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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十六 | 郭杭翔:会计准则新挑战

 Williamgyqr1t9 2020-01-10

内容导读

本期,小编将要分享

分会场六第三位发言人

安永华明合伙人郭杭翔先生

带来的满满干货,

郭总深入浅出地讲解了

金融工具新准则、

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

以及业绩列报、披露变化

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新挑战,

快随小编一起来聆听郭总的精彩分享吧!

*(o゜▽゜)o☆



一、金融工具会计新准则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挑战

郭总首先介绍了与金融工具有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前计划的时间表,对于大多数需要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会计报表的保险公司而言,其很可能将与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手拉手”一起执行。他强调,要重视金融工具新准则,因为它对财务的影响不可小觑,特别是对于报表上的净利润、净资产的金额影响在一定情况下甚至可能会大于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

金融工具新准则对保险公司主要影响是金融资产的分类。

首先,对于权益工具投资,很多公司会考虑分类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这一类,但这样分类将导致权益工具市场的波动会直接影响损益,使利润的波动性增加。当然,公司也可以在并非为交易而持有的情况下选择将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一类,然而这样分类的结果是未来该投资因资本利得实现的买卖价差就不能计入损益表。相比而言,之前的旧准则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既能减缓市场波动对利润的冲击又能在买卖价差实现时计入损益。

其次,对于债务工具投资,在金融工具新准则引入资产特征测试之后,一些债务工具投资就可能会被强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这一类,导致利润的波动性增加,同时需要公司提升对所投资产条款的分析能力。

除影响分类外,金融工具新准则还影响保险公司对其部分金融资产的估值工作。未上市股权等通常无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资产,在新准则下如果(或只能)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类别,就必须以公允价值计量,而不能因其公允价值不可可靠计量而采用成本计量。这样,一方面增加了重要财务数据的波动性,另一方面也要求公司提升对这些金融资产估值能力。

此外,信用风险减值目前看来对保险公司财务影响相对较小,但减值的规定中存在“悬崖”效应等,也可能会增加利润的波动性,并且需要公司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二、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带来的挑战

(一) 财务数据的波动

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大概率会增加净资产、净利润等重要财务数据的波动性。这里郭总特别提醒可能需要执行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的公司,由于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允许很多会计政策选择,而其中一些选择会影响重要财务数据的波动性,所以在实施准备过程中要加以考虑,比如折现率的变动的影响是否要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等等。

还有金融工具新准则下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选择和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下保险合同负债会计政策的选择如果是匹配的话,很可能会减少两个新准则并行所产生的利润波动;

另外,浮动收费法对缓和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波动有一定好处。

(二) 预算、业绩考核和报告

郭总认为,如果保险公司执行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很可能将增大财务数据的波动,但公司不能被动地去向投资者解释财务指标的变大或变小,而是可以考虑用一些新的财务指标,比如用承保利润、营运利润等去与资本市场沟通解释。

在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的列报方式下,净利润包括受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的投资利润和保险业务的承保利润。在保险公司解读新准则下的报表时,可以让投资者、董事会等从不同的视角来评价业绩,引导大家不要只看净利润的短期波动,也要注重承保利润的长期表现。

此外,郭总还提到,如果保险公司执行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某些种类的保险产品(尤其是寿险公司的一些产品)在损益表中列报的收入就可能大幅下降,如果投资者特别关注收入这个指标,就会给寿险公司带来较大压力。所以在未来几年里,公司可以引导投资者更多关注新业务的合同服务边际(相当于现行准则下的剩余边际)等体现业务质量和产品价值的指标,来减少收入降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我们无法改变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有关规定,那么我们就需要考虑通过与投资者沟通、通过对报表不同的分析和解读方法,减少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带来的对业绩呈报的负面影响。

(三) 风险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

若保险公司执行两个新准则,大概率就会增加净利润、净资产的波动性,那时,公司不应被动地去接受,而要主动通过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措施减少波动性。例如可以考虑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利用一些金融工具来套保风险等等。

(四) 财务、会计、精算制度、方法

若保险公司执行新准则,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方法,包括修改会计制度、制定新的会计政策、改造精算模型等。

(五) 数据、信息系统

新准则对数据(数量和质量)要求有较大提高,信息系统也需要改进。

(这部分前面两期发言人已经详细介绍了,此处不再赘述。)

(六) 人员、流程、内控

若保险公司执行新准则,将需要多个部门紧密合作,新准则的复杂性也对人员素质、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业绩列报的变化带来的新挑战

**请注意,该报表及后文的披露表中数据仅为演示,完全是虚拟和简化的,其数值大小、数值的比例关系等都可能与实务中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不同。

郭总通过以上两张虚拟的报表,向我们展示了业绩列报方面的主要变化。从两张表对比可以看出,业绩列报的变化还是不小的。如右表所示,新准则下净利润的构成,主要包括承保利润与投资利润(净利息和投资收益),且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分别列报。由于金融工具新准则所导致的波动、保险合同负债金融假设变动所导致的波动,有些可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因此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种方式来减少净利润的波动。当投资利润由于经济、金融市场等原因产生波动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上述报表中分开列报的数据来解释这个不是保险业务的波动,而是投资业绩受到市场的短期波动的影响。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要求将承保利润与投资利润二者分别列报,就是便于报表使用者更清楚地了解这两个财务指标各自的表现。

四、披露带来的新挑战

(一) 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要求披露的保险合同负债(按要素)变动表的简例

表1 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要求披露的保险合同负债(按要素)变动表的简例.

从中我们可看出,保险服务业绩(即承保利润)合计数是2380,与上述报表里的承保利润一致,它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呈现了承保利润的构成,即由合同服务边际释放、非金融风险调整的释放、当期经验调整等几项构成(由于这里只是个简单、虚拟的例子,表中的有很多承保利润的构成项目都是零,但是实务中,这些项目可能不是零)。

从这个角度披露承保利润的构成,向报表使用者提供了更多的信息。

例如,关于当期经验调项,郭总指出,如果公司上一年末计量保险合同负债时的死亡假设、费用假设等估计得不够谨慎,那么在下一年披露的“当期经验调整”就会大概率以一个不利变化(即减少利润)呈现给报表使用者。这个披露对保险公司审慎估计精算假设的工作来说,既是一种压力、挑战,同时也是一种推动力。

表中还有一栏是当期内初始确认的合同的影响,-1277(负数表示借方)代表预期未来现金流入(例如预期收到的保费)的现值大于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例如预期赔付和费用)的现值,而其右边的1277是当期内初始确认的合同所产生的合同服务边际(即当期内初始确认的合同预期将产生的利润)。之所以要确认这个1277(贷方)是因为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要求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估计的“首日利得”(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现值大于预期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部分)不能立即确认为利润,而只能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即保险合同负债的一项,相当于待摊利润)。这个当期内初始确认的合同所产生的合同服务边际透露出来的信息很重要,它代表当期新业务预期产生的利润。如果这张表是年度披露表,那么1277就是今年新业务的产生的“利润”(虽然在会计上尚未确认为利润,只是确认为相当于“待摊利润”的合同服务边际,但其是经济意义上的预期利润,因为这些新业务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入现值将大于预期未来现金流出现值),披露这一数据,就会透露公司今年新业务到底会产生多少(经济意义上的)利润。但是,对于一些新业务利润率不高的保险公司,披露后如何解释其业务质量将是一个挑战。

下面一栏是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就是一些非金融假设(如死亡率、退保率、费用率假设等)发生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带来的影响。


郭总举了一个例子:

假设有一组今年初起责任期为50年的寿险保单,我们今年发现死亡率比之前预期要低,假设这也影响与未来服务相关(即未来49年)的死亡率估计。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估计变更(例如死亡率估计变更)所带来的影响全计入损益,即今年死亡率比预期低以及调低未来死亡率对今年的影响和对预期未来49年的影响都在今年计入损益。但在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下,当年死亡率比预期低对当年的影响是当年经验调整,计入当年损益,但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估计变更(即死亡率变动对预期未来49年现金流的影响)不计入当年损益,而是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当然,该调整不可以使合同服务边际变为借方余额)。

所以这个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数据也可以让投资者再一次看到精算假设调整的影响。

又如,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在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合同服务边际当期释放的金额之外,还要求披露合同服务边际的期末余额在未来期间(例如,未来1年内、1-2年内、2-3年内、3-5年内等等)预期释放的金额。由于合同服务边际的释放是承保利润的一部分,所以,关于合同服务边际未来释放的披露能使投资者预测未来期间的部分承保利润。


郭总也再次提醒,通过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下报表和披露都可能更加透明,会透露出很多重要信息,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可能未来要在与投资者沟通时做好这些重要信息的分析和解释工作。

(二) 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要求披露的保险合同负债(按负债性质)变动表的简例

表2 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要求披露的保险合同负债(按负债性质)变动表的简例

从表中红色圈可以看出,投资成分不计入损益表,而是从未到期责任负债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另外,表里的收入和费用与之前的综合收益表主表都能对得上。做出这张表与上一张表(保险合同负债按要素的变动表)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它对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还有业务数据和精算数据的吻合度提出了提高的要求,是保险公司面临的又一项挑战。


最后,郭总建议保险行业能一起讨论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把重点和难点都理清、充分讨论、尽量达成共识,这样,一方面能提高保险公司(若适用)按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可比性,避免对监管和行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中小保险公司未来需要执行与国际保险会计新准则趋同的准则,能降低其实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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