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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生在天地间

 昵称1pDrJ 2020-02-17

早在写金庸评论集的时候就不断看到“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的说法,就像“戊辰岁终,龙皇动世,天机犹真,神鬼自在”的传说一样无孔不入,令人不胜好奇。“金庸封笔古龙逝”之后武侠小说的没落就像陈近南死后的天地会一样令人叹惜,是怎样一本书竟敢号称能接下金、古所创下的辉煌世代?吾友唐先生更是称其为一本“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书,于是便选了个“黄道吉日”开始读之,日也读夜也读,整整花了半个月时间才啃完。

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可以一字记之曰“累”,又可以细分为“体力”之累和“体例”之累。

此书已出三百二十万字,人物之多,线索之杂,伏线之暗,对于初读者的脑容量和转速是极大的考验,尤其是我这种一旦开始就必须好好读完的人,可以说是读得心力交悴万念俱灰。

我第一次读到一本几乎不限主角人数的书,这本书里带有主角光环的人物实在太多了,除去“观海云远”四大台柱以外,宁不凡、杨绍奇、帖木尔灭里、银川公主、琼芳、苏颖超、伍崇卿、杨神秀等个个都有主角气象,姗姗出场不怎么起眼的陈得福和郁丹枫也隐有主角气质,没有人甘心跑龙套,就连王一通这样的串场小角色,都是单章的绝对主角,不单是他,连他老婆都是个“人物”。读一部小说,等于陪着主角长跑一场,读《英雄志》则是陪伴众多主角每人跑上一场,如此不友善地以如此庞大的“运动量”来吊打读者的作品我也算是长见识了。

从书中的很多地方可以看出作者孙晓擅用“镜头”语言来叙事,可是,这该死的太特么爱用长镜头了,太爱拍独幕大戏了!银川公主和亲遭遇汗国内乱这场戏就够长的了,彼时入坑不久尚可忍耐,待到怒苍大战少林的时候才发现坑主之无情无耻无理取闹。双方数万大军在山下互相叫阵、叙旧,好不啰嗦,已然看到脖子都酸了,怒苍众人才开步迈上少林的台阶,谁知道到了山门前还要因为言二娘是女子不能入寺再饶舌一番,好不容易到了达摩院,为着要不要参佛又开始斗嘴,最后,毫不意外地,关于要不要打架,为什么打架,以及怎么打架,又是好一番让人绝望的长篇大论,然后才是精彩的“达摩院三战”。“万福楼”一节也是如此,看得人欲哭无泪,“红螺寺”更是漫长到不见天际,至今也没能结尾。

关于此书的结局一再跳票,作者孙晓说这作部品现在就像一艘九百六十万吨的航空母舰,每个人的每个动作都将牵一发而动全局。据说只有两卷就要结束了,可是我看悬得很,故事写到这里,还没有一个人物有终局,龙脉长卷才出现三分之一,依我看,照作者这个写法,至少还要一百万字才能收尾。不过,正如吾友唐先生所言,这部书是否完结已经不重要了,即使它就此太监,也不失为一部震撼人心的神作。

从书名来看,作者的野心已经昭然若揭,“英雄志”,从古至今,有多少人曾为“英雄”这个词下过注脚,又有多少人曾以热血和生命试图去阐述这两个字,千秋万代,四海列国,多少人在梦想和追寻它的影迹,要为它定义,为它立传,这是多么宏大壮阔的一个课题。金庸写了八百多万字,诠释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最终让陈近南之死和康熙大帝的一统江湖给出了他最终的答案,英雄不在于武功之高,而在于心胸之广。在《鹿鼎记》中,江湖豪侠们所执着的胡汉恩仇、正邪较量都成了荒腔走板的儿戏,要想再经由江湖之路去试论庙堂大计,这条路并不那么好走。不过,《鹿鼎记》的重点在于对传统武侠江湖的解构,在打碎一切之后,金庸潇洒地挥一挥手,从此封笔退隐。他没有理清说透的那一部分,便成了《英雄志》可以发挥论证的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说,孙晓可以算是接过了金庸的衣钵,在金庸留下的小小螺蛳壳般的空间里做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道场。

在此书的开头,处处可见金庸的影子,“燕陵镖局灭门惨案”让人难免会联想到“福威镖局灭门惨案”,伍定远投靠李铁衫的段落与文泰来投靠周仲英的情节也有些像,卢云与狄云这两个倒霉蛋坐牢的惨状也相差无几,卢云和顾倩兮躲在庙里菩萨身后看外面的连轴戏,既像是郭靖与黄蓉躲在牛家村密室疗伤,又像是张无忌和赵敏大鼓中偷听丐帮秘密,伍定远躲在华山大殿的梁上与令狐冲躲在少林寺大殿的梁上如出一辙,等等类似的情境不胜枚举,连语言风格、故事节奏也都颇为类似。

我真正感觉到故事从常规武侠模式进入孙晓的个人专场是在伍定远与卓凌昭长洲决斗之后,彼时杨肃观开始发力,他要与卓凌昭由敌对转为议和,共同对付江充,而伍定远还在执著于燕陵镖局齐氏一门的惨案,一个要稳定,一个要公平,整部小说的基调此时开始显山露水,“观海云远”的分歧也初露端倪,像一个小孩突然有了心事,故事开始厚重起来,有情绪开始流动,有鼓点初响,有明暗光影交替,有人开始伤感,有人将要失望,兄弟开始反目,友谊已经绝裂,大风将起,风雨欲来。伍定远把杨肃观写给他的信撕成碎片往窗外一丢,纸屑如漫天大雪飘落,而杨肃观就站在那“雪花”之中仰头看天,一个窗里,一个窗外,大风起于青苹之末,说不清的凄凉与悲悯,道不出的寂寞与缱绻。从此,全书渐入佳境,轻的亮的开始浮升,重的暗的开始下沉,人物与故事有了层次,不再是全都摆在明面上。

我个人迷恋这样的只写情境而不写情节的段落,比如伍定远在雨中默默追随着艳婷,比如噩梦般的大战过后卢云在顾家守岁,最是伤感于言二娘与秦仲海在客栈中拜天拜地,空等一宿以后醒来看到秦仲海留给她的“姐弟情深,永志毋忘”,读到此处大哭一场,说是柔肠百折毫不为过。孙晓的文采并不十分高妙,但他是个场景大师,写出了许多个无比凄美的情境,像珍珠散落,光华内敛,动人心肠。

再来说说四大主角——写武侠小说用四个老男人当主角,作者也真是大胆,不过正好,我最喜欢老男人,嘻嘻。

按个人口味来排序的话,我最喜欢的无疑是秦仲海。当这厮断腿残废重伤垂死之际被言二娘救了回去,在昏迷之中感觉到有一只纤纤柔荑为他擦身,这人竟然本能地发出淫笑,读到此处我爆发一阵狂笑,毫不犹豫地向朋友宣布“我喜欢秦仲海!”朋友说“你喜欢流氓。”

“流氓”一词当然远不足以形容秦仲海其人。这人长得凶神恶煞高大威猛,即使是断了一条腿仍不折半点“爷爷生在天地间”的豪迈气概,永不矫情,不煽情,不多情,不留情,大声吐痰,大摇大摆逛窑子,头顶天脚立地,从牢里逃出来只剩一口气仍要独行江湖,只剩了一条腿仍能爬上珠穆朗玛峰……

他整个人是通透无余没有一点滞碍的,所有关于他的段落都让人读得痛快淋漓,这是我生平读到的所有人物中唯一一个。乔峰还有酸涩凄凉的部分,秦仲海没有,他是一条道走到黑,没有边边角角的琐碎忧伤。即使是他得知自己的身世之后回到秦家旧宅,摸到墙角的旧画,想到那很可能是自己小时候画的,却也只是转瞬即过的刹那伤感,若是换了卢云,起码要哭够五千字。

这个人粗放到了大无畏的境界,可是又细致到了让人心惊的地步。当卢云抱着孩子上怒苍山,他马上看破了千里之外杨肃观的棋局,那一瞬间所展现出来的王者霸气和鬼魅城府让我大吃一惊,顿时发觉我是太小看他了。事实正如杨肃观在前半部里煮酒论英雄时所说,天下英雄唯文杨武秦尔,这个天下之争只在这二人手中。

比起秦仲海绝处逢生的转变,杨肃观的变身也可以说是让人大大出乎意料了。

有人称杨肃观的变身为“黑化”,这未免太过肤浅,君不见顾倩兮的那句“外子若是死了,我当为天下人一哭。”杨肃观苦心孤诣,反父弑师擒龙,将天下罪孽尽集于一身,虽然权倾天下风光已极,却也可以说是天下第一可怜人。

《天龙八部》中西夏公主招亲时,侍女“酒罢问君三语”,向慕容复问道“请问公子生平最快乐逍遥是在何处?生平最爱之人是谁?”慕容复茫然不知所答,让人不胜唏嘘。慕容复的悲情比起杨肃观又是小巫见大巫了,杨肃观是一个升级版的“成功”版的慕容复,他开创了一个正统王朝,代价是牺牲所有。胡媚儿说卢云太过博爱,爱全天下的人,杨肃观何尝不是在爱全天下人,只不过爱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虽然秦仲海的无政府主义不跪任何人的霸王气息让人倾倒,杨肃观的极权专制冷酷隐忍的修罗道也是一种性感,何况他还是个美男子,闻名天下的风流郎中,不要跟我谈什么民族大义,我听不懂,反正这个男人也是我的菜。

再谈谈吾友唐先生最爱的卢云。

老唐一再强调卢云是武侠史上第一个真正的“儒侠”,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人物”,可是,有秦仲海这样活色生香的奇男子在侧,我早已被迷花了眼,卢云的光芒已经对我构不成威胁了。

比起秦仲海和杨肃观的复杂,卢云单纯得像一张白纸。他是个书生,是个毫无争议的好人,说到书生和好人,就必须要提起《围城》中赵辛楣评价方鸿渐的那句“你这人不讨厌,但是全无用处”,这句话用到卢云身上可以稍改一改“你这人很好,但是全无用处。”

卢云在《英雄志》中的视角就像是上帝在人间,他是一个始终游离于世事之外的寻道者,除了护送银川公主和亲,他一直未曾深入参与过书中的几个大事件,在整个世界轰轰烈烈的战斗中,他只负责“掠阵”兼救人。这个救人专业户救过银川公主,救过伍定远,救过秦仲海,救过杨神秀,救过贵州小白龙,救过萨魔,也从萨魔的魔爪中救过路人妇女,他的这些营救,改变和推动了故事的走向,这是他参与社会进程的特殊方式。除此之外,在其他的三个兄弟都在轰轰烈烈干大事的时候,他一直在四处打酱油。

秦仲海和杨肃观都十分干脆而坚定地选择了自己的方向,在他们飞黄腾达的十年里,卢云在瀑布底下寻找自己在这世上的立身之道——这是一个纯粹的好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才会干的事。这是一个只活在精神领域的人,绝大部分时候他穷困潦倒,身上连个刮痧的铜板都难得找出来,可是,他是整个故事里的道德担当。不管故事怎么写,总逃不开一个“理”字,在《英雄志》里,卢云便负责这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正道。他的下线顾嗣源完美地实践了他的理念,成了一个以血殉道的先驱。

作为一个“息机忘世、槁木死灰”的小妇人,我对公理正义这些东西一向不怎么关心,一开始对卢云也颇不耐烦,只觉得这厮太没劲了,一爱受伤二爱哭,瞧我家秦仲海多么结实耐用,断了腿还能爬珠穆朗玛峰。唐先生说他最初也没觉出卢云的好,直到读完书许久以后才慢慢回味过来。他觉得卢云最让他震撼的三件事是:一是在秦仲海的刀下救秦仲海的儿子;二是在水瀑中感化萨魔;三是把贵州小白龙丢回岸边。分别是为:割肉喂鹰,顽石点头,舍身取义。我被卢云所感动是却是他在带着婴儿逃亡途中遇上萨魔行凶明知不敌却还是冲了出去,他清楚知道是去送死,却还是冲了出去,敌人问道:“来者何人?”他答:“读书人。”

说实话,第一次在武侠小说中听到这样的回答,我有点蒙,简直有点被这“读书人”三个字震傻了。他也有一堆头衔和身份,什么景泰三十三年状元、长洲知州、兵部侍郎之婿、柳府四少之一等等,他没有报任何名号,甚至没有报自己的姓名,在那一刻,侠客也好,官员也好、状元也罢,天底下不会再有任何一个傻子会这么做,只有“读书人”才会如此“不识时务”。为什么几千年来人们推崇“唯有读书高”,因为读书人肩负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天理正道。在山东的监狱中,卢云作为一个穷书生第一次喊出这句话的时候,那场面虽然悲壮,却也有点小滑稽,当他在明知必死的情况下冲上前去救人时再丢下“读书人”这三个字时却让我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我甚至觉得,这“读书人”三个字让《英雄志》超纲了,它已经不再是一部武侠小说。或者,这才是孙晓为他心中的“英雄”所寻找到的立脚点。

整体来说,《英雄志》这本书立意上佳,但最大的问题在于用力过猛,以致过犹不及,作者的笔力没能驾驭他的野心,有点脱缰了。伍定远中人之姿被加以真龙之身,神机洞一程只好按科幻小说来写。杨肃观则是达摩院中蒙太奇一番后直接变身大BOSS,连变身过程都略去了。作者最爱的卢云,花了无数笔墨去拔高和美化他,看起来更像是少林寺的修罗神功一样不接地气。前些天看到有人说“作者太爱他的人物了是不行了,你看宝玉那么好,窝心脚也得派给他来踹呢。”这话用在卢云身上一样的,不能因为要用他来为小说立本、立纲、立心,就让一个从小就穷到近乎乞食的穷书生同时还是个赏玉鉴宝的行家。金庸写杨过时便不会让他拽文,对他的每一场文戏都有交待,他所想出来的妙计妙语皆有出处,大部分是黄蓉幼时所教,绝不会叫他凭空作出一首诗或者一篇赋来。

我十分期待《英雄志》的结局,作者作为一个“读书人”,同时又是政治专业的学者,我很想知道他将如何化解自己打下的死结,他借秦仲海和杨肃观所推演的政治制度的“左右互搏”要如何来收场?作为大时代中幸存良知和原则的个人,卢云对于这个结果又是如何看待及接受?就像康熙是金庸最后的答案,我想知道秦仲海和杨肃观谁才是孙晓的答案,卢云作为作者视角的替身,又是如何来为作者结辩。希望有生之年能够等到这两个答案。

另,近日刷屏的社会新闻总是令我想起卢云和顾嗣源的正道:我身入梏炬,我心受梏方,天地大无耻,吾对之以二字,曰“正道!”手动加粗一遍:天地大无耻,吾对之以二字,曰:正道!——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是为读《英雄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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