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一起做一个爱海事、爱法律、共成长的人 对于船员群体来讲,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碰上一个好船东,按时结算工资及时支付。但航运业靠天吃饭,航运低谷时期船东发不出工资成为了常见之事。船员起诉主张工资屡见不鲜。但船员在诉讼知识和能力上,往往比较欠缺,导致船员往往拿不到血汗钱,甚至还被船东威胁不得下船。 那么怎么防范被拖欠工资,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又如何掌握打官司追讨工资的正确姿势呢?今天小海狮特别邀请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庭吕辉志法官,来和船员朋友具体说说。 ▽ 签订书面合同 上船之前,应当与雇主、派遣单位就工作职位、工作期间、工作内容、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进行明确约定,特别是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这里最好的方式是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如果不能签订书面合同,也应当留存记录磋商过程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证据材料。 ▽ 工资领取证据 在工资领取上,建议船员通过银行转账等有据可查的方式领取工资。对于船东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我们建议及时做好签收表并注意保存。 ▽ 工资结算凭证 再次,服务期届满或双方解除合同下船之前最好与船东做好工资结算工作。在船东无法立即支付工资的情况下,船员应当让船东或有权代表出具工资欠条,欠条上确认拖欠工资金额和付款期限,最好订立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条款。船东或有权代表签字后,及时催讨工资。 最后,海船船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船员工资是受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可优先受偿的债权。但应当在离船之日起一年内通过主张并通过申请扣押船舶的形式行使该权利。而主张船舶优先权首先需要确定船舶优先权的义务主体,也就是船舶所有权人。因此,船员在船时候应当注意留意船舶所有权人信息,避免诉讼时无法举证。 答: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的诉讼,海事法院应当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十五款: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归海事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应劳动仲裁前置的请示的复函》:船员劳务合同包括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应当由海事法院审理。 答:因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第5款: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 ![]() ![]() ![]() ![]() 1、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2、表明原告身份的材料。 原告是船员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递交起诉状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3、被告的身份证(个人)或者营业执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复印件。如原告无法获得,提供被告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即可。 4、证据清单及证据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通常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船员劳务合同,或者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用以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合同中约定了原告的工作内容和工资标准等; (2)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名单和任解职记录(如有)、证明原告在船工作时间、职务及相关资质; (3)被告出具的工资结算单/欠条,证明拖欠工资数额; (4)银行账户明细或者工资签收记录,证明被告工资领取情况; (5)涉案船舶登记证书,证明船舶系被告所有/经营。 ![]() ![]() 海事政策|@船长们,8部长江干线分道航行、定线制请查收!支持原创,记得点个“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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