定的社会矛盾引发的具体事件,充分利用广大网民的猎奇心理、仇视社会的心理,以谣言方式掩盖事件的真相,对社会信任体系产生极大的撕裂作用。

网上造谣、传谣极可能“摊上大事儿”

网上造谣、传谣,根据所产生的危害程度等不同情况,发布人、传播人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甚至会招来牢狱之灾。网络谣言案件,就可能涉嫌的罪名而言,主要涉及五个罪名:

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其中,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尤其值得关注。该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规定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邓世运律师提示: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能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面对网络上繁杂的信息,应做到仔细甄别;无法核实信息真伪的,做到不转发、不传谣,以免陷入网络传谣“法网”。


邓世运刑事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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