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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不似,少年游

 瞎爷爷 2020-11-25

当时心里隐隐咯噔了一下,赶紧调出通讯录,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因为腊月初二,是我妈生我的日子。

这是这个不识字的老太太,在这个对她来说日渐陌生的世界上,对我,她能记住的最重要的日子。

她二十二岁那一年,有了我。今年,她七十五岁了。

祝我生日快乐。祝我妈健康长寿。

01

关于我初生时的记忆,大多是来源于我妈和我奶奶的回忆。

我妈妈的说法是,我初生的时候,特别小,小到可以装在棉鞋窠里。然后第三天开始生病,病到嗓子哭哑,发高烧,脸憋得通红,然后嘴唇发青,喘不过气来。我奶奶请了村里的神婆看看。神婆说,这个孩子没救了,赶紧扔到村子外面的狼食岗子上去吧。

所谓狼食岗子(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写法,音是),是当时不正常死亡的孩子被扔弃的地方。

我奶奶不甘心,哭着去邻居家,借了好几家,借了五块钱,小脚,一路跑着,抱着我去了医院。

医生检查了一下,说幸亏你们来了,再晚一点,这个孩子真没有救了。

我奶奶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住了一阵子院,人活过来了,该过年了。年二十九,出院回家。家里四壁萧然,没有办法,我奶奶把家里的篱笆帐子拆了烤火。因为穷。

所谓篱笆帐子,是过去的屋子,都是三间空屋,连着趟,中间没有间隔,只好用玉米杆,或者高粱秸,扎成篱笆帐子,隔成三间,形成所谓的物理间隔。

那个时候,我投胎来到的这户人家,算上我,5口人,我奶奶,我父亲,我妈妈,我小姑。

我爷爷很早去世,我没有见过,我大姑,已经出嫁。我大伯,也就是我奶奶的大儿子,我父亲的哥哥,也在几年前去世。

这段故事,在我奶奶和我妈的交叉回忆里出现,大同小异。

那真是凄惨的童年。像极了电影《白毛女》里的过年。

02

在我真正开始有了自己的记忆,我应该不是在我奶奶的怀里,就是在她的背上。

这个小脚、高大、彪悍、凶狠,不和善、跳着小脚骂街、甚至蛮横不讲理的老太太,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如果说她是老母鸡,我就是她羽翼下小心翼翼呵护的小鸡仔。

白天是这样,晚上,我是要吮着她干瘪的乳头,才能睡着的。

我记忆里,她和我妈婆媳不和。不和的原因是她看不上我妈,嫌弃我妈笨、无能、用她呵斥我妈的话是“没材料”。我猜想那意思是废物。

现在想来,这种不和的原因除了我妈确实是不聪明伶俐,笨手笨脚外,恐怕还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她欺负我妈娘家没有人。因为我妈父母去世得早,唯一的一个哥哥远走他乡,剩下她和妹妹倚傍同家族的嫂子和邻居生活。我奶奶看不起她们家比我们家还穷。再一个原因是,中国北方男女不平等,千年的媳妇熬成婆,自己受过婆婆的苦,转过来就对儿媳也恶。这是传统。

所以,以至于在我奶奶去世多少年以后,我妈说起我奶奶来,还是心有余悸,说:你奶奶对我,那真是狠心啊。

我记得的一个例子是,我妈带我去河滩上割草,我带着一个很小额那种搪瓷水杯,很小的那种,现在我们在南路锣鼓巷或者798一些商店里很容易买到的那种搪瓷水杯,小到只能当漱口杯的那种,我拿着玩,觉得是好东西,很稀罕的东西。然后回到家,发现丢了。我那个时候刚刚开始有记忆。

然后回到家,因为这件事,我奶奶和我妈吵架,她开始打我妈,逼着我妈走很远的路,去找。

找,自然是找不到,回来又闹。闹到街坊四邻,都来劝说。这样的吵架,在我小时候,经常发生。

不光是我们家是这样,当时的家家户户都这样。儿媳妇凑一起,说婆婆不好。婆婆凑一起,说儿媳妇的不是。

一般的结局是,儿子,也就是我爸爸,会把我妈打一顿,让我奶奶出了这口恶气。然后婆媳冷战,或者暗里冷战。直到不知道什么原因和解。直至下一次战争。

所以我妈回忆起我奶奶,常常就是从这句话开始:你奶奶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对我忒狠。

鲁迅《祝福》里的祥林嫂,其实也是这样的遭遇。

有人会说,鲁迅写祥林嫂的时代,和你奶奶那个时代,一样吗?

我倒是感觉,还真是一样。

我曾经问我我自己,如果选一个,在我妈和我奶奶奶之间,谁更爱我?肯定是我奶奶。我更爱谁,肯定是我奶奶。

我爱真理,我更爱我奶奶。因为她对我的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私的。那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初的温暖。

我曾经向我奶奶发誓,我将来一定对你好。天天给你买烧鸡吃。

可惜,这个老太太,没有享受到她最疼爱的孙子的孝敬。在她六十八岁那一年,我还在读初三的时候,去世了。

而今,她长眠在故乡的黄土地里,和我的父亲,他的儿子为邻。

03

我读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父亲去世,享年四十五岁。

所以,我对于四十五这个门槛,曾经内心里充满了恐惧。及至我经历过后,才慢慢地接受、放下这份恐惧。

从那以后,我才开始觉得,从此以后我所活过的每一天每一年,都是额外赚来的。

我曾经说过,人在世上走着,记忆是唯一的行李。如果哪一天记忆可以被清零,被格式化,一个人才能活过好几世。

04

我常常忆旧,但我其实不喜欢过去。我更喜欢未来。因为未来,才有无限的可能性。

我记得前不久,看过和菜头写的一段文字:

每当我环顾和我同时代的人,看到他们扎营结寨,有时候不免心生羡慕,觉得他们得据此土,也算是很好的选择。但是再看他们从此不再前行,又会有更大的恐惧升起,远甚于对身无立锥之地的恐惧。我怀疑人生中并没有什么在小院葡萄藤架下的躺椅上的安然老去,或者说,这样的幸运并非人人都有。有的是不间断的跋涉,不停歇的出发,如果世界是一张黑色不透明的地图,一个人能做的是努力多探亮一小圈面积。虽然和地图的总量相比,那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小点。但是探亮的行为本身是有意义的,它和不断侵蚀自己的衰老相抗衡,努力激发出对生活和人生的兴趣来。临到终了,也许会活出一点点不同的自我。

《论语》里有一句话: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我曾经觉得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无论是读书、看电影还是打游戏,早就已经抵达这样的境界。我现在觉得,自己能够做到后半句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别说什么忘食忘忧。实际上,我认为不知老之将至已经算得上是一种幸福人生。起码一个人有值得继续前行的理由,并且知道自己的惊人无知,像个孩童那样还对世界充满了好奇。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人生呢?

和菜头是我少有的多年来一直在读他的文字的一个人。说追随也不过分。他和我一样矫情,自恋。在每一年的生日来临的时候,他都会写一篇祝自己生日快乐的文章,给自己。

比如,他在《生日快乐,和菜头先生》里这样写到:

我在43岁结束44岁开始的时候有个想法:世界其实并不需要我们中的任何一个。离开了任何一个人,山川依然是山川,河流依然是河流。是我们自己需要向世界证明自己值得接纳,在这个世界里找到某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为了得到这个位置,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辛的努力。而世界倾向于拒绝这种努力,因为它看起来就像是肌肤里的一根刺,一种轻微的炎症。任何时候只要有可能,世界就会把刺排斥出去,留在表皮上,然后等一阵风来吹走。所以,你得嵌入到世界中去,从皮肤深入肌肉,从肌肉渗入骨骼。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世界才可能需要你,因为少了你,它也失去了一部分。否则,一个人就总是会担心风。
一棵树站在山坡上,一直那么安安静静站着。需要站成一片茂密的森林,在少年人眼里才会变成侵掠如火的骑兵,在中年人眼中才会变成漫步山坡的登山客。无论风朝着哪个方向吹,希望你内心里也有这样一片山林,希望你也能听见它的沉默。

我读了这样的文字,心里对自己说的是:我心有戚戚焉。

就像下面这段话:

我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也喜欢他的这句话: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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