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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浒传》人物衣饰看宋代特色—男人戴花、纹身和女人缠足

 人之意 2020-01-14

《水浒传》的主人公是一些江湖好汉,他们没有官职,没有产业(有的原来有,但后来也失掉了),属于社会的下层平民。他们只是凭一身武艺随遇而安。这些草莽英雄的惯常装束是:

“头上裹了一顶万字头巾,身上穿了一领土色布衫,腰里系条红绢搭膊,下面腿姘护膝,八搭麻鞋。”

这是武松的装束。万字头巾是巾上有一卐字图案。古代男子留全发,为了使头发不零颗,用帻巾拢发。汉·史游《急就篇》二:

“冠帻簪簧结发纽。”

头巾与冠是两样东西。关于它的起源,宋·高承《事物纪原》卷三云:

古以皂罗裹头,号头巾。蔡邕《独断》曰:“古帻无巾王莽头秃,乃始施巾。(施巾)之始也

以后单著头巾成风,官民皆戴,样式也有许多变化。官员戴者称“幞头”,平民戴者仍称头巾。宋·沈括《梦溪笔谈》一“故事”条云:

幞头,一谓“四脚”,乃四带也。二带系脑后垂之,二带反系头上,令曲折附顶,故亦谓之“折上巾”。唐制:唯人主得用硬脚。晚唐方锲擅命,始僭用硬脚。本朝幞头有直脚、局脚、交脚、朝天、顺风,凡五等;惟直脚贵贱通服之。又庶人所戴头巾,唐人亦谓之四脚,益两脚系脑后,两脚系颔下,取其服劳不脱也。无事则反系于顶上,不复系颔下,两带遂为虚设。

《水浒传》对官员的衣装很少描写,但有几处也提到官员所戴的幞头。

第七十二回柴进随宋江进东京看灯,他发现“班直人等多从内里出入,幞头边各簪翠叶花一朵”。第五十五回孙立与前来征剿的呼延灼对阵,他们一个戴“交角铁幞头”,一个戴“冲天角铁幞头”。《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介绍幞头样式演变情况云:

幞头,一名折上巾,起自后周,然止以软帛垂脚,隋始以桐木为之,唐始以罗代缯。……国朝之制,君臣通服平脚乘舆或服上焉。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为表而涂以漆,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

这种幞头在今日戏曲舞台上经常看到。

衣冠制度的演进是随着社会的时尚和人们的欣赏情趣而发生,《水浒传》中的好汉多数都戴头巾,只有杨志常戴笠。第十回杨志始出场时,林冲看他

“戴一顶范阳毡笠,上撒着一把红绥,穿一领白段子征衫,系一条纵线绦,下面青白间行缠,抓着裤子口,獐皮袜,带毛牛膀靴。”

这是冬装打扮。毡笠,宋·高承《事物纪原》卷三云:

《实录》日:本羌人首服,以羊毛为之,谓之毡帽,即今毡笠也。

范阳毡笠,系范阳(今北京周围一带)所产。杨志给梁中书押送生辰纲时已是初夏,他的着装是:“戴上凉笠儿,穿着青纱衫子,系了缠带,行履麻鞋。”(这时杨志已被梁中书提拔为“提辖使”,这不是官服,而是他化装成平民的装束)杨志系的“纵线绦缠带”,武松腰间系的“红绢搭膊”,都是宽幅布做成的腰带,里面可以裹带零星钱物。“腿姘护膝”、“行缠”是裹裤脚的布带(今称“绑腿”或“裹腿”)。“麻鞋”是用麻编成的草鞋,因周边有八个襻带,所以叫“八搭麻鞋”。

这些都是紧身衣装,可以使身体灵活轻捷,既便于行路,又利于打斗,符合江湖好汉的生活特点。

《水浒传》对人物衣饰的描写,最具宋代特色的是男人戴花、文身和女人缠足。

一、男人戴花

第五回桃花山小霸王周通要强娶刘太公女儿为“压寨夫人”。他喜冲冲带一群小喽咽去桃花村成亲,“小喽啰头巾边乱插着野花”,周通“鬓旁边插一枝罗帛象生花”(象生花,假花)。水浒人物不仅逢喜事戴花,平时也戴花。阮小五家穷,头巾是破的,布衫是旧的,但“鬓边插朵石榴花”。燕青“鬓边斜簪四季花朵”。大名府小押狱蔡庆“生来爱带一枝花”,“一枝花”就成了他的绰号。

我们知道,不论古今妇女都爱戴花,但《水浒传》写宋时男人也戴花是否有事实根据呢?

从史料中我们看到,在宋代,男子戴花不仅是一种美的装饰,而且是朝廷举行庆典时表示喜庆、荣耀的标志。《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解释“簪戴”云:

“幞头簪花谓之簪戴。中兴效祀明堂礼毕回銮,臣僚及扈从并簪花。恭谢日亦如之。”

遇“圣节”赐宴及“赐新进士闻喜宴”也簪花。所用花,一般臣僚多为“大罗花”或“大绢花”,只给亲王、宰臣和特别受皇帝亲信的少数文臣赏戴真花,以示荣宠。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一记载翰林学士承旨晁迥一次宴会被赏真花的事:

(真宗)曲宴宜春殿,出牡丹百余盘,千叶者才十余朵所赐止亲王、宰臣。真宗顾文元(即晁迥)及钱文僖,各赐朵。又常侍宴,赐賜禁中名花。故事,惟亲王、宰臣即中使为插花,余皆自戴。上忽顾公,令内侍为戴花,观者荣之。

曾经得到宋徽宗非常宠信对朝廷故事相当熟悉的蔡京季子蔡絛在《铁围山丛谈》卷一也记载:

国朝燕集,赐臣僚花,有三品。生展大燕,遇大辽人使在庭,则内用绢帛花,盖示之以礼俭,且祖宗旧程也。春秋二燕,则用罗帛花,为甚美丽。至凡大礼后恭谢,上元节游春,或幸金明池琼花,从臣皆扈跸而随车驾,有小燕谓之对御。凡对御则用滴粉缕金花,极其珍巧矣。又赐臣僚燕花,率以班品高下,莫不多寡有数;至滴粉缕金花为最,则倍于常所颁。此盛朝之故事云。

古代上层权势人对花有这样的重视和推崇,那么平民百姓也喜爱戴花就不足为奇了。

二、纹身

梁山好汉中许多人都有纹身。纹身,也叫“扎青”、“花绣”是一些人为显示英雄好汉不同凡俗而在皮肤上做的标记。

史家村的史进不务农业,只爱刺枪使棒,就在肩臂胸膛刺了九条龙,被人称作“九纹龙”。渔人阮小五胸前刺着“青郁郁一个豹子”,猎户解宝“两只腿上刺着两个飞天夜叉”。刽子手杨雄也是“蓝靛靛身花绣”。燕青一身遍体花绣,“却似玉亭柱上铺着软翠”,更是有名。因为身上刺了花绣而得到绰号的还有鲁智深:“人见洒家背上有花绣,都叫俺做花和尚”。东昌府副将龚旺“浑身刺着虎斑,脖项上吞着虎头”,被人唤做“花项虎”。文身在梁山好汉中得到特别的垂青。

纹身本是古代东越族的一种习俗。《礼记·王制》云:

“东方曰夷,被发文身。”孔颖达疏云:“越俗断发文身,以辟蛟龙之害,故刻其肌,以丹青涅之。”

以后渐在市井青少年中流行,而正统士人对此均嗤之以鼻。清·褚人获《坚瓠二集》卷三云:

唐宋间,恶少竞刺其身,恣为不法。《酉阳杂俎》:长安贫儿《镂臂诗》云:“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已,行尽关山无一人。”镂臂即所谓扎青。又蜀市人赵高,背镂毗沙门天王。吏欲杖其背,见天王辄止。为横坊市。李夷简擒而杖之,命打天王尽则已。经旬日,高袒衣历门叫呼,乞修理天王功德钱。段成式门下驺路神,通背亦刺天王像,每朔望,具乳糜,焚香袒坐,使妻儿供养其背而拜焉。又葛清扎白香山诗,段成式与陈至呼观之。凡扎三十余首,体无完肤,如“不是花中偏爱菊”,则有一人持杯临菊丛之类。陈至呼为“白舍人行诗图”

宋时有的军队把士卒也文身。宋·庄绰《鸡肋编》卷下云:

车驾渡江,韩、刘诸军皆征戍在外,独张俊一军常从行在。择卒之少壮长大者,自臀而下文刺至足,谓之“花腿”。京师旧日浮浪辈以此为许。今即效之,又不使之逃于他军,用为验也。然既苦楚,又有费用,人皆怨之。加之营第宅房廊作酒肆,名“太平楼”,般运花石,皆役军兵。众卒谣曰:张家寨里没来由,使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

由此可见当时纹身风气之盛。纹身之风一直持续到明初。明太祖朱元璋严令禁止,违者判处充军,才止住纹身之风。

三、女人缠足

《水浒传》主要写江湖好汉的故事,但其中也涉及了许多女性人物,一百零八将中就有三位女性。小说着重写了她们头上戴的,脸上搽的,身上穿的,以表现她们的身份和性格。如第二十七回对母夜叉孙二娘的描写:

“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妇人,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野花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

第四十九回描写顾大嫂是:

“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插一头异样钗环,露两臂时兴钏镯。红裙六幅,浑如五月榴花;翠领数层,染就三春杨柳。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碓敲翻庄客腿。生来不会拈针线,正是山中母大虫。”

生动地表现出两个性格粗豪女好汉来。小说没有写她们脚的样子。以她们的社会地位、生活状况和孔武有力善于格斗来说,她们应该是没有缠足。但小说在写其他妇女时,在情景描述中确实表明有些妇女是缠过的小脚。

第二十四回叙述西门庆勾引潘金莲,酒桌上故意将一双箸拂落地下。在蹲下去拾箸时,西门庆

“只见那妇人尖尖的一双小脚,正趫在箸边”。

缠足是把足第二趾以下四趾用布带束紧,弯在下面,前面只有大拇趾,所以呈尖状。鲁达救助过的金翠莲、李逵和燕青从两个草贼手中救出的刘太公女儿,都是“弓鞋笮窄”。东京名妓李师师走路是“轻移莲步”。这“弓鞋”、“莲步”,说明她们都是缠足。

第二十九回,武松要去快活林打蒋门神,施恩要他骑马去。武松道:“我又不脚小,骑那马怎地?”“脚小”,就是指缠过的脚。

关于中国女性缠足的起源,过去人们议论很多,说法各异。最早注意到女人缠足现象并探讨其起因的,是宋·张邦基的《墨庄漫录》。其卷八中说:

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南史》:齐东昏侯为潘妃凿金为莲花以帖地,令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然亦不言其弓小也。如古乐府、《玉台新咏》,皆六朝词人纤艳之言,类多体状美人容色之姝丽,又言妆饰之华,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无一言称缠足者。如唐之杜牧李白、李商隐之徒,作诗多言闺帏之事,亦无及之者。惟韩偓《香奁集》有《咏臊子》诗云:“六寸肤圆光致致”。唐尺短,以今校之,亦自小也,而不言其弓。

这说明宋代妇女缠足已相当普遍,但人们不知道这风气是怎样形成的。张邦基所举二例,一言其行步,与缠足无关;一言其脚小(唐一尺合今0.28米,六寸约合0.168米),但这脚小并非一定是缠束所致,所以不能说明问题。

宋佚名《道山新闻》提出另一解释:

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届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唐镐诗日: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因窅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此知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

这是最早确切说明缠足起源的一条史料。但窅娘只是在跳舞时把脚缠紧以利动作,如同秦汉时期赵女郑姬跳舞时所著之“利屣”,平时并不缠足,尤其不是从小就把脚缠小(如果那样,她就无法跳舞了)。所以这个解释也不圆满。

但这里提出一个宋人对脚的审美观念问题,即认为女人脚小并脚尖下弯脚背上弓是美的。李后主以生活奢靡著名,词又写得好,文采雅丽,虽然只提心吊胆地做了十几年南唐“国主”,但他会享受生活,懂欣赏美人,他的审美观在当时可能产生了较大影响。窅娘以帛缠绕做成的纤足显得娇巧首先在京师仕女中流行开来。此说如能成立,那么,缠足之风应起于宋初,因为李煜是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才当上南唐国主的。

宋朝是我国历史上最为软弱的一个朝代。

统治者对辽、金两国隐忍退让,荀且偷安,勉强维持着自己的统治地位。而封建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又使他们更深地沉溺于酒色歌舞的享乐生活之中。宋代文学以词为大宗。而宋词就是以绮艳婉约为主流的。这样的社会背景能够说明缠足之风起于宋代的原因。柔化的审美观念不仅影响了女人的脚,甚至男人也有缠足的现象。宋·王明清记载:

向宗厚履方,建炎末为枢密院计议官。履方美髯而若滑稽之状,裹华阳巾,缠足极弯,长于钩距。同舍王佾公为尝戏语之曰:“君唐明皇时四人合而为一,何邪?”向日:“愿闻之。”公为曰:“君状类黄幡绰,头巾类叶法善,脚类杨贵妃心肠似安禄山。”席间一笑。

史籍载杨责妃“晓音律,善歌舞”,但并未说她缠足脚小。大约杨贵妃也如同窅娘一样,在舞蹈时用帛绕脚,以便动作伶俐。但向宗厚确实很陶醉把脚缠成弓弯的形状。他是在平日里缠足。这表明南宋初,以弓足为美的倾向已相当流行了。京城的风气对全国有很大的影响。赵德麟是宋皇室,是燕王德昭玄孙,平日交游大半是元祐时期的名流。他在所著《侯鲭录》卷四中记述了一则他与苏东坡的趣话:

东坡云:“诸葛氏笔,譬如内库法酒、北苑茶,他处纵有嘉者,殆难得其仿佛。”余续之曰:“上阁衙香、仪鸾司椽烛京师妇人梳妆与脚,天下所不及。”公大笑。

他们把京师妇女的梳妆与脚的新颖别致,被全国人羡慕,与宫廷所用的香和巨烛并列,可见苏东坡时代京师妇女已大部是缠足了且正在向全国泛溢开来。元·陶宗仪《辍耕录》卷十云:

缠足在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她们从孩童缠起,脚缠得越小越好,号称“三寸金莲”,所谓“行处金莲步步娇”。

经过元明,到清代缠足之风发展到顶峰,人们甚至“以足之纤巨,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相习成风,大可怪也”。这种摧残妇女身心健康陋习直到近代辛亥革命以后才被废止。《水浒传》所表现的正是这种陋习开始时候的情状。

总结:人们的服装穿戴,不仅反映一个社会的物质生产水平,更显现出当时的社会时尚和风土民情。在古代社会,朝廷对人们服装的质料、样式、佩饰,甚至颜色都按等级作出严格的规定;行业特征也对人们的穿着发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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