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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30场刑辩讲座后,一个刑事案件到底要怎么做?

 pjh漫步华尔街 2020-02-21

年前年后听了30场关于刑事辩护的讲座,发现想做好一个刑事案件,只需要两个字:

具体要怎么做才当得起“认真”二字呢?现特整理总结各位大咖的精彩分享如下:

大前提

1.储备专业知识。熟悉实体法、程序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判例等等,并且要懂得法理,具有法律解释能力、证据分析能力,能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评价看到的问题。

2.加强表达能力。长期培养自己的论证说服能力,掌握三段论等论证逻辑思维,锻炼自己的演讲说服能力,使自己说话有节奏,不急不慢,有理有据。

3.提升综合素质。增加社会阅历经验,建立使人信服的职业仪容仪表,独立思考,永远保持好奇心想象力等等。

小前提

有了大前提后,拿到一个案件后,可以按如下步骤操作:

辩护律师的责任是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按照上述步骤律师如何才能履行好辩护职责呢?下面从庭前辩护和法庭辩护两个阶段介绍。

-庭前辩护-

要想决胜法庭,必须先决胜于庭前,庭前工作比庭审还重要。在这个阶段,出活一定要快,要快速地把意见提交给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但也要讲究策略,前期不能过多暴露自己的辩护意见和观点,对于无法补正的证据可以亮,对于有可能翻过来的,就不亮。

同时律师递交的任何文件,一定要形式漂亮,实质精炼,做到装订完美、格式精美、文字简洁,文字呈现不直观的,可以画图。律师意见最好不要超过两页,只有这样,你的意见才有可能被打开看。文书推荐格式:标题三号、微软黑体,正文四号、仿宋,行距1.5。

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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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主要和当事人聊两件事。第一就是聊案情,要像置身于当事人身边一样观看案件的发展,问案件细节问题,因为当事人有时候并不知道哪些事实在法律上是关键的事实。第二就是要“调教”当事人,向当事人说明整个庭审流程,并且让当事人讲一遍,告诉当事人公诉人可能会如何发问,律师会如何发问,要告诉当事人通过真诚的表现带动法官的情绪,如果被法官训斥心态不要受影响,以克服当事人庭审的紧张情绪。

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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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时,必须全面阅卷,甚至封面都要看,因为一份无关紧要的文件都可能很重要。刑事案卷一般很多,有时都会有上千本,所以先要给所有案卷做一个总目录。

拿到卷宗后,审查起诉阶段先看起诉意见书,审判阶段先看起诉书,二审阶段先看一审判决,再审阶段先看生效判决书,了解指控的罪名和事实。然后带着质疑一切的思维看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言词证据、实物证据、鉴定意见、笔录类证据等等。以判断待证事实(犯罪构成要件事实)有无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律文书中依据的证据能不能用?(合法性问题)有多大用?(真实性关联性问题),所有证据有无形成证据体系,能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如何审查判断呢?实物证据是鉴真规则,言词证据是印证规则,具体的要仔细研读刑诉法及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等法律法规。 

最后,要形成阅卷笔录,包括证据分析、法律运用、类案关联案例检索 ,具体提纲可以参照检察官的审查报告(详见下图)。

实践中,两大疑问?

案卷能否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所以按道理案卷中的证据是可以给当事人看的。如果想更谨慎一点,客观证据直接和当事人核实,主观证据自己归纳后再和当事人核实。

案卷能给犯罪嫌疑人家属看?

开庭前不能给家属看。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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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悬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很多律师因为这条,当事人还没出来,自己就进去了。

如何防控律师的调查取证风险呢?一般只调客观证据,客观证据收集风险就比较低。主观证据尽量不去调,因为主观证据变化性太大,证人极易改变证言,有证人的话就让证人自己亲自去法庭作证。如果实在要调的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作调查笔录并亲自签名,笔录上告知如实作证的要求,比如问:是不是自愿的,家人有无拿钱等等,越详细越好。

-决胜法庭-

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的发言经常会被法官制止,必须对自己可能随时被打断要有思想准备,被打断后,讲清道理接着讲,不要被影响,这才是职业律师的表现,如果受到影响了就不职业了。决胜法庭主要表现在发问、质证和法庭辩护环节。

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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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刑事辩护最有魅力的地方就是发问了,曾经一个同事和我说他通过庭审发问就让他的当事人从主犯变成了从犯,所以发问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举几例发问技巧:

1.知故问

法庭很多问题是明知故问,你最好知道答案,不知道答案的谨慎提问。明知故问目的主要是向法庭强调证据存在的问题,放大瑕疵。开始发问前可以和当事人说:为协助法庭顺利查明案件事实,我作为你的辩护人,现在依法向你发问,请你听清楚后再做回答,好吗?

2.及时反对

公诉人:在侦查机关做的笔录是否属实?

律师:反对,请对案件事实直接发问。

公诉人(压迫性发问):你老实点,给你最后的机会,不老实的话适用法律会很重,明白吗?

律师:公诉人不能这么问,不能压迫我的当事人,请让我的当事人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向法庭陈述,你不能威胁我的当事人。

3.制造重复

被告人:是,不过/可是……

公诉人:你只需回答是或不是,其他的别说了。

……

律师::刚公诉人发问,你说不过/可是,是指什么?

公诉人打断被告人回答,不让被告人说原因的时候,律师可以制造重复,在后续可以问:你刚为什么这么回答,原因是什么?

4.拆分问题

一个问题一个要素,不要把一堆事实放到一个问题里问,要一个一个地问,分开问。

5.不断追问

发问也是发现事实发现问题,在发现问题的情况下,要对细节进一步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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