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主体 1、审查接受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 2、审查司法鉴定是否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业务范围; 3、审查鉴定人是否需要回避; 4、审查鉴定人的经验水平,如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时间,鉴定案例,擅长领域和学术成果,同行业的评议;5、审查鉴定人品行,如有无违反鉴定纪律的行为; 二、鉴定客体 6、审查鉴定检材提取方式是否合法; 7、审查检材与扣押物品清单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8、审查检材取样数量是否达到相关要求; 9、审查检材在保管过程中是否存在污染; 10、检材和样本通过何种手段获得?勘验、检查,搜查或其他手段? 11、审查检材的收集主体是否有相应的资格; 三、鉴定结果 12、审查鉴定意见属于同一型鉴定还是种类型鉴定 13、审查分析比对中的特征符合点质量、数量是否达到要求; 14、审查分析比对中的差异点是否可以得到合理解释; 15、审查检材、样本与案件是否存在关联性; 16、审查鉴定意见与案件中的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是否存在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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