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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讲坛】一首打油诗让谁丢了脸——话说嵌名诗之五十一

 闻诗人 2020-01-13

一首打油诗让谁

——话说嵌名诗之五十一

                【格格讲坛】一首打油诗让谁丢了脸——话说嵌名诗之五十一

野史《格格春秋》里有一首嵌名诗,在历史上非常有名。名就名在它宣扬了美德,促成了和谐。今天,格格把它粘贴于此,朋友们尽可细细品味:

 

千里家书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长城万里今犹在,

不见当年秦始皇

 

《格格春秋》上说,这首诗的著作权颇有争议,历史上有好几位名人都能与它沾上边,并且还都是重量级人物,搬出哪一位来都当当作响。不过,最权威的说法是该诗出自清代康熙年间的张英之手。清代的《桐城县志》上记录了与此诗相关的事件。

据《格格春秋》记载,张英是安徽省桐城县人,生于公元1637年,卒于公元1708年,康熙三十八年(1699)十一月拜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其子张廷玉历仕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官拜上书房大臣,相当于宰相。在张英担任礼部尚书之后,有一年,他家和邻居叶家因宅基地问题发生了争执。因为那时没有颁发宅基地使用证,所以,县仲裁委员会也没法做出最终裁决。老张家人见问题解决不了,赶紧修书一封,让张英出面把此事摆平。在老张家人看来,衙门就像是他们家自己开的,只要张英给县里打声招呼,凭着正部级干部身份,问题立马就能得以解决,当然,还保证自己准不吃亏。张英接到来信,随即在上面赋诗一首,接着通过特快专递火速发回老家。家人接到来信就像注射了吗啡,立刻来了精神。可打开一看,上面只有一首诗,也就是格格粘贴在开头的那一首。老张家人冷静下来想想,觉得这事还真没有什么解决的好办法,也只好让他三尺了。于是,主动找到叶家说和,表示愿意后退三尺。老叶家的人早就憋着劲准备大战一场,没想到老张家要主动向后退三尺,一时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也表示愿意后退三尺。这样,在两家中间就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小巷。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六尺巷的来历。这条小巷就在安徽省桐城县城,小巷南面是宰相府,小巷北面是叶家老宅。六尺巷自然应该是两米宽,长度则是一百米。

说到这里,事实本来已经很清楚了,开头那首诗就是张英写的。但《格格春秋》上又有这样的记载,说关于该诗的作者有好几种版本,还用一首嵌名诗把这些人的名字串联起来了,那首诗是这样写的:

 

六尺巷口望千年,

板桥以渐渐宽。

九龄老叟张英扶,

说与稚子称国藩

 

这首诗把六尺巷的故事搬出安徽桐城,放到了全国各地的其它地方。诗中头一个提到的是郑板桥,扬州八怪之一,生于公元1693年,卒于公元1765年,担任的最高职务是县长。第二位是清代第一个状元傅以渐。《格格春秋》上说,傅以渐生于公元1609年,卒于公元1665年,清世祖顺治三年三月十五日——即公元1646年4月30日,清廷举行开国后第一次殿试,傅以渐荣登榜首成了状元,后来做了康熙皇帝的老师。诗中提到的第三位是唐玄宗时期的宰相张九龄。张九龄字子寿,一名博物,韶州曲江(今广东韶关市)人,出生于唐仪凤三年——即公元678年,卒于公元740年,开元二十一年——也就是公元733年十二月,授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了大唐宰相。诗中提到的第四个人物便是张英,第五个人则是被称作大清“中兴之臣”的曾国藩。这五个人里,除了郑板桥是个县处级干部,其余都是响当当的朝廷重臣。

《格格春秋》上分析说,此事之所以和这些名人发生关系,是因为这些人在历史上备受推崇,而这件事又是彪炳史册的大好事,谁也不会因沾染它而吃亏。相反,谁要被确认为事件的主人公,形象立刻被放大百倍、千倍,成了道德模范,成了众人学习的榜样。其实,道德高尚的人是不会争名逐利的,相信这几个人也不会因为什么著作权问题到阎王爷那里去打官司。所以,虽然出现了一首诗有多位作者的复杂局面,后人们也完全不必大惊小怪,似也不必费时费力去弄个水落石出。因为此事所产生的道德力量早已深深感动了国人,它告诉人们的是容让方有和睦相处的道理,我们又怎能挑唆他们在阴间打笔墨官司?

不过,长期以来,人们注重的只是这个故事的教育性,却往往忽视了它的批判性。《格格春秋》上说,探究此事的根源,首先应该说这完全是封建管理的不到位造成的。假如当时争执双方都持有相关法律文书,哪里还会有此事的发生哟?封建制度是一个很不完备的社会制度,看似公平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很大的道德牺牲。而道德牺牲绝不可能成为社会前进的真正动力。牺牲精神行走到一定程度必然会走向事物的反面。因为道德高尚者做出的牺牲必然会使小人获利。封建制度的粗放管理正是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最初根源。因为不作为,没有完善的制度,当然也就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一旦矛盾被显示出来,就会充分暴露出制度的不公平,其结果总是权大于法,因此,在封建制度下等级观念也就在人们的心灵中深深地扎了根。正如老张家人的举动那样,遇到纠纷不是走正常的法律渠道,而是想仗着自己的势力强压人家一头;不想用法理、公理说话,而是想动用特权迫使法律“主持公道”,可他所想要的公道却是天底下最大的不公道。所以说,封建制度下的法律体系根本就没有公平可言。

再一个问题就是六尺巷的存在价值问题。《格格春秋》上说,做为邻里和睦相处的典范,六尺巷所产生的积极意义无疑是巨大的且不可撼动的,但也应注意这样一个问题:用道德理念去化解矛盾其结果往往是给人留下遗憾,有时看似结果很圆满,其实却是对社会的又一伤害。还是说这条六尺小巷,在当初它是否真有存在的必要性?如果确实需要在此留一条小巷,就不会有两家人的争执。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条小巷都是一个无奈的产物,虽然它所产生的感召力在时时放光。如果没必要留此小巷,那么事件的结果就应被看做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哦!细心的朋友可以算一算这道数学题,长一百米,宽两米,这就是二百平米哟!而这二百平米是个什么概念?在我国的大多数农村地区,这是大半处宅基地的面积哦!

六尺巷暴露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封建制度下官员的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格格春秋》上说,无论把这个故事归结为唐朝还是清代,都丝毫没有提及对法律的尊重问题。一场糊里糊涂的无头案,打来打去又糊里糊涂的以私了结束。作为道德模范的清官,自己的形象倒是高大了,却把政府的面子搞得龌龊不堪,让人觉得封建制度下的政府全是无用的政府,里面养的完全是一群吃人肉喝民血的酒囊饭袋。可这些道德模范是否忘了:你自己也是这个团队中的一员哦!你自己后退三尺,高尚倒是高尚了,也没有让地方政府为难,可你想过没有,你的高尚正是对法律和政府的极大讽刺哦!你的高尚让复杂问题简单化,这就愈发使地方上的父母官显得昏聩无能哟!你为什么不以法律的名义让地方政府放手解决问题?他们是不是比你更了解当地的实情?那样,此事的结果会不会更圆满一些?只要你把心放正,就不怕出现不利于你的判决结果哦!说来说去一句话,封建制度下的官员完全是为了自己的面子,自己的形象,没有丝毫法律意识。

《格格春秋》上说,六尺巷是封建制度下的道德产物,在一个真正公平的法治社会,绝对不会再出现它的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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