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对仗忌合掌】 合掌,指对偶句中出句与对句的意思相同或相似,犹如两掌相合。 律诗要以有限的字词表达更多的情景意蕴,故“合掌”乃作诗之忌。 合掌有三种情况:
其一,一联内用同义字、同一字相对。
如:
普天皆灭焰,
匝地尽藏烟。
’‘皆、尽’合掌。
”其它同义字如“犹、尚”、“因、为”、“听、闻”、“知、觉”、“如、似”等等常会构成合掌。
如:
“谁闻陇水回肠后,
其二,对偶句中出句与对句部分词语意思相同。
如:
“仙人洞里怀先哲,
其三,“事异意同”即对偶句中的出句与对句所用辞藻典故虽不同,但两句含义一样或相近。
如:
“胡马依北风,
一、从创作的始阶段避免合掌。不要只注意字面而忽视意义的审视,在构思阶段就要尽量避免合掌问题。 二、在检查阶段将创作时出现的合掌消灭掉。在修改时先从大处着眼,先是看意的表达如何,随后在检查句子时就要看有无合掌问题,最后才是炼字。 三、建立起高标准的参照系。多读李白、杜甫、李商隐等律诗大家的作品,有助于从潜意识和不自觉中清除合掌的地盘。 四、注重技巧的学习,提高驾驭语言文字的功夫。 尽量少用正对。“正对”最容易出现合掌,“正对”要求上下联互相补充,稍不注意,语意就重复了。 是尽量避免同义词的使用,如“青丝”、“黑发”,实践证明,“同义词似工实拙”!义
是在一句中尽可能选用不相类的事物,以动词撮合,使“不类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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