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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受宽:《左传》史学理论初探

 尔雅国学报 2020-02-06

自梁启超“司马迁以前无所谓史学”一说出[《中国历史研究法》第2章《过去之中国史学界》。],学者多以为中国的史学理论肇自西汉。近十几年来,随着史学史研究的深人,孟子及先秦诸子的历史观得到不同程度的阐发,丰富了古代史学理沦的宝库。其实,在孟子以前一个多世纪撰成的《左传》中,已有了系统而明确的史学观点,我国古代的史学理论是紧随着历史著述的产生而产生的。

我国古代第一部称得上历史著述的是《春秋》,它略具编年体史书的雏形,开创了私人撰史之风,受到历代学者的推崇。但书中的史学思想,如果不是三传和孟子的阐发,人们很难明其所以。《左传》则不同,它首创史书中的作者评论,以“君子曰”“君子谓”等形式,表达作者对历史和史学的看法,还总结历代史官记史法则的“五十凡”,表明作者对史家书法和文字要求的见解。“君子曰”和“五十凡”等,向我们提供了研究《左传》史学主张和历史观点的最重要最直接的资料。

我国古代史学家的史学主张,往往是通过对以前史学的反思总结和评论来表现的。《左传》也是如此。书中两次以“君子曰”的形式,评论《春秋》史学的特点。一次在成公十四年,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一次在昭公三十一年,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这两段文字,既是对《春秋》的赞扬,更是《左传》作者自觉史学主张的集中表现。其中共提出了史学三个方面的明确主张,一是史学的目的与作用,二是史家著史的态度,三是史书的文字表达。

我国古代的统治者,很早就对历史的作用有所认识。产生于西周初年的《诗·大雅·荡》中,就有“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的话,批评殷人没有吸取夏朝灭亡的教训。《尚书·召诰》中,召公姬奭以夏商兴亡的历史警告周成王,“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肯定统治者吸取前代兴亡教训,学习治世的统治经验,就可以使政治安定、社会兴旺发展。《左传》作者将前人对历史鉴戒作用的认识予以归纳提高,作为历史著作编纂的目的明确地提了出来,指出,《春秋》这样的史书“上之人能使昭明”和“惩恶劝善”。

“上之人能使昭明”中的“上之人”,杜预解释为“在位者”[《春秋左传集解》昭公三十一年杜预注。],就是从周王、诸侯到卿、大夫等各级掌权的人。在《左传》作者看来,历史家撰写历史著作,记载各个王朝兴衰的历史和统治方法的得失,是要向在位的和将来的统治者提供历史借鉴,让其学习好的经验,警惕恶的教训,头脑更加清醒,统治更为清明,政权巩固发展。这种对史学经世作用的认识,明确地将史学对统治者的教育作用提了出来,表现了《左传》作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其史学观点初显成熟的标志。为了使统治者“昭明”,《左传》中特别注意历代统治经验和兴亡教训的总结。《左传》作者反复对历史进行考察,为什么“纣有亿兆夷人”却成了亡国之君,周仅有“虎贲三千人”却取得了天下?历史上的兴亡之道究竞在哪里?《左传》成公二年“君子曰”总结道:“众之不可以已也。大夫为政,犹以众克,况明君而善用其众乎?《大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者,众也。”民心向背,决定了战争的胜负、政治的成败、王朝的兴亡,这是历史规律的总结。正是在对兴亡之道认识的基础上,《左传》桓公六年借季梁之口,提出了“夫民,神之主也”的命题,指出:“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将民看成了比神灵更重要的历史的主宰,而统治者的任务,则是为民谋利。《左传》文公十三年,通过对邾国迁都问题的争论,赞扬邾文公“命在养民”的认识和行功,说他是“知命”。《左传》中表彰了一系列恤民、重民的事例,说明统治者要取得民心,必须从思想上“爱民如子”,在生产上“因民以时”,在政治上允许民众议论,[见《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昭公七年,襄公三十一年。]《左传》中的民本思想,是先秦史学家历史哲学所能达到的最高认识。

“惩恶劝善”,书中又说成“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指历史著作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和社会风气的指导作用。青史留名,是世人的梦想,但留什么样的名,却是其中的关键问题。《左传》昭公三十一年说到《春秋》“黑肱以滥来奔”的记载时,发表了大段的评论,指出:“名之不可不俱也如是,夫有所名,而不如其已。以地叛,虽贱,必书地,以名其人,终为不义,弗可灭已……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惩不义也。”意思是说,邾大夫黑肱是个小人物,他带了滥地投奔鲁国,背叛了自己的国家。《春秋》中要记载各国得地这一大事,进而写上了献地者的名字,这就使他叛离祖国的不义之名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了。看来,称名不能不慎重呵,对黑肱来说,史书留名还不如不留名哩。君子评论接着列举卫国大夫齐豹,因杀齐侯之兄絷,《春秋》就称其为“盗”的例子,赞扬《春秋》严格褒贬,“惩不义,数恶无礼,其善志也”。这是两件史书“惩恶”的典型。至于“劝善”的事例,则在书中举不胜举。例如襄公五年,表彰季文子相三君却无私人积蓄;昭公十二年,赞扬子产“无毁人以自成”;昭公十五年,盛誉叔向执行刑律严厉处分循私枉法的亲弟弟叔鱼。事实上,史书直书史事完全能够起到使“善人劝焉,淫人俱焉”的作用。《左传》襄公十四年,卫国大夫孙林父、宁殖将卫献公驱逐到齐国。襄公二十年,宁殖病死之前,耿耿于怀的是自己有逐君之名记载于各国史策中,希望儿子宁喜能设法替他纠正这个错误,把卫献公接回国来。他说:“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悼子许诺,惠子遂卒。后来,宁喜果然遵照父亲遗嘱,将卫献公迎回国复位。

应该指出,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善恶观是不同的。《左传》强调的善恶标准是“礼”。君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书中将是否合乎“礼”这一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作为评论历史是非的根本准则。对于那些只注意礼的形式而忽视其实质内容的做法,《左传》作者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昭公五年,鲁昭公到晋国去,“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女叔齐认为,鲁昭公置国内危机于不顾,而把演习礼的仪式作为要务,“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君子为此称赞道:“叔侯于是乎知礼”,充分肯定了女叔齐对礼的根本在于治国的解释。在《左传》作者评论中,把凡是有利于民众有利于治国的行为都视为“知礼”,反之,则称为“非礼”,其有意于为社会的长治久安而引导社会风气的态度是十分明显的。

人们常说,历史的判决是最公正无情的。在一定意义上说,历史家是铁面无私的审判官,而历史著作就是公正无情的判决书。史书中“褒见一字,贵逾轩冕;贬在片言,诛深斧钺。”[《文心雕龙·史传》。]以《左传》为代表的历史著作,敢于无情揭露丑恶的社会现实和坏人坏事,表彰美好正义的事业和好人好事。这样,在现实社会中,恶人可能由于害怕遗臭万年的历史惩罚而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行为,志士仁人由于垂名青史的鼓励而更加坚定了斗争的决心。一般人将会以史书中的善恶事例作为自己的鉴戒,“以其善行,以其恶戒”[《国语·晋语七》。],从而“动则思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左传》昭公三十一年。]这样,历史著作就真正对人们的行为起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了。

要达到史书使统治者“昭明”的目的和“惩恶劝善”的作用,就必须保证史书记载的真实性,因为只有史书毫不隐讳地记载历史上的真善美和假丑恶,才能使人们从中取得经验教训、获得榜样和劝戒。为此,《左传》提出史家著史必须秉笔直书“尽而不污”。杜预解释,“尽而不污”就是“直言其事,尽其事实,无所污曲”,[《春秋左传集解序》。]后人称之为“直笔书法”。本来,商周史官“左史记言,右史记动”“君举必书”,[《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就意味着史官要直笔记事。《左传》中说《春秋》“尽而不污”,是肯定其“以一字为褒贬”[杜预《春秋左传序》。]的明确是非观点。然而,《春秋》为了“免时难”和“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公羊传》闵公元年。]却又有不少隐讳的地方。从孔子以礼教为核心的政治伦理道德规范分析,其隐讳与褒贬史观并不矛盾。《论语·子路》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意为,隐讳是服从于“父慈子孝”伦理的一种直。所以,唐人刘知几在论述直笔和曲笔时,就挑明:“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从而,将曲笔界定为“舞文弄札,饰非文过”,“事每凭虚,词多乌有”。[《史通·曲笔》。]显然,在古代社会,绝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直言其事,尽其事实,无所污曲”的史书。《左传》作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书中虽然补充了不少被《春秋》隐讳了的史实,却每每为之辨解,而没有一句批评之词。在“五十凡”中,还将一定条件下的隐讳,视为史家准则。如文公十五年,“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准确地说,“尽而不污”是《左传》作者借评论《春秋》,提出的一般史家著史态度,是要求史家在封建礼教的大框架下,记史尽量合乎事实,不带个人成见。

《左传》中特别推崇为了保证历史记载真实性而不畏强横不怕杀头的史官董狐和齐太史兄弟。董狐的事迹见宣公二年。晋灵公奢侈暴虐,赵盾多次劝谏。灵公不仅不听,反而一再派人要杀害他,赵盾只好逃亡。赵盾的族弟赵穿在桃园杀死了灵公。赵盾闻讯,未出境而返。臣子杀死国君是违背君臣规范的行为,而赵穿又与赵盾有特殊的亲族关系,于是晋太史董狐在史策上写下:“赵盾弑其君”,并公布予朝廷。赵盾辩解道:“不然”。董狐回答:“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左传》转引了孔子对董狐坚持史官职责的赞扬:“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齐太史兄弟的事迹见襄公二十五年。为了取悦晋国和夺得齐国大权,崔杼利用齐庄公与己妻姜氏私通的关系,将庄公骗来崔宅杀死。事件发生后,齐国太史在史策中记下:“崔杼弑其君。”崔杼残暴地将太史杀死。太史的两个弟弟接上去重写,都被杀死。太史的小弟弟,毅然拿起刀笔,坚持书写崔杼弑君事。崔杼为太史弟兄的浩然正气所摄,不得不放下屠刀。南史氏得到太史三兄弟遇难的消息,愤然“执简以往”,见到太史幼弟已记下崔杼弑君事,才欣慰地返回家中。《左传》记载的董狐和齐太史弟兄的事迹,为古代史家树立了“书法不隐”的榜样。

《左传》本身就是“直笔”的典范。刘知几曾高度评价道:“使善恶毕彰,真伪尽露……《左传》所录,无愧斯言。”[《史通·申左》。]《左传》不仅将《春秋》所记载的事件予以详述,而且将其颇有“微言”或漏记的史实予以叙说,使人们得知历史真情,还无情地揭发了统治者的骄奢淫佚、虚伪凶残,更记载了劳动人民饥寒交迫、道殣相望的苦难生活和他们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这些对春秋历史的真实记录,不仅可以起到惩恶劝善的作用,也为我们研究春秋一代的历史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料。

要达到史学使统治者“昭明”的目的并起到对世人“惩恶劝善”的作用,还有个史书的文字表达问题。《左传》作者认为,史家应该以《春秋》为榜样,在文字上狠下功夫,做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所谓“微而显”,是说用词虽细密,但意义要显明,不能含含糊糊,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是历史散文专门记事的特点所必须的要求,它不同于哲学文章可以深奥难懂,也不同于文学作品可以恣意驰骋,历史散文必须简洁而又能准确地记述历史,使读者一看就明白所记事实,而不必披沙拣金百计寻觅。所谓“志而晦”,刘知几解释道:“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又说:“善作者,言虽简略,理皆要害,故能疏而不遗,俭而无阙。”[《史通·叙事》。]简言之,就是史家要善于对历史事实进行剪裁和讲究文字的表述,达到以最简洁的文字和最精炼的篇什,尽量全面地反映复杂的历史。为了使文字简洁却又含意丰富,《左传》很注意修史中对史实“该书”“不书”“先书”“后书”的选择和修史用词的解释。在“五十凡”中就有22条关于史官修史属辞的说明。如隐公十一年,“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庄公二十九年,“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宣公十八年,“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等。这些凡例,是解开史文含义的钥匙。根据凡例来写史,使史文中的用词简约,而其内容或作者褒贬的观点却能一目了然,实在是一种创造。所谓“婉而成章”,是讲文字表达要有文采,婉转曲折,又顺理成章。孔子对历史著作的文字表达非常重视,说:“《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非文辞不为功,慎辞哉!”[《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还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意思是,史观、史实、史文的关系,犹人体之与衣裳,食物之与甘味。著史要讲求内容,又要考究文字表达,要通过对文字的修饰和锤炼,用简洁、流畅、优美的文笔,准确、鲜明、信达地表现历史。文笔不佳,即使内容再好,该史书也难以永远流传。《左传》中“婉而成章”四字,就是对孔子关于历史文学要求的高度概括。

《左传》在历史文学方面可说是“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的典范。它在史料剪裁上狠下功夫,使叙事有简有繁,繁简得当。通过对众多历史事件和形形色色历史人物的叙述,展示出春秋列国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方面的斗争和广阔的社会现实。它还善于以凝炼的文字,形象地描述复杂纷繁的历史,特别长于用简洁的语言描述紧张的战争场面。他善于用极少的笔墨,通过语言、动作和心理活动来刻划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思想感情,展现不同阶级地位的人物风貌。它采用许多谚语、歌谣、口语、俗语,用以代替空洞的评论和无味的叙述,使文笔简洁、准确、鲜明、生动。难怪近人林纾盛赞该书为“万世古文之祖。”[《左传撷华·序》。]

我国古代史学有着经世致用、直笔真实和文字优美的传统,而这些传统的最早倡导者和实践者是《左传》。《左传》的史学理论与实践,是中国古代史学史园地的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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