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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 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德明书斋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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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山野村夫

昨天翻看的《古文观止》,第一篇是《郑伯克段于鄢》,主人公是郑庄公寤生,今天翻看的《周郑交质》,主人公仍是郑庄公。

周郑交质,周是周王室,郑是郑国。周郑交质,说的是周王室与郑国交换人质。交换人质本是诸侯之间为取信对方常用的外交手段。周王室是当时的权力中心,竟然也需要“交质”,周王室的衰微,可见一斑。

周郑交质

向上滑动阅读·《周郑交质》原文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周郑交质》选自《左传·隠公三年》。春秋时期,诸侯纷争,周王室衰微。郑庄公以诸侯的身份兼任周王室的卿士(执政官),但是郑庄公并没有将周天子放在眼里,双方产生很大的矛盾。为了缓和关系,双方决定交换人质。可这样的方式并没有化解矛盾、取信双方。当周平王去世后,郑庄公派遣郑卿祭足率领郑军在四月收割了东周王畿内温地的麦子,又于当年秋天再率领郑军收割了东周王畿内成周的稻谷,周郑关系进一步恶化。

读罢此文,不禁感慨周天子的处境。原本是一统天下的君王,为了保住地位,不得不与诸侯国交换人质。我无意褒贬周天子和郑庄公,只觉得,乱世之中,也许本无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跳出故事外,文末的君子点评“信不由中,质无益也”,狠狠地批评了郑庄公的无信、无礼。可在春秋时期,本就礼崩乐坏,各诸侯国为争夺权力又是蠢蠢欲动,要想用礼乐规范世人,只怕是理想主义了。不然,孔老夫子,耗尽半生周游列国,也不至于无功而返。

1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在平定共叔段之乱后,郑庄公在郑国的权力无人能及,有效的巩固了自己的国君地位。

但郑庄公并非只想着自己的那点土地,也有图谋天下,获得更大利益的野心。这种野心对于其他诸侯国及周王室来说是不合法度的,但是对于郑国来说,却是大有好处,也很有必要。因为,在一个大家都想图谋天下的时代,你不想着壮大自己,只会被别人消灭。

郑国是西周末至战国初重要诸侯国之一,郑桓公曾经是周朝朝廷的司徒,郑武公也在周平王时出任卿士。郑庄公继承父亲为郑国国君时,也承袭了父亲在朝廷的卿士职位。然而,尽管身为卿士,但是当时的周王室自此遭犬戎之乱而东迁后,逐渐衰微,已经到了不靠诸侯国的救护就不能自保的地步,丧失了往日的实力和威望。在当时,要想号召列国,在政治舞台上有所作为,依靠周室是绝对不行的,必须要有自己的实力。

与此同时,诸侯国逐渐强大,对周王室的权利觊觎已久,只不过谁也没有撕破脸,表面上还臣服于周王室。郑庄公也如此,表面上是维护周王室的正统与权力,实际上谋求的是郑国的利益。

日渐衰微的周王室为了防止郑庄公独揽朝政,就想分政给另一个姬姓国国君虢公,以保持政权的平衡。然而,郑庄公不买周平王的账,对周平王准备采取的这一举措怨恨不已。

周天子明知郑庄公的做法不合礼仪,也无可奈。郑庄公明知周天子只是一个傀儡,但也不能公然反抗。

于是,双方彼此妥协,作为天子的周平王和作为诸侯国国君的郑庄公,居然采用了进入春秋时代以后各诸侯国间普遍采用的一种外交手段,即交换质子。

双方的妥协,交换质子,并非和好如初,而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周天子需要获得郑庄公的支持以保住自己的王位,郑庄公也需要借助周王室卿士的身份郑国获得更多利益。表面上其乐融融,其实各怀鬼胎,只是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罢了。

正是应了那句话,没有永远的朋友或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2

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礼,可谓法度也。法度随时代变迁而与时俱进,但人与人之间交往所必备的心诚、守信却一直未变。无论何时,人与人的交往,从来要求守信合理合法。

郑庄公遭后人诟病,就在于不信守承诺。本来与周天子交换人质就是开历史先河了,然而,他并没有因为周王子狐在郑国为人质,郑公子忽在周王室为人质,就与周天子和谐相处。当周天子的一些行为触犯他的利益,或者仅是为了郑国的利益考虑,仍然会派军队去周王室的京畿之地“收麦子”、“割稻谷”,以此挑衅周天子的权威,进而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

因此,后人在评论“周郑交质”到“周郑交恶”时,用“信不由中,质无益也”。也就是说,如果对彼此的信任,不是发自内心的信任,那么,哪怕有人质、抵押也无用,必将失信于彼此。

信任问题一直人与人之前交往不可或缺的问题。常言道,人无信,无以立。就是说,人如果不讲诚信,那么就无法立足于天地之间。随着经济的发展,诚信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尽管现在并无人质的说法,但是作为“质”的东西并不少,合同、协议、押金,包括身份证,许多时候都充当着现在社会人与人交往中的“质”。究其原因,就在于信任缺失。

“质”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增进了彼此的信任。就像去饭店吃饭忘带钱了,口说无凭,店家不会同意你离开去取钱,可是你要把身份证、手机,或者其他值钱的物件押在那,店家兴许就同意了你离开了。

可是,诚实、守信不发自内心的大有人在。我们有了太多可以作为“质”的东西,想以此来保证彼此间岌岌可危的“信”,可是,我们唯独缺的就是“信”。

有段时间,为了约束学生玩手机,学校要求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必须上交手机,统一保管。为了安全起见,其实也是对学生的不信任,我让他们写了保证书。可是呢,仍然有学生不交手机,更有甚者,买了两部手机,上交了一部,自己留一部。那保证书,包括上交的手机,变得毫无意义。

因此,一旦人无信,所有的“质”变得毫无意义。

就如结婚证是婚姻的“质”,可夫妻双方没有基本的信任,结婚证也不过是废纸一张。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质”,可对于想跳槽的人来说,一直合同根本困不住他。

有了“质”,原本不信任的,可以变得信任了。可是,如果连“质”都是假的,那么,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呢?

常听说有办假证的,什么假身份证,假车牌,假毕业证,还有那些网店的假信誉、假销量,可谓应有尽有。这些又经常被用来当做“质”,以增进彼此的信任。然而,这些都是假的。

我们还能凭什么相信世界的真实呢?


作者@赵仁亮,字德明,号山野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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