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玉器大致可分为礼乐类、仪仗类、丧葬类、佩饰类、工具类、生活用品类、陈设类、杂器类八种。其中,除了玉礼器几千年来品种变化不大外,其他几类都随时代的不同而发生了变化。 礼乐类 是祭祀、朝享、交聘、军旅等礼仪活动中使用的一些器物。这类玉器都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即所谓藏礼于器。璧、琮、圭、璋、璜、琥等,是主要的六种礼乐器。此外,瑗、环、珑等,也曾在不同时期作过礼器。 图片仅供参考 仪仗类 这类玉器又称玉兵器,主要有玉戈、玉刀、玉戚、玉斧等。这类玉器主要出现于商、周两代,以商前期最为突出。春秋战国以后,除仿古玉器作品外,这几种器物均很少见到。 丧葬类 这类玉器简称葬玉,专指那些为保存尸体而琢制的随葬玉器。古代的人们由于受鬼神观念和宗教思想的影响,相信人死亡后,灵魂便会到另外一个世界。为了灵魂永存,人们便将某些玉器用来保护死者的尸体。从战国时代起,我国就逐渐形成了一套丧葬用玉的制度。历史上用过的葬玉主要有瞑目(包括面具、眼帘和眉)、玉握、玉塞、玉衣等。 图片仅供参考 佩饰类 指人身佩戴的玉器,其内容十分庞杂。主要有头饰、耳饰、项饰、手饰和身饰。佩饰类玉器产生于原始社会。许多器形较小的板状体及器身有穿孔的玉器都被认为是佩饰玉,如,玉人、玉龙、玉耳、玉钗、玉环及各种玉佩、玉坠等。 图片仅供参考 生产工具类 生活用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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