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又到了易董君的每周合规问答时刻啦~ 本周易董君和大家一起学习的是上市公司人员选聘和调整的审议要求,干货来袭! 1、审议要求 2、法规依据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相关问答。 Q A 问题君 易董君 01 Q 公司董事会换届,拟继续聘任原董事会人员,还需要按照换届流程审议吗? 易董君: 需要的。 02 Q 可以修改章程增加董事人数的同时多聘任一个董事吗? 易董君: 可以同时,比如董事会审议增加董事人数变更章程,同时可以审议聘任某董事的议案,股东大会也一起审议两个议案,只要股东大会审议新的章程生效并且同意聘任新的董事,即任职生效。 03 Q 独立董事在2019年辞职,其辞职低于法定人数,至今未选举新的独立董事,这种情况属于现任还是离任? 易董君: 属于现任,《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期间该独立董事仍需要履行董事忠实勤勉的义务,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04 Q 深主板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董事人选,被选举的董事是否需要列席? 易董君: 需要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点击图片可查看清晰大图】 05 Q 聘任新董事需要提前发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吗? 易董君: 自愿,不强制要求。 小伙伴们, 如果您有想要了解的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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