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心里隐隐咯噔了一下,赶紧调出通讯录,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因为腊月初二,是我妈生我的日子。 这是这个不识字的老太太,在这个对她来说日渐陌生的世界上,对我,她能记住的最重要的日子。 她二十二岁那一年,有了我。今年,她七十五岁了。 祝我生日快乐。祝我妈健康长寿。 01 关于我初生时的记忆,大多是来源于我妈和我奶奶的回忆。 我妈妈的说法是,我初生的时候,特别小,小到可以装在棉鞋窠里。然后第三天开始生病,病到嗓子哭哑,发高烧,脸憋得通红,然后嘴唇发青,喘不过气来。我奶奶请了村里的神婆看看。神婆说,这个孩子没救了,赶紧扔到村子外面的狼食岗子上去吧。 所谓狼食岗子(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写法,音是),是当时不正常死亡的孩子被扔弃的地方。 我奶奶不甘心,哭着去邻居家,借了好几家,借了五块钱,小脚,一路跑着,抱着我去了医院。 医生检查了一下,说幸亏你们来了,再晚一点,这个孩子真没有救了。 我奶奶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住了一阵子院,人活过来了,该过年了。年二十九,出院回家。家里四壁萧然,没有办法,我奶奶把家里的篱笆帐子拆了烤火。因为穷。 所谓篱笆帐子,是过去的屋子,都是三间空屋,连着趟,中间没有间隔,只好用玉米杆,或者高粱秸,扎成篱笆帐子,隔成三间,形成所谓的物理间隔。 那个时候,我投胎来到的这户人家,算上我,5口人,我奶奶,我父亲,我妈妈,我小姑。 我爷爷很早去世,我没有见过,我大姑,已经出嫁。我大伯,也就是我奶奶的大儿子,我父亲的哥哥,也在几年前去世。 这段故事,在我奶奶和我妈的交叉回忆里出现,大同小异。 那真是凄惨的童年。像极了电影《白毛女》里的过年。 02 在我真正开始有了自己的记忆,我应该不是在我奶奶的怀里,就是在她的背上。 这个小脚、高大、彪悍、凶狠,不和善、跳着小脚骂街、甚至蛮横不讲理的老太太,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如果说她是老母鸡,我就是她羽翼下小心翼翼呵护的小鸡仔。 白天是这样,晚上,我是要吮着她干瘪的乳头,才能睡着的。 我记忆里,她和我妈婆媳不和。不和的原因是她看不上我妈,嫌弃我妈笨、无能、用她呵斥我妈的话是“没材料”。我猜想那意思是废物。 现在想来,这种不和的原因除了我妈确实是不聪明伶俐,笨手笨脚外,恐怕还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她欺负我妈娘家没有人。因为我妈父母去世得早,唯一的一个哥哥远走他乡,剩下她和妹妹倚傍同家族的嫂子和邻居生活。我奶奶看不起她们家比我们家还穷。再一个原因是,中国北方男女不平等,千年的媳妇熬成婆,自己受过婆婆的苦,转过来就对儿媳也恶。这是传统。 所以,以至于在我奶奶去世多少年以后,我妈说起我奶奶来,还是心有余悸,说:你奶奶对我,那真是狠心啊。 我记得的一个例子是,我妈带我去河滩上割草,我带着一个很小额那种搪瓷水杯,很小的那种,现在我们在南路锣鼓巷或者798一些商店里很容易买到的那种搪瓷水杯,小到只能当漱口杯的那种,我拿着玩,觉得是好东西,很稀罕的东西。然后回到家,发现丢了。我那个时候刚刚开始有记忆。 然后回到家,因为这件事,我奶奶和我妈吵架,她开始打我妈,逼着我妈走很远的路,去找。 找,自然是找不到,回来又闹。闹到街坊四邻,都来劝说。这样的吵架,在我小时候,经常发生。 不光是我们家是这样,当时的家家户户都这样。儿媳妇凑一起,说婆婆不好。婆婆凑一起,说儿媳妇的不是。 一般的结局是,儿子,也就是我爸爸,会把我妈打一顿,让我奶奶出了这口恶气。然后婆媳冷战,或者暗里冷战。直到不知道什么原因和解。直至下一次战争。 所以我妈回忆起我奶奶,常常就是从这句话开始:你奶奶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对我忒狠。 鲁迅《祝福》里的祥林嫂,其实也是这样的遭遇。 有人会说,鲁迅写祥林嫂的时代,和你奶奶那个时代,一样吗? 我倒是感觉,还真是一样。 我曾经问我我自己,如果选一个,在我妈和我奶奶奶之间,谁更爱我?肯定是我奶奶。我更爱谁,肯定是我奶奶。 我爱真理,我更爱我奶奶。因为她对我的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私的。那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初的温暖。 我曾经向我奶奶发誓,我将来一定对你好。天天给你买烧鸡吃。 可惜,这个老太太,没有享受到她最疼爱的孙子的孝敬。在她六十八岁那一年,我还在读初三的时候,去世了。 而今,她长眠在故乡的黄土地里,和我的父亲,他的儿子为邻。 03 我读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父亲去世,享年四十五岁。 所以,我对于四十五这个门槛,曾经内心里充满了恐惧。及至我经历过后,才慢慢地接受、放下这份恐惧。 从那以后,我才开始觉得,从此以后我所活过的每一天每一年,都是额外赚来的。 我曾经说过,人在世上走着,记忆是唯一的行李。如果哪一天记忆可以被清零,被格式化,一个人才能活过好几世。 04 我常常忆旧,但我其实不喜欢过去。我更喜欢未来。因为未来,才有无限的可能性。 我记得前不久,看过和菜头写的一段文字: 《论语》里有一句话: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我曾经觉得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无论是读书、看电影还是打游戏,早就已经抵达这样的境界。我现在觉得,自己能够做到后半句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别说什么忘食忘忧。实际上,我认为不知老之将至已经算得上是一种幸福人生。起码一个人有值得继续前行的理由,并且知道自己的惊人无知,像个孩童那样还对世界充满了好奇。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人生呢? 和菜头是我少有的多年来一直在读他的文字的一个人。说追随也不过分。他和我一样矫情,自恋。在每一年的生日来临的时候,他都会写一篇祝自己生日快乐的文章,给自己。 比如,他在《生日快乐,和菜头先生》里这样写到: 我读了这样的文字,心里对自己说的是:我心有戚戚焉。 就像下面这段话: 我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也喜欢他的这句话: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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