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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笔文论(十七)诗歌论:作为艺术的特征

 飓风居主人 2020-01-27

诗歌在思想上的本质是孤独或者超越,具体在艺术上,则表现为“隔”。隔是诗歌中一种独特的审美,它可以在有无之间,朦胧给人以框架,但又不清楚细节。使人感受到一种存在,却又有一种对存在多种角度阐释存在的可能,这显然比重构生活本身来得更为容易和自然。

制造隔膜有两个工具,第一是语音,第二是语义。

对于诗歌而言,语音的重要是先于语义的。不难发现,诗歌更重视语音的连贯,而非语义上的。如“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白居易《琵琶行》)一句,“自言”是对事情的叙述,“本是”以下是对琵琶女语言的引述,二者在语义上应该断开,但在这里二者在语音上合并。又如“销魂当此际”在语义上本是连贯的,但在语音上“魂”字押韵,这便只好断成“销魂。当此际,香囊暗解,罗带轻分”。(秦观《满庭芳》)在西方诗歌中也有此类情况,如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致珍妮》(To Jane)第四节:“Though the sound overpowers, Sing again, with your dear voice revealing a tone. Of some world far from ours, where music and moonlight and feeling are one”。为了韵律(本节的韵律为abc,abc)雪莱将原本的一句话分割为三句,但语义上却务必需要联系上下文。很多读诗的人按照语义断句,或者有些翻译诗的人只在一个分句上着眼,所以他们的诗总读不好,也总是在翻译上差着那么一点意思。

西方对于自己诗歌音律的研究十分深入,但在中国,对文学史上的声律研究似乎总是停留在沈约的“四声八病”的提出以及律诗、绝句的平仄关系上。事实上,中国诗的声律现象远不止如此。在汉语中,我们的古人是专门消灭了句法而提倡声律的。在中国语言里,原有主格宾格的区别,如在先秦,“吾”字就是主格,“我”字就是宾格,“汝”字就是主格,“尔”字就是宾格,但是后来一齐消灭了。中国传统的诗作不但对平仄的要求最为讲究,而且强调双声,叠韵,叠字,乃至叠字的多少。李清照“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七个叠字联用,而情绪全出。骈文的四六交换是有一套自己独特的逻辑系统的,可惜没有人来总结。

字的发音在诗歌中的地位也很重要。中国的律诗的创作中常常会有这样的现象,即用同声调的字替换总觉得朗诵时失去一点韵味,而做诗人的炼字也有语音上的。黄庭坚的诗:“归燕略无三月事,高蝉正用一枝鸣。”先后试用了“抱”、“占”、“在”、“带”、“要”等字,最终才定下“用”字(《容斋随笔》)。这些字在语义上没有任何区别,相对而言,“抱”、“占”更有视觉上的感染力,“带”突出声觉,都不比“用”字更差,黄之所以弃用这些字而使用“用”字可能就是出自语音上的考虑。在中古音中,“正”读如zhing,平声;“一”与今音类似,入声;“用”与今音类似,去声。“正”字的韵母为ing,属鼻音,下一字当用齿发音能使气韵更为流畅。“一”无声母,i为齐口呼,前字当用鼻音结尾为宜,而在诸字之中,无疑只有“用”字满足这两个条件,故最为适宜。除此以外,最重要的还有文章字与字之间的停顿与气息。一个最著名的例子是欧阳修在受韩琦所托写《相州昼锦堂记》的时候,第一句话最初是“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文章发出后,又被欧阳修快马追回,在每一句上各添了一个“而”字。(范公偁:《过庭录》)

在语义上的隔膜可以分为谜语化和经典化。谜语的特征有二,当它的谜面是罗列事物的特性的时候,实际上是针对某一中心事物的敷陈,也就是“赋”的起源;当它的谜面是通过比较隐括事物特征的时候,则是比喻和关联。比喻简称为“比”,关联又称作“兴”——赋比兴正是诗歌写作重要的修辞方法。

经典化也叫做用典,即将现成的典故或诗句化用在所创作的诗歌中,它的本质是意境的承接与言语的隔膜。黄庭坚的两句诗:“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戏呈孔毅父》)管城子就是笔,见于韩愈《毛颖传》;孔方兄就是钱,见于鲁褒《钱神论》。但如果改成“笔无食肉相,钱有绝交书”,无论在含义上或者音律上都是对的,但在意境上就差的很。因为管城子、孔方兄都是拟人化的意象,且在两篇文章中,前者借毛笔抒怀蕴含韩愈对于正直却遭到疏远的愤懑,后者则蕴含鲁褒对于人们嫌贫爱富的讽刺。两篇文章都是用谐趣的语言自嘲,黄庭坚将这种情绪延续下来,在饱含情感的同时,也省下了不少笔墨,是全诗充满韵味。

胡适当年在写《文学改良刍议》的时候,提出八个原则,当中之一就是“不用典”。同时他在《白话文学史》里也以能够使用白话为选择诗歌的唯一标准。对此,朱光潜先生批评说:“诗应该用‘活的语言’,但是‘活的语言’不一定就是‘说的语言’,‘写的语言’也还是活的。就大体说,诗所用的应该是‘写的语言’而不是‘说的语言’,因为写诗时情思比较精炼。”(《诗论》)这话说的极是,因为诗歌并不单是一个形式的概念,并非五言八句就是律,七言四句就叫绝,不谐平仄就是古,长短不齐就是词。诗不是这样,也不应该是这样的。诗应该有一点精气,也应该有一点灵气,这精气和灵气就应该来自语言的精练。唐代的韩愈写诗多用粗俗的言语,并打破语音的规律,刘大杰先生就批评他说:“韩愈的诗大半不是诗”。(《中国文学发展史》初版,百花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第267页)

但这语言的精练,绝不等于将汉字不合理的拼凑。近来有些做新诗的人,搞一些奇怪的比喻,分出行来,加一个让人可懂但是与全部文字毫不相关的题目,硬说那是新诗。这简直是把诗歌视得太不值钱,太容易作了!上面总结的诗歌的两个要素,一个是经验的体会与提升,叫做人本,一个是节律和语言的精练和沉思,叫做人文,是缺一不可的。没有人本,诗歌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沦为无聊的文字游戏;没有人文,所谓的创作就失去了艺术的价值,不能谓之文学,当然也不能做叫是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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