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昨日推出“30省份启动一级响应 新型肺炎下的医院临床试验工作可以这样做”一文在引起不少同行关注后,HLT公众号将陆续推出系列关注疫情中的临床试验文章,敬请关注! 阅读本文后: 1.受试者将明确临床试验如何继续进行 2.研究者&机构将获得疫情下GCP指引通用版本作为工作参考 3.申办方/CRO/SMO将确认如何顺利推进项目 随着2019-nCOV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不断升温和确诊人数的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1月28日,除港澳台和西藏自治区外,我国共有30个省、市、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当前疫情形势下受试者和临床试验从业者的工作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受试者与GCP相关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和临床试验质量,我们将陆续出品《疫情中如何安全地开展临床试验》系列文章。本期文章我们共计收集到来自14个省、直辖市的24家大型医院临床试验机构对本院GCP相关工作制定和发布的详细工作指引,通过整合和提炼,同时结合我们多年的临床试验从业经验,按照临床试验相关方职责推出通用建议如下,供受试者、机构和同行参考(详细链接见文末表格)。 指导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启动各地区一级应急响应条件下,各地区临床试验相关工作首先应与各级政府及医院内部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保持一致。 结合本医院实际突发情况,如适用,需根据机构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受试者注意事项
主要研究者和机构注意事项
申办方注意事项
2. 项目启动及入组计划
CRO/SMO注意事项
本文参考的各大医院链接和特殊要求如下表所示: 点击图片,可放大观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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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rodneyzhang > 《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