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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193」: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吗?

 刘刘4615 2020-03-08

困困账坊 2019-09-18 16:14:52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可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又与通常方法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按月或按次以4000元为基准先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扣减,4000元以下(含4000元)扣减额为800元,4000元以上扣减额是20%,即以收入的8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后比对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而上述两类人员则是依照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预扣法(他们的佣金通常也是按月获得),完全是另行其事。

在计算时,没有了4000元的基准考虑,统一按照20%进行扣除,在此基础上再扣除25%的展业成本(即收入的60%),还要扣除城建税及附加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查表时,查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累计预扣率表,而非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

所以在个人所得税的学习时要时刻关注这些税目的特殊项,比如工资、薪金所得的股权激励,劳务报酬所得的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这都是我们学习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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