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可以手机办理啦! 适用对象 (1)在本市参保的外市户籍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2)在本市参保的外市户籍人员与转入地失业保险机构确认可以接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申请流程 申请人阅读申请须知后开始申报,核对下图所示个人信息; 提交成功后等待审核结果; 办理须知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的人员: (1)在本市已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并审核通过; (2)申请时须准确录入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帐户信息并上传转入地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办理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出的人员: (1)办理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出后,将不能在我市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请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谨慎办理; (2)办理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出后,我市将不再保留同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请申请人员提前与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接收意向。 申请提交后,2个工作日(提交当日不计算在内)内反馈申请结果,申请人可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模块查询申请结果。 失业保险待遇转移申请通过后,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您提供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等信息,通过银行办理基金转移手续。每月1-15日申请通过的,约于当月底到账;每月16-30日申请通过的,约于次月中旬到账。 南京社保 提供便捷服务、亲民惠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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