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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竹简本与传世本文理差异述要之九

 柳鸣蝉 2020-01-31

——系统性文字改动例

       仔细的比较研究表明,除了上述所举文字、义理差别之外,传本《孙子》中还存在着许多系统性文字改动,其数不少于30余处。这些系统性改动,手段多样,对于文义的伤害程度不一,难以备述。此处仅就对于文义有重大伤害者略举若干例,按篇次列条分述如下。

《行军》篇:

(1). 自“敌近而静者”起,至下文“必谨察此”止,简本所列相敌事项为三十事,正合《老子》“三十辐共一毂”之数;但传本所述相敌事项多有一事别为二事之误,故致十一家本列有三十二事,而曹注本、武经本则列有三十三事。兹述传本之误如次。

·简文“敌远〔而〕【挑战、欲人之】进者,其所居者易【利也】”,传本改作“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其所居易者,利也”,于句首删“敌”字、“挑战”下著“者”字,“进者”改作“进也”并在其下断句;又使“者易”互易为“易者并在其下逗断,遂使一句分为二句、一事别为二事。

简文此句盖由《地形》篇“远形者,势均,难以挑战,战而不利”句演化而成,实为一事而非二事。“其所居易者,利也”句之孙校本注云:“杜佑、贾林诸家,皆以此承上文言之,不别为一事,则‘者’字应在‘易’字之上;后人以上下文比例之,臆改在下耳。”其说甚是,与简本合。

·简文“【向人见利】而不进者,劳倦也”,传本误夺“向人”二字,又分简本此句为“见利而不进者,劳也”与“吏怒者,倦也”二句,且使“吏怒者,倦也”句远隔在“旌旗动者,乱也”句下。

简文“向人”,义谓“临近对手(指我方)”。敌人临近对手而见利,则必担心有争夺,担心有争夺而“不进者”,必定“劳倦也”;若敌单独“见利”而无竞争对手在旁,则敌可以“不进”或“缓进”。故就推理逻辑而言,无“向人”二字,则传本前句所言理据不足。

又就现象与本质之关系而言,“吏怒”与“倦也”之间没有必然性联系,只有偶然性关联,故后句之判断必不可靠;且“吏怒”系微观现象,非阵前肉眼相敌(古人如此)可察见者,故此种判断将难于形成。此处的一事别为二事,使传本相敌事项又增一事。

以上二条的一事别为二事,使十一家本相敌事项增为三十二事。

·十一家本“粟马肉食,军无悬缻,不返其舍者,穷寇也”句所言为一事,但曹注本却将此句从“军无”之下中分为二句,改作“杀马肉食者,军无粮也。悬缻(武经本作“缶”)不返其舍者,穷寇也”。此处之一事别为二事,导致曹注本、武经本相敌事项又增加一事,计有三十三事。

鉴于传本此句文字及文义与简本差别过大,特单独列为下条分述。

(2). 简文“粟马肉食】、甀者不返其舍者,穷寇也十一家本改作“粟马肉食,军无悬缻,不返其舍者,穷寇也”;曹注本改作“杀马肉食者,军无粮也。悬缻不返其舍者,穷寇也”二句。一个“穷寇”概念,各本的文字表述竟如此不同,值得探讨。

简本校注云:“甀盖汲水用之尖底瓦器(《淮南子·》:“而汲”),平时以绳悬之,故曰‘悬甀’。”故“”为名词。“”虽为名词,但可名词动用;作“甀者”,其用法有如现代汉语“笔者”一词中之“笔”字。故“甀者”一词,当以“打水之役卒”或“汲役”为解。“甀者不返其舍”所云,盖谓“打水的役卒不返回营舍”,语义与“粟马肉食”直接相承:粟马肉食”句以人、马之精食为言,“甀者不返其舍”所言则事涉饮水;二事并言,于义为长。后人因不明“甀者”之义,遂臆改“甀者”为“军无悬缻”,致使“不返其舍者”一语因缺少行为主体而语意不明。

因传本此句语意不明,致使古本与今本界定的“穷寇”概念别如天壤。《辞海》引十一家本此句作为书证,谓“穷寇”为“势穷力竭的敌人”;而简文所描写的穷寇”则是一支有实力、有准备、全力以赴决战之敌军:以精料喂马、以肉食飨士,意在增强持久战斗力也;汲水之役卒不返回营舍,表示决心送水上阵而无还心也。故张预注云:“……兹穷寇也。孟明焚舟、楚军破釜之类是也。”简文所界定之“穷寇”概念,在逻辑上与“穷寇勿迫”原则具有一致性;而《辞海》所云“穷寇”,则与“穷寇勿迫”原则在逻辑上相悖。这个以十一家本文字作为书证的“穷寇”概念,还反过来被用作批判孙子其人的武器,据以批评“穷寇勿迫”原则为《孙子》中“过于机械的原则”之一,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至于曹注本、武经本的一句分为二句、一事别为二事,更是以误致误之文,水平更为低下。

(3). 简文“兵非多益,毋【惟武进,足以取人而已】传本改作“兵非益多也,惟无武进,足以併力、料敌、取人而已”,除“多益”互易作“益多”、“毋惟”互易作“惟无”外,传本又于下文臆增“并力、料敌”二事,非是。

《地形》篇云“料敌制胜,计险易、远近,上将之道也”;《九地》篇云“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谓将军之事也”。有以知“併力、料敌”二事乃将军之事,实与“兵非多益”之论无关。传本此句之李筌注谓“惟得人者胜也”,仅就“取人”二字作注而不涉及“併力、料敌”二事,表明“併力、料敌”于义无补、于文为赘;且有此四字将使101号简有39字,偏离该篇每简平均字数33字过远。又此句下文“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句仅就“武进”之恶果立言,而其卒未专亲而罚之,则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一段文字长达七十一字,只就如何“取人”(即“与众相得”)一事作深入论述,只字不提“併力、料敌”二事,表明此句下文之主题亦与“力、料敌”二事无关。故据上下文关系及简本行款之实际情况,当断传本“併力、料敌”四字为后人臆增之文字。简本此句盖谓“兵不贵多,只要不轻敌冒进,而能团结部众为一体就够了”;李筌解“取人”为“得人”,与篇末“与众相得也”句所言意旨相合,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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