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核心创始人不掌握公司的多数比例股权,但是其他股东又同意让核心创始人说了算,可以用表决权委托和一致行动人协议,使其他股东的表决权变相地集中到核心创始人身上。 【表决权委托】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将其表决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行使。 【一致行动人】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投票表决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前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表决权权重。(详见100套股权协议) 思考一下, 如果你是投资人,又是占大股,对方想收你的权利,你会选择哪一种?为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