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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讲坛》俗说论语之—孔子的孝道观(三)

 太行野老 2020-03-17

百善孝为先(三)

                                      太行野老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译文:现在人们口中所谓的“孝道”认为只要能养活父母就可以了;可是,即使是狗和马,也能得到人的饲养如果对父母没有恭敬之心那赡养父母和畜有什么别呢?

孟子所说的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弗敬,兽畜之也。大概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吧!就是说:只给食物供养,不用心关爱,那你对人的关系就和养猪是一样的;给予关爱而不予尊敬,就跟畜养宠物是一样的。

儒家更重视道所涵盖的内在敬意现代人最常的一句话是“老有所养”,认为做到“老有所养”就是尽孝了。这显然不能满足孔子对于“孝道”的定义。如果子女对自己的父母只有基本生活用度的供养,而没有敬爱之心,就与犬马没有什么分别了。必须对父母怀有发自内心深处的敬爱,这才符合孝道。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这也从法律的层面规定了子女,不但应当对父母承担着一定的经济责任,更应该在精神上和感情上履行对老人的敬爱与慰藉义务

下面,让我们来重温一下孔子的这句话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就算在家中养条狗或是养匹马都要把它们喂饱,如果对父母只有表面上的养,没有恭敬之心,那和养些阿猫阿狗有什么别呢?

 

  那么,对父母只是做到了自以为的内心敬爱,而不注意自己日常的言语态度,能否算得上“孝”呢?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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